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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統計,明年全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較107年提高約0.46%,無顯著漲跌;另外,108年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約為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91.64%,亦與107年(91.31%)相當。
內政部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房地產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只有民眾在買賣或贈與等不動產移轉時才會受到影響。
108年的公告土地現值與107年比較,除新北市及桃園市略為調降-0.24%、-1.02%外,其他縣市均為調漲,但幅度多於1%以內,普遍無顯著漲跌。其中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調幅分別為0.80%、0.96%、0.92%及0.33%。
調幅最高者為連江縣3.46%,主要是公告土地現值遠低於其他縣市,以及該縣積極推動觀光行銷,帶動當地商機。
內政部說,公告土地現值應反映區域的地價動態,並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及土地税法第33條逐年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這次調整後,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全國平均比例約91.64%與107年相當。
至於個別宗地公告土地現值方面,108年全國最高價宗地與107年相同,為臺北市信義區台北101金融大樓,108年公告土地現值約每坪5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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