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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安置項目成「違建」拿不到房產證,提出解決方案一年多沒兌現

  據中國之聲報導,近日,甘肅岷縣居民向中國之聲反映,幾年前房子拆遷,他們被安置在岷縣縣城的潤城家苑小區,後來才知道,安置房是「違建」,沒法拿到不動產證。還有的小區居民情況稍有差異,他們曾經有房產證,但在換髮不動產登記證時被告知是房子「違建」。好好的安置房怎麼就成了違章建築?

  縣自然資源局:開發商多佔土地,需補繳土地出讓金,否則無法辦證

  甘肅岷縣潤城家苑居民李先生告訴記者,他2015年買的房,一開始都有房產證,但2017年之後,陸續有居民發現,拿著房產證去做抵押,銀行不接收,到房管部門去問才知道,小區的產權有問題,因為在建設的時候多佔了700多平方米。

  除了購買商品房的住戶拿不到不動產登記證,小區內還有不少安置房住戶也沒有證。居民郎先生介紹,他和其他幾戶是拆遷后被岷縣住建局統一安置到潤城家苑小區的,自家合法的房屋被拆遷,安置房反而「不合法」了。

  岷縣自然資源局一位負責人介紹,2018年前後,岷縣將房產證升級為不動產證,發證機構也從房管局變成了自然資源局,在潤城家苑的登記過程中,自然資源局發現小區4/5/6三棟樓在建設時違規多佔用了土地,沒法辦理證件,縣自然資源局稱,2018年的時候不動產改革,把房、地信息都放在證件上,後來實際測量發現4、5、6號樓有三分之一是超占面積,開發商私自多佔了土地。不動產證辦證條件就不能滿足,最後約談開發商把土地出讓金都補齊,否則就是國有資產流失。

  問及為何規劃和驗收時沒有發現問題,縣自然資源局顧左右而言他

  自然資源局這位負責人說,他們發現該問題后,多次向上級部門打報告,經過多次協調,終於有了解決方案,目前正在對土地價格進行評估,開發商只要按照評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給住戶辦證。至於群眾質疑的為何當年規劃、建設甚至驗收的時候怎麼沒發現問題?這位負責人並沒有明確回答:「現在就是面積核算出來之後就要評估,開發商交出讓金,他不交就是違法,只要他交了我們馬上給群眾辦證。這是偷占面積啊,這種全國的開發商很多,以前的時候所有辦證難問題都卡在這裏了,以前土地和房管是分開的,房管不核查你土地,結果現在兩證合了,一個不合適就給你卡住了。」

  作為潤城家苑的開發企業,甘肅潤宇房地產開發集團經理王平告訴記者,12月份,等評估價格出來以後,就會立刻補繳土地出讓金。但之前是如何違規佔地的?他不願多談。

  有居民說,去年他們就在反映問題,得到的就是這樣的解決方案,一年時間還沒解決,這一次,他們能如期兌現嗎?最終能拿到房產證嗎?

  (原題為《安置項目成「違建」拿不到房產證,提出解決方案一年多沒兌現》)

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191201/33503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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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經紀人大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