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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指出,從2019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和中國全國人大權威表述來看,房地產稅還處在研究起草階段,有很多問題還在討論,而且“意見分歧看來還是不小的”。

中國房地產稅立法進程加快(圖源:VCG)

中國大陸媒體界面新聞網北京時間3月27日報道,3月25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中國(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舉辦的論坛上表示,從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情況看,之前說的房地產稅可以抑制房價上漲、增加地方政府稅收這些目的都沒有實現。

上海和重慶沒有因為推出房地產稅房價就低,房價也沒有不漲。許善達從財政角度來說明房地產稅還不具備能作為地方主體稅种的條件,主要是房地產稅在拉動地方財政收入方面作用有限。

2012年上海開始試點房產稅,“這几年中國沒有一個地方要參加,沒有一個地方政府說我要試點,我要加入試點,沒有。”他說。中國地方政府在跟進房地產稅方面,沒有任何積極性。

還有一個障礙就是共有產權房的問題。“共有產權房是政府解決博士、碩士、大學畢業生住房問題,按照市場價買不起,市場價符合一定條件70%你出,30%政府出,等于政府給你出一部分的錢,這個錢不是補貼給你的,是產權,是房子產權你擁有一部分,政府擁有一部分。

對你來說你是有房子住了,政府出這個錢不跟你收利息,政府已經認為這樣的群體買房子很困難,政府出了很多錢幫助他們買房子,對于這樣的要不要征稅?你要征稅的話何必給他補助那些錢呢?”

他說。 許善達認為,上海、重慶2012年試點房地產稅的方案和做法已經被市場證明是失敗的。那個方案實踐證明,当時說的房地產稅試圖實現的几個目的沒有一個目的實現了。

中國的地方稅要有主體稅,這個量級是万億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488美元)級别的,房地產稅達不到這個條件。其二,房地產稅開征之后,也沒有緩解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的問題。因

為房產稅形成的收入太少。所以,中國決策層也沒有再擴大房產稅試點。

2019年中國全國人大立法計划里也沒有出現房地產稅,中國全國人大新聞发言人在講到2019年的立法里面也沒有這個房地產稅法,這代表中國官方媒體的權威態度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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