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統計,自2019年8月15日到2020年4月15日期間,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申請匯回的案件共計327件,總金額共818億元。

若以財政部低推估(每年1,333億元)而言,目前資金專法上路八個月,申請匯回金額為818億元,達成率約61.3%,距離預期的66%仍有一段距離。

資誠(PwC)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連盛指出,使用專法匯回資金速度不如預期的原因有三項。第一,外匯專戶能做金融投資的額度僅有匯回金額的25%,金融投資管道較不具吸引力。

第二,直接投資產業的資金用途僅限於興建或購置符合規定的建築物及軟、硬體設備或技術,支出項目傾向重資本產業,與台灣推動知識經濟、高質量服務產業的趨勢有別。

第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產業陷入求生存的困境,專法資金回台的限制及可動用時效緩不濟急。

https://ctee.com.tw/news/finance/259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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