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輔導團的申請作業要點,內政部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今天(8日)表示,中央調高補助地方政府經費的上限,並增加補助項目,希望地方成立輔導團,協助社區提案申請重建,加速危老重建的推動。

爲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辦理重建,內政部自去年起編列預算,補助各地方政府籌設危老重建輔導團;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輔導團申請作業及執行管考要點,明訂補助範圍並調高補助額度。

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8日受訪時表示,中央補助經費,讓地方政府能夠委外成立專業的輔導團,輔導團主要有三大功能,第一是培訓專業人才並辦理社區說明會;另一個功能是主動尋找有重建需求的建物,協助整合住戶意願,並向縣市政府提案申請重建;第三個功能則是建置地方潛在危老地區的資料庫。他說:『(原音)比如說我們家附近這個社區,他們去輔導他、去整合,然後每個人都同意了,然後把危老的案件去跟縣市政府去申請、去提案。地方政府也可以去建置他們潛在的危老地區的資料庫,去把它建置起來,做為未來推動的一些依據,所以我們大概補助是這三大塊。』

王武聰指出,輔導團每協助一個案子,中央即補助新台幣5萬元;如果一案的總戶數在7戶以下,補助金額會予以酌減。至於重建講習與人才培訓方面,每一年補助上限為150萬,但交通條件特殊的縣市,補助經費可加成;輔導團若辦理社區說明會,還可再獲補助20萬。此外,輔導團建置地方潛在危老地區資料庫,最多補助100萬。

王武聰表示,補助縣市政府成立輔導團的計畫已執行1年,目前全台共有8縣市設有危老重建輔導團,包括台北、宜蘭、新竹、彰化、南投、雲林、台南及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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