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辦理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作業,這次修法重點包括(1)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2)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3)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4)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已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是市場透明健全最重要的基礎。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更即時的資訊揭露,例如縮短申報期間、更大範圍的資訊需求,例如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也要求資訊要能更正確。為了使制度更加精進,並回應各界的需求及建議,於是辦理這次修法作業。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在資訊透明方面,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勾稽,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預售屋銷售行為。
此外,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而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辦理相關事宜,期能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之不動產交易資訊。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此次實價登錄進化後,價格資訊的呈現可以更為「快速與容易辨識」,一方面揭露速度可以更快,也可以減少民間透過坪數屋齡等條件,去推斷是哪間與哪戶的時間與錯誤率。至於預售案揭露部分,過去香港曾傳出豪宅案有假買賣案件的價格揭露,若要推動到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對於買賣案件的真實性建議要有查核的機制。
- Apr 19 Thu 2018 15:48
4大重點 預售屋全面納入實價登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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