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起住宅轉租包租新制上路,包括電費不得超過台電標準、不可限制房客報稅及遷戶籍等規定,違者最高罰30萬元。崔媽媽基金會提醒,畢竟房東有權挑選房客,部分房客為了生活,只能妥協與房東另訂合約,但「不論口頭、書面約定都違反租屋新制的,只要房客反悔、檢舉,房東就須繳交罰金。」若雙方有糾紛,可至崔媽媽基金會詢問,或至各地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
 
內政部租屋新制包含4項重點,包括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電費不可超過台電標準,不可限制房客報稅,將來房東與房客簽新約都必須遵照包租、轉租新契約。
 
其中新制明文規定,電費最高不得超過夏季電費6.41元,讓網友最有感,表示「電費那個真的太重要了!台北不少房東居然收到6.5塊以上,」此外,房東不可限制房客報稅、遷戶籍,不過也有網友質疑,房東即使答應房客繳稅、遷戶籍,卻恐變相漲租,質疑「最終還不是反映到房租裡。」

崔媽媽基金會營運長張艾玲表示,「租屋新制將過往有較多爭議、無明文規定的事項明確化,盼房東守法,但還是有些許漏洞無法避免」,她舉例,畢竟房東有權選擇挑選房客,部分房客為了生活,還是會自願妥協與房東另訂合約,答應房東不遷戶籍、報稅等」,但不論口頭、書面基本上是違反租屋新制,只要房客反悔、檢舉,房東就須繳交罰金。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劉琦富表示,過去房客想遷戶籍,都需要房東同意書,恐遭受百般阻撓,但現在房客只需帶著租約,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即可,但建議「最好還是先通知房東一聲,避免租約到期後,房東不讓你續租。」另外,租屋新制也針對包租代管業者身分加強限制,需經過政府許可的公司行號,才能營業。

劉琦富提醒,若雙方有爭議時,可至可至崔媽媽基金會詢問,或至各地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以往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需酌收3500元費用,高價錢也歷年租賃調解件數始終是0,但新制上路後,針對租賃調解糾紛,一律免費,歡迎民眾多利用。(唐家儀/台北報導)

 
租屋新制明文規定,電費不可超過台電標準。資料照片
房東為避免多繳所得稅,通常拒絕房客報稅、遷戶籍,現在租屋新制也明文規定,拒絕這兩項都是違法的。資料照片
租屋新制與過去對比差異。崔媽媽基金會提供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90530/1575817/rtn/%E6%88%BF%E6%9D%B1%E5%8F%A6%E8%A8%82AB%E7%B4%84%E7%84%A1%E6%95%88%E3%80%80%E5%B4%94%E5%AA%BD%E5%AA%BD%EF%BC%9A%E6%88%BF%E5%AE%A2%E6%AA%A2%E8%88%89%E5%B0%B1%E5%BE%97%E7%BD%B0
arrow
arrow

    不動產經紀人大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