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為加速都市更新與老屋重建,行政院明(16)日擬拍板通過內政部所提《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棒子、蘿蔔齊下,包括將簡化地方政府代拆都更案危險建築物的程序,也將容積獎勵提高至最高可達原容積的1.3倍,提高誘因。

 

內政部鑑於在921大地震後,政府修法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但當年修法前,仍約有3.6萬件六層樓以上高風險建築物,耐震能力較為不足,不過這些高樓層危險建築,卻因為戶數較多、整合不易,都更難以推動。

 

為提供這類建築更多獎勵誘因並加速重建,內政部著手研議修正「都更條例」,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六層樓以上高風險建築物,若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要提升容積獎勵,以鼓勵中高樓層危險建築進行更新。

 

內政部擬具都市更新「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已完成院內審查,並擬於明日院會通過。行政院表示,為了提升國人居住安全,政府積極推動都市更新,近年已陸續完成「都更三法」的修正、訂定與推動。

 

行政院指出,有鑑於台灣位處地震帶,且歷經921等不同重大地震災害,造成民眾傷亡與財物損失,多屬高樓層集合住宅耐震能力不足倒塌或傾頹所致,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行政院修正「都更條例」。

 

行政院表示,本次修正,將允許在取得多數共識且有完善安置配套措施下,簡化地方政府代為拆除都市更新案內危險建築物的程序,另也提高容積獎勵誘因,最高可達原容積的1.3倍,協助、鼓勵危老屋加速重建。

政院明拍板「都更條例」 加速危險建物都更 | 政治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不動產經紀人大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