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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2020年房屋稅繳款書自4月中旬已陸續寄送。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自即日起提供以下多元繳稅方式:
 
1.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
 
2.2020年6月3日前,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
 
3.2020年6月3日前,亦可選擇以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代碼166#)、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線上繳納。
 
另該處說明,2020年4月26日起至6月3日前,亦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繳納,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直接利用下列方式快速繳稅,免再到稅捐處申請補發稅單:
 
1.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直接查繳稅款。
 
2.稅額2萬元以下者,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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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若遺產中有農業用地時,應如何申報減免遺產稅?
 
該局表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免徵遺產稅。納稅人申報時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9條規定檢附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若該土地屬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並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之情形者,除應附農用證明外,尚需檢附由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始可准予扣除。
 
該局進一步說明,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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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民法將約定利率明訂上限為百分之廿,遠高於當前各銀行放款與借貸利率,卻讓非法高利貸業者司法訴訟可屢屢得利。立法院昨初審通過民法修正草案,達成調降共識,但調降利率仍待後續朝野協商拍板。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可接受將約定利率調降至百分之十五,但民國一○二年討論約定利率是否下修時,朝野曾主張由目前百分之廿調降為百分之十六,會比較適宜,但後續尊重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昨審議由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提案的民法第二○五條修正草案,草案中主張,將現行約定年利率上限百分之廿,調降為百分之十,並新增債權人受領超過部分利息應予返還,債權人也不得以遲誤費、手續費或其他名目變相收取孳息。

李貴敏說,該制度自民國十八年制定至今未改,但當今社會已大不同,有經濟困難或新創事業年輕人在銀行多半沒信用,難以貸得資金,需周轉資金只能向地下錢莊借貸。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擔心,片面調整約定利率恐衝擊有借貸關係的公司或銀行營運,建議若要調降約定利率上限,應以指定基本利率再加上一定數字,或採總額愈高利率愈低的差別費率方式調整,降低衝擊。

陳明堂解釋,民國十八年訂約定利率上限百分之廿,是考慮當時銀行少,但從民國一○二年就開始討論下修可能;同意收取重利不對,相關法令可約束地下錢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5120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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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來臨,有殼族注意了,無論去年是將名下房屋出租,或是脫手賣出,記得留意報稅眉角。國稅局提醒,去年若是賣房,須釐清這筆房地交易是屬於新制或舊制課稅;若是出租當包租公、包租婆,也要留意押金課稅等問題。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2016年實施,不動產取得時點會影響出售房地利得計算及申報方式,可分為新、舊制兩種。

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在2016年1月1日後出售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兩年的房地,屬於舊制課稅範圍,必須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去年個人若有房地交易屬舊制案件,今年5月報稅時,千萬別忘記申報。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據了解,由於財產交易所得不在綜合所得稅查調服務所提供的資料範圍內,往往有納稅人忘了主動申報,而過去不動產買賣交易,向來是國稅局查核重點,會計師表示,納稅人務必要注意新舊制適用並誠實申報。

南區國稅局提醒,計算房屋交易所得時,要以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費用後計算所得額,來課徵綜所稅。近期國稅局才輔導一案,民眾未核實申報,而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並按部頒標準計算所得額,經輔導後,才改以實際成交價扣除成本費用後來核算並補稅。

另外,房屋若未脫手賣出,許多有殼族也會選擇當起包租公,國稅局提醒,房東記得申報租賃所得,否則遭民眾檢舉逃漏稅,得不償失。而房東收取押金,到底需不需要報稅,是最常讓房東一個頭、兩個大的問題。

台北國稅局表示,押金課稅問題可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押金直接存在銀行或郵局,此時必須設算這筆押金的利息,列為租賃所得;第二種情況,若房東將這筆押金用來投資或其他運用,且衍生的所得已經申報,則可將押金利息扣除已申報的衍生所得,來申報租賃所得,避免重複課稅。

舉例而言,王老先生出租房屋,年租金100萬元,並收取押金30萬元,王老先生在申報當年度租賃所得時,除了租金100萬元外,還要再加計押金利息,以當年度郵局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約3,000元,合計100.3萬元計入租賃所得。

而假設王老先生將押金用來投資購買基金,當年度獲配收益約2,000元,在報稅時,要申報營利所得;但為免重複課稅,租賃所得部分可扣除2,000元,申報為100.1萬元。

如果房客提早解約,或有其他違約事項,房東將押金沒收,國稅局表示,沒收的押金在稅務上視為違約金性質,必須列入其他所得,而非租賃所得,無法適用租賃所得的43%必要費用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50952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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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15:56

宏泰人壽提醒,今年5月所得稅申報,共有7項不同於以往的新重點。(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5月報稅季到來,宏泰人壽提醒,今年5月所得稅申報,共有7項不同於以往的新重點,包括申報時間延長1個月、繳稅可延長1年或分期3年;並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政治捐贈1%以上可列舉扣除,以及同婚伴侶可合併申報;另外,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至17.5萬。

宏泰保全部協理丁淑珍提醒,保戶可利用電話、網路線上或親臨宏泰人壽各據點等方式申請列印保險費繳納證明服務,便利保戶報稅使用。

第1,今年因應疫情,避免群聚感染,財政部宣布所得稅申報時間延長1個月,不論受疫情衝擊與否,所有申報戶都可延長至6月30日申報。第2,若受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且不受應納金額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適用對象從寬認定。

第3,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宏泰人壽提醒,不論是居家照護、送至照護中心或者聘請本國籍或外籍看護照顧,只要是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條件,報稅時每人每年可減除12萬元,並得溯及以往自去年1月1日起實施,但設有排富條款。

第4,新增俗稱「名模條款」的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民眾所得薪資收入,有薪資所得的民眾可2擇1擇優,可選擇核實減除薪資費用,或選擇使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薪資所得中定額扣除20萬元。若選擇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者,因職業需要的特殊服裝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工具支出共3項,分別可享有全年薪資收入最多3%的減除幅度。

第5,政治捐贈可列舉扣除,但要注意,捐贈新成立政黨,立委候選人,總得票率要達1%才能列舉扣除;第6,同婚伴侶今年首度可合併申報,依規定,結婚首年可自行選擇要分開申報還是合併申報,同性伴侶今年就可合併申報,婚後第2年,則是一律要合併申報。

最後是調高基本生活費,由17.1萬提高至17.5萬元,財政部估計約有5萬戶可受惠,相當於減稅利益11.88億。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4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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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17:04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報稅熱季將至,中區國稅局統計,去年中區144萬報稅人中,逾30萬人採到各報稅點臨櫃辦理,熱點甚至每日逾千人湧入辦理,因防疫當口,中區國稅局祭5萬元大獎抽獎鼓勵民眾多利用線上報稅;若真要臨櫃辦理,另有線上取號、容流管制、戶外等候區,進入室內時量溫且須戴口罩才放行,若發燒者則不能進入報稅。

因疫情當前,財政部已公告報稅期自5月1日展延到6月30號止,盼鼓勵民眾分流報稅,中區國稅局長宋秀玲指出,去年中區144萬報稅人口中,到中部5縣市19個報稅服務地點臨櫃辦理相關業務者逾30萬人,熱門報稅點甚至每日平均擠入逾千人臨櫃,平均每小時服務逾百人。

考量疫情嚴峻,報稅不能成防疫破口,為避免群聚風險,宋秀玲呼籲民眾多利用網路申報,今年增設服務家中沒有讀卡機的民眾,可帶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到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大超商列印查詢碼,不必到國稅局臨櫃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也能在家中輕鬆完成結算申報。

另為提高民眾網路報稅意願,今年中區國稅局另推出限在家、辦公室等國稅局以外地點,辦理網路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確認者,就可以參加總獎額65萬元的抽獎,首獎5萬元;另參加e化繳退稅者,還可以再加碼抽500元電子禮券。

宋秀玲指出,若真要臨櫃辦理,中區國稅局也推出線上取號服務,民眾取號後可視情況決定抵達時間,今年更創新運用顏色提醒等候時間,取號畫面底色若是紅色,代表預計等候時間1小時以上,黃色表示約等30分鐘到1小時,綠色代表等候時間30分鐘以下。讓民眾看顏色辦理,避開擁擠人潮。

此外,臨櫃現場也會採場內容流管制管控室內人數,讓民眾安心報稅,並設戶外等候區,入內前一律量溫、戴口罩,若發燒者將不能入內辦理報稅。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4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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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16:46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因5月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台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底前已陸續寄送,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向該處或所屬12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此外也提醒,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

該處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了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可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或透過電話語音、網路轉帳繳納稅款;若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還可至各大超商繳納。此外,特別提醒已辦理金融機構約定轉帳之納稅義務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

因應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如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准予展延至2020年6月30日,只要在展延期限內,檢具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房屋稅繳款書,向該處所屬各分處申請即可。

展延期限屆滿時,如果仍接受隔離治療,繳納期限還可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再繳納稅款。此外,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於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詳情可至該處網站首頁新冠肺炎稅捐e專區查詢。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5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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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18:09

財政部今天公布,今年房屋稅總計891.2萬件稅單、稅額792.84億元。(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天公布,今年房屋稅總計891.2萬件稅單,比去年增加11.75萬件,年增1.34%;稅額792.84億元,比去年增加0.79億元,年增0.1%。由於今年受疫情衝擊,業者若受影響,可向地方稽徵機關申請部分樓層停用,適用較低房屋稅率,據統計,今年因疫情而減徵的房屋稅額超過6000萬元。

財政部表示,今年房屋稅課稅期間為2019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全國自住用房屋戶數695.25萬戶、稅額約305.01億元;非自住戶數71.8萬戶、稅額73.43億元;非住家非營業用、營業用及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戶數為124.15萬戶、稅額414.4億元。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局長姚世昌指出,今年因疫情衝擊,使飯店旅宿業生意清淡,縮小營業面積,造成部分樓層停用,可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稅率可由3%降為2%,課徵房屋稅。

姚世昌指出,全國共有476家旅館提出申請,房屋稅減少稅額約5643萬元,其他行業則有889家業者提出申請,減少稅額約444萬元,合計共減少6087萬元,案件有高達8成都集中在六都。

今年房屋稅件數雖未減少,但稅額僅增加0.79億元,主要則因台北市、台南市、台中市、新竹縣等縣市都調降房屋評定現值,導致整體稅額僅年增0.1%,幾乎與去年持平。

財政部也提醒,房屋稅自下月1日至6月1日開徵,今年繳房屋稅免出門,納稅義務人可透過7大管道納稅,並可用行動裝置下載行動支付App,並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條碼,輸入繳稅金額,在家就可辦理繳稅。

此外,若納稅人因疫情遭隔離治療、居家檢疫等,房屋稅繳納期限可自動延長至6月30日;若未受隔離治療者,仍須在6月1日前繳納,若逾期繳稅,每逾2日,將被加徵1%滯納金。至於受疫情影響導致繳稅困難,也可申請延分期繳納,最高延期1年、分期3年,稽徵機關將從寬認定。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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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0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6月1日,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賦稅署說明,2020年期開徵之房屋稅,係徵收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房屋稅額。房屋稅繳款書,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填發郵寄納稅義務人。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台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選擇以手機信用卡或行動金融卡繳納稅款。各項繳稅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之繳稅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
 
賦稅署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請在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賦稅署進一步說明,房屋稅繳納期間,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房屋稅繳納期限延至2020年6月30日,納稅義務人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房屋稅繳款書,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並依期繳納稅款;上述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賦稅署特別說明,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繳清稅捐者,也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納稅義務人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並如期繳納者,無須加徵滯納金。進一步繳稅措施規定及申請流程置於財政部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s://www.mof.gov.tw/covid19),並有申請書格式供下載運用;該專區亦設有各稅捐稽徵機關諮詢窗口,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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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快要開始囉!雖然房地合一稅已經上路好幾年了,不過國稅局提醒,很多老房子都還是適用舊制,賣房後要記得併在綜合所得裡面申報,而且應該要以實價交易價格申報,如果民眾貪小便宜拿房屋評定現值來申報,國稅局查獲依然會補稅處理。

想要知道賣房適用的是新制或舊制,其實很簡單,南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合一稅是2016年上路,所以凡是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新房子,皆屬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範圍;至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二年的老房子,就是所謂的舊制房屋。

官員表示,舊制房屋的特色,在於土地不用課稅,所以並不用計算土地交易所得,只要就房屋部分計稅即可,房屋的交易所得則要併入當年度綜所稅當中計算。

官員表示,舊制房屋最常見的問題,在於很多民眾認為國稅局查不到實際交易價格,刻意選擇用遠低於市價的房屋評定現值來報稅,但其實國稅局有很多方式可以查到實際交易價格,尤其是法拍屋,成交價格十分容易查到。

官員表示,前陣子便查到有位廖姓民眾,前年把以前買到的法拍屋賣掉,刻意以房屋評定現值269萬餘元申報售屋收入,按財政部頒訂利潤率標準15%計算後,只賺了40萬餘元的房屋交易所得。

「法拍屋太明顯了!」官員指出,國稅局運用各種管道查核的過程中,法拍屋是一個很明確的標的,因為拍賣過程都是公開的,後來國稅局輔導這位廖姓民眾重新報稅,才知道房地實際成交價格是3,750萬元,扣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2,012萬元後,運用房地現值來計算,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應是247萬元,後來補稅22萬元結案。

官員表示,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是以該套房地產賣出時的總金額,減掉原始取得的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試算出房地交易所得後,再依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差異,區分「房屋」部分的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徵。

國稅局提醒,去年如果有出售舊制房屋,今年要記得備妥買入、賣出契約與成本資料,申報綜所稅;以前如果已經有賣房但未申報,或未確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在稽徵機關尚未調查、未經他人檢舉前,可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及補繳稅款,就不會開罰。

 

 

 
房地合一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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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16:05

財政部長蘇建榮(圖右)表示,這次將提前在6月底退稅,盼納稅人提早拿到退稅款,做為生活支出之用。(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的衝擊,行政院今天下午召開「稅務協助減負擔 攜手防疫度難關」記者會,由政務委員龔明鑫、財政部長蘇建榮部長說明政府提供稅務方面等協助。往年綜所稅第一批退稅都是在7月,財政部今天宣布,今年將提前在6月底退稅,預估適用294萬戶。

 蘇建榮表示,這次將提前在6月底退稅,退稅的總金額為455億元,盼納稅人提早拿到退稅款,做為生活支出之用。

 行政院總計祭出1兆500億元作為紓困與振興經費,要幫助受創企業、勞工與家庭,今天則說明減稅與稅捐緩繳等措施。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2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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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12:22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至今,影響國內整體經濟環境,顧及林口社宅店鋪穩定營運,並考量照顧居民生活,已議定店鋪減租50%,為期三個月,住戶確診者該月亦減收租金20%,協助各界共體時艱。

國家住都中心指出,近期受疫情衝擊,各類店舖經營漸顯困窘,國家住都中心衡量整體營運狀況,訂定店鋪紓困措施並已通知承租人,今3至5月租金,以租約約定金額減收50%計收,如已按約訂租金繳納之租金一律抵繳次月租金。

另外,考量林口社宅承租人可能為家中主要經濟支柱,如在不得已情況下遇有疫情發生確診將影響生活,國家住都中心表示,倘若林口社宅住戶確診,確診該月租金將減收20%。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目前是防疫的關鍵時刻,住都中心積極努力協助紓困,為防疫工作盡一份心力。

林口社宅 圖/國家住都中心提供
林口社宅 圖/國家住都中心提供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47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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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00:2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換屋族善用「重購退稅」優惠,可為自己省下一筆稅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提醒,適用重購退稅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買屋、賣屋時間差距在兩年內,且房屋必須符合自住要件才可申請;此外也要留意,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舊制之間的重購退稅規定也大不相同。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為減輕民眾換屋自住負擔,所得稅法有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地,另購買房屋自住,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其出售自住房地所得所需繳納的所得稅,可在購買自住房地完成移轉日起五年內,申請退稅。

報稅日期將到,台北國稅局日前提醒民眾,無論是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都可申請退稅或抵稅,只要買賣之間的間隔在兩年內,且符合自住房地規定。

依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規定,自住房地的認定,是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出售及購買的房屋辦理戶籍登記並居住,且房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以配偶之一方名義出售,而以配偶之他方名義購屋,也可適用。

財政部表示,出售房地若屬於房地移轉舊制案件,只有購買新屋的價格超過出售舊屋的價格時,即小屋換大屋時,才可全額退稅;若大屋換小屋,則不能退稅。

而若是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案件,小屋換大屋也可全額退稅;若大屋換小屋,則是將賣屋時所繳的所得稅,依據購屋價占出售價的比例,來計算可退稅金額。

國稅局舉例,甲君在2016年購屋買進A房地並設籍居住,且無出租等營業情形,2017年10月以1,200萬元出售,並繳納房地交易所得稅60萬元;隨後甲君在2019年8月以1,000萬元買進B房地,同樣也是設籍自住,符合重購退稅條件。

而由於出售房屋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案件,雖甲君是大屋換小屋,仍可退稅,甲君可以已納稅額60萬元,乘以購價占售價比例,也就是六分之五,可申請退稅額為50萬元。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已申請重購自住房地退還或扣抵所得稅,重購的自住房地在重購後五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或再行移轉,否則將被稽徵機關追繳稅款。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47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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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為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依房地合一新制課徵所得稅的自住房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其出售自住房地所繳納的所得稅,可於重購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原繳納稅額計算退還。
 
該局說明,房地合一新制重購自住房地退稅規定,如個人先購買自住房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出售其他自住房地,在依規定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時,得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計算扣抵稅額,在不超過應納稅額之限額內減除;也就是「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都可以申請退稅或扣抵。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7點規定,有關自住房屋、土地的認定,係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該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以配偶之一方名義出售自住房地,而以配偶之他方名義重購者,亦得適用。
 
該局舉例,甲君於2016年1月買進A房地並設籍居住,2017年10月以1,200萬元出售A房地,並繳納房地交易所得稅60萬元;甲君於2019年8月以1,000萬元買進B房地並設籍居住。因甲君出售A房地與重購B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且都有設籍居住,如A、B房地均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則甲君可申請適用重購退稅為50萬元〔已繳納稅額60萬元×(重購價額1,000萬元÷出售價額1,200萬元)〕。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已申請重購自住房地退還或扣抵所得稅,重購之自住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或再行移轉,請納稅義務人多加留意。另申報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相關規定,亦可透過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專區,查詢相關規定,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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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4 16:54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去電詢問,配偶自有房地作為住家使用,若在該房屋上設立了以他為負責人之商號,但未有實際營業活動,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嗎?

稅務局說明,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宅使用之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如該營利事業未僱用員工,並且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且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者,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46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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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新北市2020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將由各地政事務所自4月1日起開始公告至6月30日止,共3個月。2020年度公告被繼承人計2,200人、土地12,572筆、建物計702棟,依202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新台幣173億餘元,相關公告資訊將張貼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及里辦公處,也可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https://www.land.ntpc.gov.tw/ch/index.jsp)查詢。
 
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地政局貼心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另民眾如果不清楚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可以利用該局網站設置的業務專區-登記-登記案件流程及應備文件查詢-繼承(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140),點閱了解相關資訊。如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因列冊管理期滿而遭標售。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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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台北市地政局表示,截至今年3月17日止,台北市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7,883筆,面積逾284公頃;建物有2,166棟,依202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671億餘元。

地政局表示,遺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在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所有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的公告資料,在每年4月1日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公布欄,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另外民眾也可以在本局或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前項公告資料,民眾可利用下方五大便利措施,辦理繼承登記。

五大便民措施

一、如遺產位於台北市,可至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

二、如果遺產位於其他縣市,可以向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轉送。

三、如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民眾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並同時避免逾期申請登記被罰鍰。

四、對於辦理繼承如果有不了解的地方,可透過電話、傳真或線上申請各地政事務所的「預約諮詢專案協助服務」得到專業諮詢。

五、台北市推行「免附印鑑證明措施」,只要設籍在臺北市且已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的民眾,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使用○○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者,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時,各地政事務所可連線查詢民眾在戶政機關登記之印鑑章,就可以不用檢附印鑑證明。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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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銀行簽訂房屋貸款契約時,裡面的條文內容一定要看清楚!最近有民眾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陳情,表示自己向銀行申請提前清償房屋貸款,卻被銀行以「貸款契約規定」收取了不盡合理的提前清償違約金,金管會審議後認定這些房貸條文確實有不合理之處,銀行業者除了應該要退還民眾部分多收的違約金,還必須修改相關的違約金契約內容。


▲你想轉換到別家銀行的房屋貸款嗎?提前清償房貸的違約規定不可不知。

 由於一般的房屋貸款總金額實在很大、利息支岀成本也會很高,民眾選擇「提前清償」、轉房貸到別家利率更低的銀行,也是天經地義而且是常有的事,因此相關的提前清償房貸違約金的計算、合法性等權益,一定要好好的弄清楚。買房討論這邊加入> 買房討論

  之前被點名不合理的房貸提前清償違約金的算法,是以「核准房貸總額」為計算基礎,現在則必須改為「實際清償金額」為基準。舉例來説,小陳申請了600萬元、20年期的房屋貸款,繳了半年、還了貸款本金10萬元之後,小陳想要轉房貸到別家銀行而提前清償剩下的房屋貸款,此時銀行收取的違約金計算方式,不能是:600萬元 X 1.5%費率=9萬元,而必須是:(600萬-10萬)X 1.5%費率=8.85萬元。


▲房屋的總價、貸款金額都相當龐大,一點點的違約金費率就會造成極大的違約金差距。

  除此之外,在銀行的房屋貸款契約書裡,針對繳了3年的貸款才申請提前清償,與繳不到1年就申請提前清償房屋貸款的計算費率,金管會也要求銀行業者要有所區隔。例如1年以內就申辦提前清償的違約金費率可以是1.5%,如果是繳了2~3年的房貸戶就應該降低違約金費率到1~1.25%才對,民眾可以向銀行爭取這項差別費率。

  事實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在以前就曾經對於銀行業收取「房屋貸款提前清償違約金」一案做過決議,內容是採取「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方式。也就是説,申請房屋貸款的民眾應該享有「隨時清償房貸」而且免付違約金的權益,但是如果某家銀行提供了比較好的房貸利率優惠,基於業者營運資金的考量,是可以提供民眾「付違約金換取隨時清償」或「限制清償時間」等方案。只不過,違約金的計算必須考量清償時間、總額等條件,也不宜以原始貸款總金額做為計算基礎。


▲申辦房貸除了關心利率高低之外,也要好好檢視房屋貸款的契約書內容。

  然而時間久了之後,少數的銀行業者在審訂房貸契約時忽略了法令的規定,忙於工作、鮮少申請貸款的民眾又欠缺相關法令的知識,才會讓不合理的房貸違約金案件再次岀現,因此準備買房子的民眾要記住,除了學習看屋、選屋、挑地段等知識之外,也要好好地研究房地產買賣、貸款等相關的法令、條文,因為自己的權益還是得自己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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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近日有老字號餐廳驚傳熄燈或店家經營不佳而有停業或歇業情事,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會蒐集相關資料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適用較低房屋稅率。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減輕商家受疫情影響,如有商家因而停、歇業,該局將主動輔導辦理適用較低房屋稅率,如店舖房屋原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現況已為空置,則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較低稅率2%課徵,若部分範圍停用亦可依面積比例適用。該局特別提醒,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計課,於當月15日以前變更者,當月份即改按適用稅率,16日以後變更者則於次月適用。
 
該局舉例說明,如餐廳原對外營業用面積為1,000平方公尺,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短暫停用部分面積500平方公尺對外營業,且原擺設的營業用器具或餐桌椅均已搬空,則2020年3月至6月計4個月,可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其停業範圍於停業期間可節省3成房屋稅負擔。
 
如欲瞭解該局提供疫情之多元服務,可掃描QR-Code或連結https://reurl.cc/b61W6y即可至「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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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財政部官員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0條,受到天災、事變影響,稅捐機關可延長繳納期間,近期將會發布公告,針對近期開徵的所得稅、牌照稅、房屋稅以及每兩月開徵一次的營業稅,訂定統一的延期繳納規定,各稅目延長期間一致,預計將延長一個月。

 

以與每個人最息息相關的所得稅為例,今年開徵期間為5月1日至6月1日止,若可提出確切文件,證明受到新冠肺炎衝擊導致被隔離、居家檢疫等,可延長一個月至6月底。

 

官員表示,近日就會公告相關作法,以利民眾及稽徵機關遵循,各稅目的延長期限會一致,原則上設定延期為一個月,屆時公告會明確訂出時間點,及所需備齊的文件、確切適用對象。

 

官員也表示,若是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直到延長期間才解除隔離,稽徵機關也會視情況再給予一定期間的寬限延長,例如綜合所得稅若延長到6月底,納稅人甲君直到6月30日才解除隔離,可能就會再給予20天的寬限期。

 

官員表示,詳細的適用對象及辦法仍待拍板定案,近期就會將各稅目繳稅期限延長情形公告;疫情非常時期,財政部會盡量協助納稅人,也提醒受到衝擊的納稅人記得備妥隔離證明等相關文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38828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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