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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日租套房猖獗,日前發生臺北市觀傳局接到申訴,但稽查人員到場5、6次都被管委會拒於門外,無法入內稽查的情況;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法令沒有授權稽查人員可強制進入,導致稽查上有一定的難度。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則指出,以投資客角度而言,日租套房固然投報率高,但因出入份子複雜,造成屋況毀損的風險,不可不提防。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關於日租套房違規相關罰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於第36條第5款明定,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包含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如住戶有違規情事,管理委員會應依實際情況制止住戶違規情事,或配合各相關主管機關執行業務需要提供相關違規資料。

另外,觀光主管機關為查緝非法旅行業及非法旅宿,已於發展觀光條例第37條之1明定得會同警察機關執行檢查,以維稽查者人身安全,並得公告檢查結果,讓消費者明悉,並得向有關機關、法人、團體或個人請求提供有關文件,以利查察。有關無照經營及違法宣傳者,於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及第55條之1已明確規定,最高可處罰50萬元,並勒令歇業。

根據法令似乎依法有據,但實質上查緝困難,據了解,由於「日租套房」遊走法律邊緣,且等同民宅,就有可能發生稽查人員稽查後,屋主若宣稱貴重物品失竊,就有可能導致稽查人員陷入「偷竊疑雲」的風險。

「申請搜索票」是否可行?根據了解該行業人員表示,若沒有刑事相關證據,一般稽查要申請搜索票是有相對困難,也就是導致日租套房如此猖獗的原因之一。

徐佳馨指出,進入民宅查緝除非有確切證據,不然實務上要做查緝並不容易,一方面是人力有限,二方面是沒有具體事實,地方政府就算想方設法透過公權力進入民宅,日後可能也會有不可預期的糾紛。

他分析,以北市租金行情,「日租套房」以日租1千五百元計算,一個套房滿租的話,每月就會有4萬5千元的租金收入,相較一般月租1、2萬租金,投報率就在2~4倍不等,這也是為甚麼許多房東趨之若鶩的原因。

但對於屋主來說,日租套房若出租對象不當,成為鄰居生活困擾,鄰居檢舉的例子時有所聞,另外,要是出入複雜,若是因毒趴或是其他因素造成有人非自然身故,房子就可能成為「凶宅」,承擔風險也相當大,不可不防。


原文網址: 投資「日租套房」爽賺3倍租金 出入複雜、當心變凶宅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361755#ixzz5dF49s5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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