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4 23:43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印花稅將廢除,學者質疑行政院未交代替代財源的錢從哪裡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印花稅將廢除,學者質疑行政院未交代替代財源的錢從哪裡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減稅容易加稅難,政府因找不到替代財源,多年來印花稅想廢不敢廢。今年五月行政院長蘇貞昌應工商團體的要求指示廢稅,並迅速經院會通過,以中央編列預算、全民埋單的方式當作「替代財源」,還當作政績大肆宣傳,因此被質疑是選前大撒幣。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預算編列只是行政程序,還是沒說清楚廢稅的替代財源「錢從哪裡來」,恐違財政紀律法。

財政紀律法規定,中央政府各級機關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的來源。陳國樑說,編列預算若可做為替代財源,則未來任何減廢稅案都不用規畫替代財源;即使稅收會成長,但支出也會增加,既有財源之外才是新增財源,若違背財政紀律法應依法移送監察院彈劾或糾舉。

財政紀律法提案立委曾銘宗痛批,政院此舉根本是曲解財政紀律法、違背立法目的。若在立院強行通過廢稅,不排除將此案送監察院。

民國七十五年施行現制營業稅,即停止隨發票課徵的印花稅,排除重複課稅的問題,但仍是交易的成本。經數次修法,印花稅課稅範圍大幅縮小,目前只對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四種憑證課徵印花稅,但仍是地方重要又穩定的財源。

九十一年財改會建議調升營業稅作為廢除印花稅替代財源,九十八年賦改會則建議開徵能源稅來改良印花稅,但都因為加稅太難而不了了之。如今,稅沒有加、財源仍無著落,政院仍執意廢除印花稅。

「希望印花稅的廢止不要成為政治上的祭品」,中華經濟研究院諮詢委員孫克難指出,目前英、法、美、日、星、澳、陸、港等仍徵印花稅,我國印花稅不能不明不白走入歷史,若課徵印花稅的社會淨效益為負數,也就是得不償失,廢稅才有立論基礎。

孫克難說,印花稅開辦初期被認為稅率輕、手續簡、成本低,如今是否已不合時宜?部分交易課印花稅也要課營業稅,被認為有重複課稅疑慮,但廢稅後是否有交易變成兩個稅都不用課?政府應該慎重評估。

曾銘宗表示,財政紀律法的立法目的是要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減少舉債。截至今年七月底止,不計前瞻等特別預算,中央政府負債五點五兆,地方政府負債九千多億元,合計負債高達六點四兆,「中華民國根本沒有能耐廢除任何一個稅目」。

立委賴士葆表示,廢印花稅對經常買賣不動產的投資客、建商等受益最大,財政部不要舉發票中獎一萬元可免繳四○元印花稅這種案例,因為大獎多數採用匯款根本不用繳印花稅,反而該說清楚究竟印花稅都是誰在繳,誰繳的最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04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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