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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佩儀/台北報導

 

連賣房子做履約保證都差點被騙!台北市一名30多歲的小資女Emma,去年聽朋友說房價要下修,索性選擇賣房落袋為安。個性單純的她,與房仲簽約時才發現契約書是房仲的制式版本,且簽下該份契約書就必須做「履約保證」,經友人提醒,才知道是該仲介品牌投資的「建經履保公司」。

令她覺得詭異的是,合約書直接註明「簽訂同時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視為合約書一部分」,並委託該房仲品牌的「特約地政士」處理,而且馬上就有履約保證專戶的繳款帳戶,特約代書也說,等到買家在專戶內的錢到位,一通電話撥給建經公司就能撥款到Emma的帳戶。

房仲代書建經公司都是一路人

經過友人提醒,她才發現,原來買方是「房仲的朋友」,而代書本就跟長期搭配的履保公司專員熟識,Emma根本不知道負責管理專戶的專員是誰,「房仲、代書、履約保證專員都認識」,讓她非常擔心交易出問題。

先前她更聽說,有朋友賣房子,自備款進入履約專戶,買家毀約後,為了不讓自備款全被沒收,房仲建議買方打訴訟,而屋主的權狀甚至被扣在房仲公司的特約代書手邊,導致無法交易,也沒辦法交給其他仲介售屋。

簽約當天,特約代書要求Emma將權狀交給他保管時,她則提及,完稅後才要繳交。但原以為「履約保證」是保障「產權過戶」的Emma卻發現,要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貸款銀行才會撥款,買家的貸款金額才會進入履約保證專戶。

這樣的邏輯,等於若買方貸款沒核定下來,或權狀在過程中「被過戶」甚至被設定抵押權、民間借貸,豈不是只拿到2成自備款,房子卻是別人、自己卻要背債務?若產權過戶給買方時,買方開的本票又在特約代書手上,豈不是更不安心?

加上特約代書遲遲不交代買方的貸款銀行,甚至稅單核定下來也沒跟Emma說,於是她決定比照國外「雙律師」的「雙代書」方式,由自己委任的代書來與房仲特約代書接洽,且代書多熟稔各家建經公司與銀行,因此就由Emma委任的代書去了解買家貸款銀行,並由賣方代書帶權狀過戶。

Emma說,若不做履約保證,自己的帳戶早就有2成的自備款落袋為安,不用那麼緊張,且價金到自己帳戶再撥款服務費給房仲,這樣才合理。否則過戶完成時,不僅履保萬分之6費用、房仲的6%服務費,特約代書一通電話給建經公司專員,就都撥到他們帳戶,且沒有開發票,這不也是逃漏稅?

房仲指定代書公正性受質疑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指出,「房仲指定代書就是亂源!」除了加盟業者有特約代書,有些房仲公司內部有「地政士簽約中心」,這些代書他們領的是房仲公司的薪水,而不是獨立的事務所,但代書理當是獨立事務所,應該是代書自己跟客戶收取代書費,而不是房仲公司跟客戶收代書費後再發薪水給代書。

可想而知,當「建經公司、代書都是房仲的人」,一旦買賣發生糾紛,消費者根本求助無門。王進祥說,台灣現行「假履保」要改變不容易,若仿照國外買賣雙方各委託一名代書執行過戶,可以互相箝制,消費者較有保障,也是比較可行的方式。



原文網址: 買房履保揭秘/她賣房差點被騙 最後找「雙代書」才安然過戶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180897#ixzz5H944Sw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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