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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16:09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內政部今(30)日通過「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草案等三項子法,使公辦都更評選實施者的相關程序更為完備,有助提高公辦都更評選實施者機制的公平性及專業性,並且建立申請人異議及申訴機制,加強保障申請人權利。

內政部指出,過去公辦都更評選實施者程序準用促參法規定,但促參案與公辦都更案性質不盡相同,導致評選制度未能全然符合公辦都更案需求。

這次通過的「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草案及「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草案,主要就是明確訂定主辦機關評選實施者應辦公告事宜、評選程序、評選會成立機制、任務、委員名單公開及相關人員禁止行為等事項,將有助提升主辦機關評選實施者的公平性、專業性,使資訊充分公開。

此外,「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草案,主要建立申請人提出異議及申訴機制,明定申請人提出異議及申訴的相關書件內容、主辦機關審議期限、不予受理情形等事項,保障申請人權利。

內政部表示,配合都更條例修訂的12項相關子法中,五項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相關子法,除了今日通過的三項,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外,其餘二項也正加速處理,以利實務銜接執行。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84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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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15:41理財周刊 文.莊孟翰

Q:台北市真是個既新也舊的城市!走在巷弄間,一邊豪宅、一邊老舊建築的現代與窳陋景象,隨處可見,這正反映了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窒礙難行的現實問題。然而,針對都更這個大議題,在當前景氣市況不佳,建商又不願積極介入情況下,似乎與一般民眾的關聯性不大,倒是較小面積就能自主更新的危老重建,近期已逐漸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熱議的話題。

想請教莊教授,不少民眾或許對都市更新不抱期待,但對危老重建則又高度關注,危老重建表面看似簡單,卻依舊推動不易,當中還有哪些不容忽略的「眉角」?

A:根據內政部公布數據,全台住宅自有率高達八四.八三%,光是屋齡超過三十年的老舊住宅就有四一○萬戶,佔住宅總量的四七.二五%,也就表示目前每兩戶就有一戶被列為老舊且須納入更新評估的住宅,這也正顯示都更與危老重建迫在眉睫。

前幾期已討論一些常見的實際案例議題,本期再針對「選配」與「停車位」問題提供參考意見如下:

十六、選配問題

─以原建物位置+垂直集中為原則

(1)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之規定,所有權人依估算之權利價值分配更新後之房地,一般都是以原位置垂直集中分配為原則,當同一戶有多人選擇時,再以抽籤決定,惟抽不到理想位置時,也常會出現一些怨言甚或杯葛舉動。

(2)如不願參與分配,可依都更條例第31條規定以現金補償。

(3)如因更新後分配價值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除可以現金補償之外,亦可與其他都更戶合併分配,另外,亦可徵得全體都更戶同意參與選配,差價再以現金補足。

(4)至於實際選配後之找補,一般大都以不超過應分配價值的五~一○%為原則,以免差價太大不利後續找補處理。

(5)找補價格認定常受景氣變化影響,尤其景氣向上階段,多數人都想增加購買面積,而衍生價格優惠幅度與剩餘部分出售,是否足以抵償共同負擔費用之爭議。

(6)實際分配價值為房地價值+車位價值。

(7)選配原則:原建物位置+垂直集中,一般選配大都依原建物位置經更新後之建物與車位,並以垂直集中為原則。

(8)高樓層與低樓層:一般大都採取都更戶依原居住樓層選配都更後較低樓層,較高樓層價格較高則歸實施者所有,自主都更則用以出售抵償共同負擔費用。

(9)分配單元以一戶搭配一車位為原則。

(10)所有權人同時發生申請同一戶時,則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請參閱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1條、第12條與第26條)

十七、停車位問題

─坡道式與機械升降差異大

(1)隨著都市車輛逐漸增加,停車空間嚴重不足,都更戶愈來愈重視停車位的數量、位置、長度與寬度。往昔常見縮水版停車位,導致消費爭議不斷。

(2)修法之前最常見的兩種尺寸為「二.二五公尺乘五.七五公尺」與「二.五公尺乘六公尺」。

(3)機械停車位為寬二.五公尺,長五.五公尺。

(4)若是靠著樑柱、牆壁的車位,迴轉半徑超過六十度,車道也必須有五.五公尺寬,才不會發生停車不便問題。

(5)危老重建基地較小,規劃設計大都非坡道式,而是汽車升降機,又如位處角落,迴轉角度不夠,必須倒車入庫,或車道太窄、車位太小,旁邊又有柱子等問題,另外,最受訾議者就是機械式停車位。

(6)子母車位:雖可停放兩部車子,但車位面積比兩個標準車位小,通常是一部停裡面一部停外面,後側車子進出,必須先移開外面車子,進出極為不便。

(7)民國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修正前,標準停車格規格為寬二.五公尺、長六公尺,修正後為寬二.五公尺、長五.五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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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配合中央「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三,放寬危老建築基地高度、高度比、後院深度比及住宅區建蔽率,已於2018年11月21日發布,將於2018年11月23日生效。
 
行政院自2017年5月10日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因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部分現況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申請建築容積獎勵後受限於「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建築物高度、高度比、後院深度比等限制,致建築基地無法充分規劃設計利用之狀況,影響所有權人重建整合意願。
 
為協助解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受到管制的問題,台北市政府即進行住宅區建蔽率、高度放寬之可行性檢討,並與相關公會等多方討論凝聚共識,在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維持環境品質之前提下,增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95條之3,並於2018年10月1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內政部於11月20日函轉行政院准予備案,台北市府即於2018年11月21日發布實施。
 
都市發展局補充,目前已有19件提出申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並有6件核准,該局亦訂定「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自2018年6月4日起生效,召募具服務熱誠的推動師組成跨領域的黃金團隊,並設立「危老重建工作站」,為社區居民提供在地化的諮詢服務管道,為加強宣導,更結合台北市府都市更新處12行政區自主都更駐地工作站與建管處危老推動師,主動佈局未來4年,深入民間提供多元重建之專業諮詢服務,現已完成7處工作站設立、培訓3468名危老推動師。
 
本次修法預期透過建築相關規定之放寬,使建築規劃更具彈性,提高建築基地重建整合之誘因,期盼更全面加速本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打造宜居安全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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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 15:48文/記者馮牧群

營建署提醒,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辦理危老重建事務前,應審慎評估及確認契約關係,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代辦業者,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圖為示意照。(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國內危老重建的需求強烈,為房地產市場創造龐大商機,卻也有少數業者混淆視聽,企圖從中牟取不法利益,營建署提醒民眾,危老重建業務是由起造人直接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內政部或營建署從未委託私人公司受理或代辦,若有需求或疑慮時,應先撥1999或1996電話詢問。

危老條例自2017年5月10日公布實施以來,具有程序簡便、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等優惠,不動產業界及民眾關心程度日漸提升,但仍有民眾不知如何著手辦理,營建署都更組提醒,危老條例第5條規定,由起造人備妥重建計劃及全體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等文件後,即可直接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都更組表示,內政部或營建署從未委託私人公司,受理或經手提送民眾依危老條例擬定的重建計劃,為協助民眾申辦危老重建,內政部2018年至2021年以中央都更基金1.5億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辦理教育訓練、協助民眾整合,輔導申請重建成案,民眾可洽各輔導機構。另外像是台北市府培訓危老重建推動師、新北市府都更推動師、成立危老工作站等協助措施,詳情可至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危老專區」查詢。

民眾若有危老重建需求或疑慮,最好先撥打1999或1996電話詢問,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內政部協助,營建署提醒民眾,尋求相關專業人士協助辦理危老重建事務,事前應審慎評估及確認契約關係,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代辦業者,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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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全台平均屋齡在今(107)年已超過30年,但都更與危老重建兩項推動效率,即使新北市、台北市府在怎麼努力也難以加速,其中一項「審議流程」至少要1.5~2年的時間,就常遭民間業者詬病。台北市政府指出,中央推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北市府在以增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加以配合,加大幅縮減流程;民間業者也曾指出,兩項條例通過後,危老重建程序可以減少約3~8個月的時間。

▲▼臥龍街海砂屋。(圖/記者陳韋帆攝)

▲206花蓮大地震餘波將臥龍街海砂屋震出一條裂縫,讓住戶心驚膽跳。(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曾採訪過「臥龍街」海砂屋危老都更一案,當時業者透露,一般都更程序在毫無阻礙狀況下,至少也需要1.5~2年的時間;當時正好是206花蓮大地震隔日,記者親眼目睹整棟樓一條巨大裂縫,住戶發現後驚呼「太可怕了」!距離台北這麼遠,地震餘波就產生這麼大的裂縫,即使已經在跑流程,但等待的日子實在很漫長,對於居住在危樓內的居民,實在是日日煎熬。

所幸現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加速條例都已通過,北市府表示,配合中央「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三,放寬危老建築基地高度、高度比、後院深度比及住宅區建蔽率,已於107年11月21日發布,將於107年11月23日生效。

行政院自106年5月10日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因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部分現況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申請建築容積獎勵後受限於「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建築物高度、高度比、後院深度比等限制,致建築基地無法充分規劃設計利用之狀況,影響所有權人重建整合意願。

為協助解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受到管制的問題,市府即進行住宅區建蔽率、高度放寬之可行性檢討,並與相關公會等多方討論凝聚共識,在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維持環境品質之前提下,增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95條之3,並於107年10月1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內政部於11月20日函轉行政院准予備案,本府即於107年11月21日發布實施。

都市發展局補充,目前已有19件提出申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並有6件核准,該局亦訂定「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自107年6月4日起生效,召募具服務熱誠的推動師組成跨領域的黃金團隊,並設立「危老重建工作站」,為社區居民提供在地化的諮詢服務管道,為加強宣導,更結合本府都市更新處12行政區自主都更駐地工作站與建管處危老推動師,主動佈局未來4年,深入民間提供多元重建之專業諮詢服務,現已完成7處工作站設立、培訓3,468名危老推動師。

本次修法預期透過建築相關規定之放寬,使建築規劃更具彈性,提高建築基地重建整合之誘因,期盼更全面加速本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打造宜居安全之城市。


原文網址: 住在危樓心驚驚 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再加速!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313201#ixzz5Xb8dHv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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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01:08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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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都更不易推成,基本上是建商與住戶的信任感不足,說穿了就是利益分配搞不定。」北市府官員說,過去辦理都更案件,很多人都認為早簽早吃虧、晚簽條件會比較好,容易造成實施者(建商)與所有權人(住戶)彼此不信任,致使都更案不易推動,這也反映出雙方資訊不對等的問題。

老張住的房子屋齡已經30年,外表相當老舊,而他每次回家要爬四層樓,也讓年邁的老張倍覺辛苦。先前有建商主動向他提出可辦理都更,且可以「一坪換一坪」,老張毫不猶豫的就簽下了同意書。

沒想到,建商又來告訴他,沒辦法一坪換一坪,老張未來可獲分配的居住面積大大縮水,老張深感受騙,想到這房子是自己年輕打拚才購置的,心有不甘下,決定撤回同意書,建商卻告訴他,「來不及了,沒辦法撤回」。

過去有人常稱都更同意書是「空白授權」,有如「賣身契」,因為房屋所有權人在不知道房屋的設計、未來可以分配多少,就要簽下同意書,萬一後來都更內容有明顯改變,住戶卻不能退出,毫無保障。

北市府官員指出,都更案件推動受阻的癥結,主要是民眾與建商對於權利價值認知差距過大所致,這個問題除了請公正的第三者進行鑑價外,雙方也要多溝通,以縮短彼此的認知差距,讓都更案得以順利推動。

畢竟建商或開發者投入資金辦理都更案,有成本考量,遇到少數民眾堅決不願參與都更,會讓整個案子無限期停擺,將使其成本難以控制,投資風險升高。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一個案子八年還有人要做,代表裡面有潛藏的利益,不過,民間也不要太貪心,權利變換要談好,需要有社會信賴感,不要漫天喊價,要相信專業的團隊,經過國家考試通過的估價師提出來的價格都不相信,還要怎麼辦?住戶不要動輒提告,要尊重行政本質的公平性,多溝通、協調,否則什麼事都到法院裁決就好了。

市府官員說,民辦都更當然也有成功案件,例如北市尚華仁愛大樓都更案,是以自主都更的方式辦理的,因為921震災受創急需重建,所以原住戶發起籌組更新會為實施者,所有權人57位,成功整合大家的意見,然後由更新會邀請多家公、民營銀行參與評選,經多次辦理說明會,由全體住戶票決,最後第一銀行取得協助更新重建權利。

據指出,因該都更案的地點位於北市精華地段仁愛路四段,正臨國父紀念館、鄰近台北市政府及市議會,所以都更後住戶房價由每坪50萬翻倍為100萬以上,此案一直是北市府更新處官員口中的神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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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07:32:30經濟日報 記者 黃阡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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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市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今年五月動工情形。報系資料照/記者林伯東攝影
圖為台北市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今年五月動工情形。報系資料照/記者林伯東攝影
 

台灣人口快速老化,但老屋高齡化比人口老化更嚴重,老屋問題迫在眉睫,雖然官民間使勁推動都更,但過時法令、建商與住戶彼此信任感不足、程序繁複整合不易,都讓執行面關卡重重。

政府大力推都更,老屋買氣卻沒有提升,據實價登錄資料顯示,2013年台北市屋齡30年以上老屋全年移轉有5,100棟水準,不過2015年後連續三年,即便經歷房市寒冬到復甦,全年都維持在3,600至3,700棟左右,今年前八個月累計僅達1,612棟,反映的是民眾根本對政府推都更沒信心。

房仲業者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是否通過仍是關鍵,修訂通過至少能增加民眾購屋信心,才有望提升老屋交易量。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台北市屋齡逾30年老房高達68.4%,新北市達43%,全國也有近五成的比例,不過民眾並未因此看好老宅,甚至寄望有都更翻身的機會。

短短10年間台北市屋齡逾30年物件,從原先的四成一路飆升至近七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2018年台北市屋齡逾30年物件高達61.14萬棟,占總數89.41萬棟68.4%,顯示老屋問題迫在眉睫。

 
 

房仲業在都更進度中,扮演著橋樑的角色,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指出,由於雙北市普遍屋齡高,許多屋主都會碰到都更議題,因此不少房仲針對都更議題進修,或協助整合產權的部分,除了能加快都更案的進度,部分產權單純的屋主,也能走危老條例先行重建。

只是加速都更速度的危老條例,需要100%產權同意才能進行,據永慶房屋市調顯示,七大都會區有6成民眾認為不合理,雙北市更有7成認為,需要全數同意並不合理。

永慶房屋集團總經理葉凌棋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不用100%屋主同意即可送件,但危老條例需要100%產權同意才能進行,因此就門檻來說危老條例更嚴苛,僅適用產權單純的案件,例如透天厝或產權已整合差不多的高齡物件;不過雙北市多半仍是屋齡高的公寓與華廈,雖然危老條例依舊被視為都更解套的辦法之一,但終究不能取代都市更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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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蔡惠芳╱台北報導】

中央和地方政府推動「危老條例」總動員,也衍生出一些意想不到新商機。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理事長吳錦宗昨(16)日表示,大家要打醒「1坪換1坪」的裝睡美夢,因為不出任何勞力、財力,就能讓舊家1坪換1坪,是少之又少;不過,危老新政策也衍生出危老重建推動師的搶照熱潮,原本要培訓800名額、不到半年已有5,000名取得,「超標」達5倍之多。

中央推動「危老條例」已1年多,日前台北市議會也三讀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鬆綁可興建總樓高、建築削線等,連臨4米、6米及8米巷道的高齡老宅,也不用擔心蓋不回原容積,甚至「危老條例」的容獎都能充分使用。安信建築經理公司估計,全台北市約有2.3萬棟、15萬戶,可適用「危老條例」。

對於危老新政策可走出推動都更的另一條捷徑,吳錦宗表示,該總會將在27日舉辦都市再生論壇,主軸就是希望建議政府和民眾,要推動都更,就應該從危老條例的民眾教育開始做起;其中,危老重建推動師,就扮演相當重要的橋樑角色,危老重建帶動出一波危老重建推動師的證照熱潮。

根據中華都更全國總會指出,台北市都發局原本目標要培訓800個名額,積極委託民間機構辦理危老重建推動師專業人員講習訓練班;近半年來,參與者相當踴躍,竟有5,000多人搶著培訓並取得證照,甚至「超標」達5倍之多,相當熱門。

吳錦宗指出,其實先進國家參與推動都更的專業人員,只有台灣少得可憐。以日本來說,推動都更人員就有2萬人、香港與新加坡各2千人,可是反觀台灣,只有120人,推動人力嚴重不足。

究竟是何誘因,讓危老重建推動師證照搶破頭?該協會分析,除可擔任都更戶和政府、實施者之間的溝通橋樑外,還可享有輔導獎勵金。獎勵金分為6個級距,以北市府公布的輔導獎勵金執行計畫,5戶以內輔導完成耐震初評獎勵金5萬,完成詳評5萬、輔導報核重建計畫獎勵金8萬元;門檻最高是41戶以上,輔導完成初評獎勵金12萬元、完成詳評獎勵金20萬元,輔導報核重建計畫獎勵金30萬元。吳錦宗也提醒,不論危老熱潮、證照熱潮,最重要應是教育民眾,參與都更是為了防災,而不是為了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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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19:52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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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暨前經建會副主委、前營建署長、前環保署長的張隆盛表示,20年前因應政府需求,特此成立以都市更新業務為導向的非營利基金會,至今已協助77個都市更新案通過都更事業計畫核准。他強調,都更不只是老屋換新屋,更不是振興房市給予容積獎勵,而是持續以恆的「都市再生」。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暨丹棠機構執行長丁致成表示,由建商擔任實施者的民間都更案,只是整體都市更新的一環,不過在都更過程推行中,政府多希望建商擔負起責任,但是都市更新是公共利益,政府不應該高高在上,必須大力協助都更實施者才對。以日本來說,東京後火車站都市更新區域高達一公頃、地主超過400位,政府就肩負責任積極從旁協助。

丁致成說,多數民眾對開發商投入都更充滿幻想,認為建商能獲得高額利潤,不過都更過程中,是有法律的限制和規範,以丹棠機構投入的「晶華MORI」來說,光是都更審議過程就耗時兩年半,讓該案從投入到完成時間耗費時間長達10年,不過從獲利角度來看,實施者的獲利率僅10%,平均下來一年獲利才1%,實在沒有市場想像的「暴利」可言。

另外,丁致成分析,都更開發過程中,開發商需承擔風險,這部分是地主不願概括承受的部分。雖然多頭時期,對建商來說,有機會獲得建案增值效益,反過來說,現在房市反轉向下,實施者也必須面對可能虧損的風險;他認為,雖然現在房市進入盤整期,不過只要建商擁有都更專業,能取得地主信任,雙方多能理性溝通,都市更新整合之路並非難事。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耕耘過的案子包括「太平洋之森」、「忠孝詠吉」、「長虹松德路案」等;丁致成說,「晶華MORI」基地369坪,位於台北市中山區五條通、天津街口,地上物為地上七層樓的老舊大樓,以及四層樓老公寓,約30位地主,大部分地主參與分回。

丁致成表示,該案耗費10年主因一開始是L型基地,耕耘四年送件後,地主認為採光、通風、且地下室非平面車位,因此公司決議撤件、再整合周邊七層樓老舊大樓,只為追求基地完整、給客戶一個舒適居住品質的交代。全案從都更核定、事業計畫通過等過程,就花兩年半時間,拆遷過程也花了七、八個月時間,讓該案都更之路漫長。

丁致成指出,「晶華MORI」都更過程中,沒有暴力、爭議,與周邊環境、地主保持和諧。全案總銷約20億元,戶數109戶,建商分回可售戶數約一半,主攻換屋客層,每坪開價95~110萬元間,坪數21~57坪。

丹棠機構耗費時間長達10年完成的「晶華MORI」,都更過程中,沒有暴力、爭議,透...
丹棠機構耗費時間長達10年完成的「晶華MORI」,都更過程中,沒有暴力、爭議,透過充分與地主溝通、取得住戶信任,讓該案圓滿完成。中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暨前經建會副主委、前營建署長、前環保署長、丹棠機構董事長張隆盛,左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暨丹棠機構執行長丁致成,右為傳真實業董事長王明成。陳美玲/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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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孫彬訓╱台北報導】

華南銀行早在2009年即成功協助「世和大樓」都更整建成功,提升房屋價值,而政府鬆綁法規後,華南銀行更積極藉由過去豐富經驗,誓言協助台灣的老屋重建及都市更新,華南銀行企金行銷部經理王瑞雲強調,「信任」是更新重建最重要的基礎,因此銀行的角色相當重要,藉由華銀的公股行庫「社會信賴感」,搭配專業的建經公司,將能提升民眾重建的意願跟信心。

世和大樓位於長安東路龍江路交叉口,原為921震災危樓,由住戶組成自主更新會,華銀自2007年開始參與規劃,提供融資及信託服務,2008年獲得全體土地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參與更新改建,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更新,改建為RC造住商大樓,2011年完工交屋。

王瑞雲說,在世和大樓整合時主要遭遇的問題包含原有大樓公共設施持份不一致,同樣室內面積,公設持分不同;辦理舊貸轉貸,部分住戶有債信瑕疵須專案處理等。藉由此案讓華銀在處理類似問題上有很好的經驗,重點的處理方式都只有「逐一面對面充分的溝通」,對於問題處理一定都是公開透明,這樣才會取得地主的信任。

以華銀過去累積的經驗,未來除了配合傳統的建經公司外,也可以由金控旗下華南金資產來擔任都更實施者,協助社區住戶整合或加速集團自有資產活化;另外目前各大行庫72-2水位都已逼近30%,在放寬都更、危老核定後重建融資不受72-2限制後,將可大幅增加承接案件的量能。

目前實務上,為協助住戶改善居住環境安全、品質及落實政府都更政策,華銀針對地主自地自建的都更及危老案件都會規畫全額融資的方式,協助地主換新屋,共創地主銀行雙贏。

此外,華銀為積極推展都市更新業務,2009年7月成立都市更新業務推展小組」,已接觸超過百件都更案,並配合都更實施者或都更案當地住戶,常於平日晚間或假日派員出席都更說明會或座談會,說明銀行融資與信託業務,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促進都更住戶對銀行都更業務的認識。截至目前為止,已完成都更重建有3案,另有已核准21件都更融資服務案進行中,而在危老條例頒布後,累計接觸案件已有20餘件,目前已有兩件前期整合融資已核准並動撥。

而華銀與集團旗下「華南金資產管理公司」合作開發土城的土地,為公股金融機構第一件完成的自辦都市更新案,也是經濟部工業局開發產業園區通過都市更新申請的首例。

此外,華銀持續積極檢視旗下行舍,初步認為有8處不動產較適合優先推動都更,華銀也持續與鄰地地主保持聯繫並評估都更整合的可行性。

另一方面,目前的法令已逐步放寬並提供金融業者參與的空間,王瑞雲說,部分地主仍是希望以銀行來擔任實施者,如果可以加上某些制度控管,讓銀行在自有行舍的都更整合上可以擔任實施者來加強民眾的信心,或許是未來可以考慮的方向。

王瑞雲強調,為配合都市更新,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的再開發利用、增進公共利益,華銀一向對於鄰地所有權人邀請華銀參與都更時,也都以積極參與、合理分配、共享經濟的態度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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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曾亭皓/綜合報導

全省危老重建首例,去年11月於新北市板橋區通過重建計畫審核,獲得共40%的容積獎勵,在完成約50位所有權人的100%同意後,今年九月底已正式動工,計畫將原29棟老舊公寓,改建為一棟地下4層、地上25層樓高的大樓,預計3年後完工。

全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首例,基地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新埔站3號出口附近的老舊公寓處,都市更新處更新發展科舒股長說明,此案為為老重建通過首例,自106年9月25日的「重建計畫範圍所有權人辦理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到106年11月28日「新北市政府核准為老重建計畫」再到107年9月30日正式動工,經過多道繁複審核後,確定此案獲最高總計40%的容積獎勵。

全台危老首例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新埔站周邊一處基地,圖為拆除前。(圖/擷取自新北市都發局)

全台危老首例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新埔站周邊一處基地,圖為拆除前。(圖/擷取自新北市都發局)

該案規劃基地面積佔地約3,113平方公尺,計畫將現有29棟2-5層樓的老舊公寓重建為一棟地下4層、地上25層的電梯集合住宅,並將基地退縮4公尺以上建築,設置無遮簷人行步道,納入綠建築、耐震設計及無障礙等設計。

全台危老首例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新埔站周邊一處基地,圖為重建後示意圖。(圖/擷取自新北市都發局)

全台危老首例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新埔站周邊一處基地,圖為重建後示意圖。(圖/擷取自新北市都發局)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首例歷程:

▶前置作業-

106.09.25 重建計畫範圍所有權人辦理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

106.10.24 申請人將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結果函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人函請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查詢是否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建築物

106.10.31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確認非屬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建築物

106.11.01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將本案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報告書錄案

▶審核-

106.11.16 申請人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申請危老重建計畫

106.11.28 新北市政府核准危老重建計畫

▶動工-

107.09.30重建計畫正式動工,預計三年後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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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10:53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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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近日三讀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房仲業表示,此一條例對於窄巷、面前道路4米、6米與8米的老宅大有助益,若能夠順利整合成功,危老條例獎勵將從看得到吃不到,變成看得到也吃得到。

中央危老條例去年5月發布實施,只要三年內申請重建計畫,百分之百整合,最高可享1.4倍容積獎勵。此一條例對產權完整舊大樓最有利,對小巷老屋,因有建蔽率、高度限制,蓋不多也蓋不高,即使整合成功拿到容積獎勵,也無法完全使用。

台北市議會近日通過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住二土地樓高放寬至21公尺,建築削線也放寬,建築高度比修正為面前道路中心線水平距離的五倍,其它住宅區土地建蔽率也放寬至40~60%。估計全市有2.3萬棟,約15萬戶可適用危老條例。

安信建經經理林達康表示,規定放寬後對於窄巷、面前道路4米、6米與8米的老宅都有直接助益,由於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有落日時間,北市已有許多整合中的案子在等待北市三讀放寬,北市危老獎勵對於一些老宅,慢慢變成「看得到也吃得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台北市面前道路不寬的平房、舊透天或土地,在法令放寬後,危老推動的腳步可能會比都更還快,法規放寬帶來新契機,不過關鍵還是能否順利整合,預料還是以三層樓以下建築、透天等較能受惠。

記者游智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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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柯市府再度選前大放送!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昨對外宣布,台北市三十三處捷運站周邊,可享十%至卅%容積獎勵,開發單位可自由搭配都更、容積移轉、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專案容獎等增額容積,但總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兩倍。

  • 三十三處捷運站周邊將提高容積獎勵,圖為南港捷運站附近。(資料照)

    三十三處捷運站周邊將提高容積獎勵,圖為南港捷運站附近。(資料照)

 

 

 

 

 

 

 

 

 

 

林欽榮昨於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TOD)戰略論壇再拋牛肉,宣布年底前將推動第一階段的卅三場站,包括南港、台北車站、忠孝復興、士林等,合計計畫街廓面積約四五一.四○公頃。

林欽榮說,未來捷運環狀線完成,台北捷運全線將增為一一七站,十九處交會場站及七處樞紐轉運站,在開發空間有限下,應賦予捷運周邊更多容積開發,引用「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第八十之四條規定,大眾運輸系統車站半徑五百公尺內,其容積率可提高。

林欽榮表示,可放寬容積的捷運站周邊分為第一級及第二級,再分類為捷運站出入口一百五十公尺內的「核心區」及三百公尺內的「一般區」,賦予十%至卅%容獎,若以第三種商業區五六○%容積率計算,至少可以多五十六%到一六八%的容積。

50%回饋給市府 做公共設施

林欽榮補充,被劃入計畫區域的開發案,仍可享有都更、容積移轉等增額容積,但受到總額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兩倍限制;此外,TOD容獎中的五十%須回饋給市府,作為補足地區缺乏的公共設施,如區民活動中心、托嬰、托老及公宅等。

目標年底前完成都市計畫劃定

林欽榮受訪表示,第一階段先公布卅三個場站,內政部未來核定捷運東環段後,也會再增加,預估將會到達四十個場站。至於能否在年底前完成都市計畫劃定,林說,年底是市府目標,市府就是步步前進。而是否擔心部分民眾沒有被劃入區域而反彈,林說,「有來反彈更好!不然我們劃別人都不覺得重要,那表示沒有用。」

至於被認為是選前端牛肉,林欽榮說,市府規劃TOD計畫長達一年,更是過去法律所准許的增額容積,並非選前才突然跑出來,「如果是屬於突然臨時想的,那就是牛肉,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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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北市的危老條例又向前邁進一步,此次調整包括部分的樓高放寬,建築的削線放寬,本來面前道路不寬的的老宅,修正前因為蓋不高、蓋不多,即使有危老的容積獎勵也看得到吃不到,不過三讀過後北市的面前道路4米、6米與8米的老宅,若能夠順利整合成功,則危老條例的獎勵就看得到也吃得到。

北市三讀通過後,「住二」土地樓高放寬至21公尺,建築高度比修正為路面前道路中心線水平距離之五倍,且除了住一的土地之外,其它住宅區的土地建蔽率則放寬至40%~60%不等,據估計全市有2.3萬棟,約15萬戶可適用「危老條例」。

安信建經經理林達康表示,規定放寬後對於窄巷、面前道路4米、6米與8米的老宅都有直接助益,由於危老條例的10%時程獎勵有落日時間,台北市已經有許多整合中的案子在等待北市三讀放寬,北市的危老獎勵對於一些老宅,慢慢變成「看得到也吃得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對於面前道路不寬的平房、舊透天或土地,放寬前受現建築削線與建蔽率未放寬的問題,即使面對獎勵但受限法規,可能容積會用不完,放寬後台北市危老推動的腳步可能會比都更還快,法規放寬的確帶來一些契機,但關鍵還是能否順利整合,預料還是以三層樓以下建築、透天等較能受惠。(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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