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1 02:00:00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是全台最早實施囤房稅的城市,針對非自用住宅訂定差別稅率,在正式生效上路第一年,住家用房屋稅就增加38.8億元、成長到49億元,相較於實施前,當年房屋稅收大增10.2億元。

《房屋稅條例》在2014年6月修訂,不過早在總統府正式公告實施前,北市府就已經先向市議會同步提出地方法規修正,台北市的囤房稅也訂於2014年7月起正式上路。

據統計,台北市在囤房稅實施之前,2014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住宅部分共收到38.8億元房屋稅,當年並沒有區分自住或非自住稅率;囤房稅上路後,2015年台北市共收到34億元自住用房屋稅、15億元囤房稅,合計整個2015年台北市住家用房屋稅收竟成長到49億元,相較於囤房稅新制實施前,稅收大增10.2億元。

北市府表示,2015年房屋稅收的成長,除了囤房稅的實施之外,其實還有稅基的調整,當時配合中央政府財政健全方案,房屋評定現值大幅成長,也是影響房屋稅收的重要因素。

台商大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分析,中央可能很難針對囤房稅再有進一步的作為,但是整體房屋稅制的改善,應當從稅基方面著手,為房屋、土地建立合理的共通稅基,改革老房子幾乎課不到稅的問題。

至於房屋稅未來的改進方向,台商大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分析,最大的問題在於稅基,現在房屋稅的稅基是房屋評定現值,主要是根據房屋成本來推算,包括建材、折舊等,換算下來老房子根本課不到稅。

黃士洲表示,老房子可能沒價值,但是老房子放到台北市熱門地段就有價值,現在的房屋稅、地價稅的法定稅基都過低,但是像土地增值稅課稅所依據的「土地公告現值」,就與市價十分接近,這才是合理的做法,未來應思考對房屋、土地建立合理的共通稅基,作為未來稅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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