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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5 19:01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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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政府指出,目前統計北市有3.6萬戶一年以上未使用的空屋,為解決資源使用浪費,正在研議修正《台北市房屋稅自治條例》,將課徵高於3.6%的「空屋税」,並於本(4)月與財政部商討。

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陳志銘說明《房屋稅條例》,分為「住宅類」和「非住宅類」,非住宅類包含「營業用」及「非住非營」;其中,非住非營包括工廠、倉庫、協會、基金會等組織機關,以及空屋。

陳志銘認為,由於空置房屋與工廠倉庫等歸類在一起,以致於對只能空屋課以如倉庫使用的2%稅率,並不合理,所謂的「空屋税」就是要解決持有資源者卻未使用的狀況;由於涉及中央《房屋稅條例》的法律授權,母法若沒有修改,北市自治條例也無法調整,因此市府預計在這個月內會向財政部提出,希望財政部修法釋出針對空屋的獨立的稅率。

陳志銘說明北市房屋稅徵收規範的歷程,過去以「創造收益」的角度,規範住宅稅率為1.2%,營業用的房屋稅率為3%,非住非營的房屋稅率為2%;自2014年起,以「財富累積」的角度,針對持三間以上房屋者,加徵「多屋稅」,稅率為2.4%至3.6%。

陳志銘指出,2014年起的多屋稅僅適用於住宅類,對於營業用及非住非營皆未處理,導致空屋問題嚴重;陳志銘說,現階段應以「資源利用」的角度,對單一自住保障「輕稅」,多屋者實施「高稅」,空屋未使用則應該要課高於3.6%的「重稅」。

陳志銘表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國有60萬戶以上一年以上未使用空置房屋,台北市占有3.6萬戶,中央卻一再興建公宅,從資源運用上角度,市場如有使用需求應先處理空屋問題,而不是一手握有空屋、一手興建房屋。

陳志銘強調,房屋的本質並非囤積,希望透過空屋重稅,將閒置房屋流入有需求的租賃市場或銷售市場,強化社會資源的合理使用,也能避免囤積房產哄抬租金影響產業發展。

另外,北市府商業處長高振源也表示,課徵「空屋税」並非針對東區店面閒置未使用的問題,北市府已於3月28日申請成立「商圈輔導組織」,如西門町商圈規劃,將改善東區基礎環境,包括停車、行人、衛生等問題,整合規畫廣場公園以重振東區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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