2018-05-17 02:50經濟日報 張金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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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剛三讀修正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部分修正草案,危老條例部分條文,主要修正內容為放寬危老建物所有權人資金融通,可以不受「銀行法」的30%放款融資比率限制,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對此一修正內容表示,樂觀其成的態度。但我要強調的是,有許多的危老建築,之所以無法重建,主要關鍵仍在於需全體土地或建物所有人同意,才可以進行,換言之,此一同意門檻的限制,才是危老建築卡關的主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修正草案放寬老屋重建放款上限的同時,蔡英文總統也表達希望中央、地方及民間共同努力,優先翻新都市的危老建築,讓大家享有更好的居住環境的基本態度,強調讓民眾住得安心、安全,是她就任總統前的承諾,這二年來政府不但興辦近5萬戶社會住宅,也規劃加速更新都市裡的危老建築,未來房市的量,不能僅看建商推出多少新案,而是要看有多少舊房子被更新。換言之,配合條例的修正,政府確實想在危老都更上有所發揮,透過容積獎勵、簡明程序、稅負優惠及金融協助等做法,加速推動。

放寬老舊建物放款融資比率,不得超過30%的限制,希望藉此提高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都更比例,當然是一件好事,事實上,內政部也計劃明年度將在全國範圍內,推動500案老舊建築加速重建,因此必須要盡可能的將現有的障礙予以克服或排除。

依立法院通過的修正條文內容,未來危老建物所有權人融資,得不受銀行法第72條之2放款融資比率限制,但為兼顧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金融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規定商業銀行放款的最高額度。

我同意放寬融資比率的限制,是否可以讓銀行態度轉變,可以有多一點資源投入危老建築中,這當然是好事。所以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參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立法例,提出修法,以利銀行協助提供危老建築重建計劃相關融資;營建署的調查也發現,目前國內銀行建築放款總額水位,平均而言,已達26%~29%之間,此時若不放寬建築放款限制,銀行在危老建築重建計畫上的融資,當然會受到相當的限制。

但我要強調的,危老建築都更的重點,不在於資金是否足夠這件事而已,她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同意戶門檻太高的問題。

我甚至認為,如果只有把融資條件鬆綁,此一根本性的原因卻沒有得到處理,危老建築要全面性的推動,仍有相當大的難度。

我長期觀察都更案推動的情況,都更要順利進行,最難的問題就在於「整合」,這才是政府面對危老建築都更時,最為迫切需要面對找出處理方法的關鍵所在。

具體而言,目前危老都更的同意門檻實在太高,絕對會讓危老都更的推動窒礙難行,一定要排除此一障礙,才能真正有效的促進危老建築加速重建。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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