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從二○一三年推動「簡易都更」政策,以簡便的行政程序加速推動老屋重建,目前已有二十七案取得簡易都更的適用證明,其中十三案已核准建照,並有四案完工。不過,這項措施必須取得所有權人一百%同意,整合難度很高。

都市更新處長張溫德指出,完工的四案分別位於汐止區新峰段、板橋區新雅段、土城區頂福段與五股區登林段,其中,汐止首案從申請到核發建照只有短短兩個半月,縮短過去冗長的審查流程;此外,已核發建照的十三案分別位於汐止、板橋、五股、土城、中和、新店、三重及淡水等地,其中有九案正在施工或將於今年動工,預計二○二○至二○二一年陸續完工。

須所有權人全同意 整合難度高

張溫德表示,有別於一般都更的程序繁複,簡易都更提供十五%至二十%不等的容積獎勵,只要住戶取得一百%同意,市府提供程序簡化的申請流程,並明確告知建築配置情形,縮短審議期程,提升都市防災功能與住戶的生活品質。

他說,一般都市更新程序需要六至十年不等期程,但簡易都更從遞件申請到核發建照,平均僅約六個月,從申請到完工大約只需三至四年時程,提升老屋重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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