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29)日拍板「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明年元旦正式上路。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行政院國發基金將匡列200億元額度,委由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專案貸款,協助廠商取得興建廠房及設施、購置機器設備及中期營運週轉金,政府利息補貼,優惠利率約1.595%,貸款年限最長10年。
賴揆表示,本次行動方案和過去不同,是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縮短行政流程,並從滿足用地需求、充裕產業人力、協助快速融資、穩定供應水電、稅務專屬服務等5大策略著手,以引導優質台商回台,打造台灣成為全球產業供應鏈樞紐。
在融資方面,國發基金將委由銀行以自有資金,提供二期共200億元貸款,以興建廠房、購置機器設備,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投資計畫成本80%。貸款利率為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掛牌利率加年息0.5%機動計息,現約為1.595%,未來大型廠商財務健全者利率仍有議價更低空間,年限最超10年,寬限期最長3年。官員說,以101~103年台商回台方案來說,融資200億元全數用罄。
土地供給方面,目前可立即供應435公頃土地,未來3年內可以新增產業用地874公頃、新增標準廠房樓地板面積4萬4,788坪,將可因應產業需求。
為提供充足人力,設廠達一定規模以上者,可依Extra制再增加10%外勞,需額外付就業安定費每人7,000元,並附帶3條件:1.全新設廠或擴廠需達一定規模以上;2.投資金額新設廠場、高科技投資金額達2.5億元,或其他產業投資金額達5千萬元;3.新增本勞就業人數,高科技100人或增本勞比率達20%、其他產業50人或增本勞20%。
另經濟部確保水電需求,107至108年陸續完成可增加水源每日100萬噸,進駐76處科學園區或工業區,水源供應無虞者,廠商無需個別提送用水計畫;台電則加速重要投資計畫和公建用電計畫書審核時間,更將確保108年起,備用容量率達15%以上、備轉容量率達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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