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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陳小紅、王美玉、楊美鈴、章仁香、趙永清提案,糾正行政院、內政部、新北市政府。原因是對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開發計畫由新北市政府接辦事宜,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立場迥異,彼此關切焦點不一,且雙方缺乏互信,就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相互推諉,致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
監察委員表示,新北市政府考量現有人力及財務資源不足,要求內政部協助移撥予該府後續業務人力及新市鎮公共建設基金、新市鎮開發基金盈餘、抵費地等相關開發經費與資源,並堅持由內政部賡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及由中央先確定對於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未來發展方向之政策,始擬接辦。
內政部則宣稱,未來行政院組織改造後,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將被裁撤,故無人力可移撥,另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之開發基金已無盈餘;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開發案之後續移由新北市政府主辦,符合法令規定及地方自治精神,且開發該區之重點在設置產業專用區,該部非產業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本身即有產業主管機關,如由新北市政府主導,規劃將更符合需求;又20年前淡海新市鎮開發條件比現在差,目前公共設施已較20年前優,有利新北市政府接辦。顯見關於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開發計畫由新北市政府接辦事宜,內政部與新北市政府立場迥異,彼此關切焦點不一,雙方缺乏互信,
就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相互推諉,復以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之通盤檢討作業尚不確定,環境影響評估能否通過亦未明,人力、經費是否到位仍欠明朗,在在影響開發期程,致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顯有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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