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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9日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子法,已全數完成,呼籲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相關配套規定,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而營建署也指出,今年1-6月都更核定件數44件、危老重建申請案164件,共計208案,預估全年目標將有機會達標。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於今年1月30日公布後,中央應進行12項相關子法新訂、修訂或廢止,已完成11項,9日完成發布最後1項子法「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這項新訂辦法主要針對政府主導都更案件,於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的爭議申訴,提供申訴人適當申訴管道,而為了相關申訴審議作業進行,每一申訴事件收費10萬元,如果有辦理鑑定項目或其他必要事項的需要時,需繳納相關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內政部強調,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中央與地方政府須齊心合作,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等8項配套規定,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速完成,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加速城市再生。

而營建署也指出,今年上半年都更、危老案件合計208件,且多位於雙北市、台中市,預估今年將有機會達成蔡英文總統年初喊出的「都更+危老」共400件的目標。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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