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協議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今天完成簽署,預計2021年實施生效,因RCEP的15國間將進一步互相開放市場,恐難避免對我國與各國經貿關係,甚至執行新南向政策造成一定影響;此外,廠商勢必更加快至東南亞投資腳步,進而帶動新一波投資熱潮。

 

中經院台灣東協研究中心主任徐遵慈在近日發表的「RCEP亮點、影響與對策」專文(刊登於工總產業雜誌11月號)指出,東協目前已與中、日、韓、紐、澳、印度、香港簽署及實施「東協加一」FTA。其中,東協與中國大陸的東協加一FTA於2005年生效,升級版談判已於2016年生效,目前除少部分產品外,雙邊推動全面自由化。東協-日本FTA則於2008年生效,零關稅覆蓋率約為93%。東協-韓國FTA於2009年生效,零關稅覆蓋率約為97%。

 

徐遵慈表示,未來在RCEP生效後,除中、日、韓與東協自由化將深化外, 中日、日韓間亦將互相開放市場。除降稅外,因RCEP將採用區域內單一原產地規定,將可望有效整合區域內供應鏈。RCEP也將促進服務貿易與投資自由化、改善自然人移動限制、消除或調和產品標準、檢驗檢疫等非關稅措施,並觸及電子商務交易下消費者保護等新興議題,對我國影響層面將既深且遠。

 

目前我國對RCEP國家出口半導體與資通訊產品等,因屬資訊科技協定(ITA)產品而享零關稅待遇,不受任何FTA影響,不過,徐遵慈說,我對東協出口農業與食品加工產品、機械、石化、紡織原料與其他非ITA產品,則因關稅差異而已影響出口競爭力,例如東協國家對進口機械產品的關稅大致介於8%至15%間,對進口自行車零組件關稅也多高達30%。

 

根據國內研究機構研究,我國近年對印尼、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等國機械類產品出口不論金額或成長率均落後於中、日、韓,尤其在2000年中期後中、日、韓與東協FTA落實降稅後更加明顯。若加上近來台幣強勁等因素,已導致我機械產品出口部份東協國家備感艱辛。

 

徐遵慈說,鑒於RECP影響甚鉅,我相關機關應針對RCEP對我整體經濟、貿易、投資等層面的影響,以及不同產業別的衝擊與機會,進行質性與量性的影響評估。由於我國短期內加入RCEP的機會不大,加上美中貿易戰已造成東南亞國家的地位大幅上升,尤其越南、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柬埔寨等國重要性水漲船高,因此未來廠商勢必更加快至東南亞投資腳步,進而帶動新一波投資熱潮。

 

財政部海關統計,近10年來我國與東協國家的雙邊貿易雖穩定成長,但我國對東協貿易表現明顯落後中、日、韓三國。另外,近年我國與RCEP 15國及CPTPP 11 國的貿易金額逐年成長,2019年貿易金額分別為3546.57億美元與1542.47億美元,但對CPTPP國家貿易金額僅約對RCEP國家貿易金額之四成左右,且比重逐年下降。

 

徐遵慈指出,2019年以來,我國對東協出口貿易表現不佳,部分原因係因美中貿易戰抑制終端市場需求,但也與我國在東協市場競爭力逐漸衰退有關,尤其因我與東協間無FTA(新加坡除外),以致我較高關稅產品深受中、日、韓產品競爭之苦。未來在RCEP生效後,對我出口影響恐將更加明顯。

 

她強調,當前我政府參與區域整合的首要目標為爭取台美BTA及參加CPTPP新會員談判,RCEP並非政府優先爭取參與之目標。然而,RCEP將影響未來區域內自由化的內涵與進程,進而將影響各國未來的經貿、投資政策,恐難避免對我國與各國經貿關係,甚至執行新南向政策造成一定影響。對此,我國相關單位與駐外館處應即刻蒐集RCEP完整訊息,並拜會各國相關機構,以了解RCEP生效後的政策調整,以及協助我產業降低衝擊或主動爭取可合作的新商機。此外,面對國際環境丕變,我國規劃參與印太戰略及推動新南向政策的下一階段工作時,也應思考是否因應RCEP的出線而進行適當調整。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01711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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