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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 06:07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將於107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桃園市房屋稅繳款書於4月16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於收到繳款書後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有多種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利用現金至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及行動支付工具APP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局特別呼籲,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7年5月31日)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方稅網路申報-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將自107年4月17日起至6月8日前提供107年房屋稅開徵查稅功能;107年4月26日至6月2日前提供107年房屋稅開徵繳稅功能,房屋納稅義務人請以本人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及已註冊健保卡登入使用線上查繳房屋稅服務。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後,由系統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只須選擇繳納方式(如信用卡、活期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進行繳稅。
透過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繳稅完納,稅務局將寄送繳納證明書至納稅人繳納房屋坐落的繳款書通訊地址,納稅人可不必出門即完成繳稅動作,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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