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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PwC)會計師段士良提醒,台商參與中國土地開發,恐面臨5大風險。圖為中國東莞的廠房。(彭博)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今年國際情勢變化,迫使廠商調整供應鏈,不少台商加速處分中國生產基地,也有台商提供土地與當地建商合作開發。資誠(PwC)會計師段士良提醒,台商參與中國土地開發,恐有五大風險,若合作案因故中斷,公司將陷入漫長法律程序,甚至面臨土地遭拍賣的慘狀。

段士良指出,台商過去購買的土地,周邊若已都市化,當地建商會與台商討論合作開發,由台商提供土地,建商提供資金、技術等,若開發成功,帳上利潤比直接處分土地高出許多。

股權形式間接處分有保障

但他提醒,土地開發合作初期,需進行土地用途變更審批等程序,恐要繳巨額土地出讓金及代辦成本,且合作開發期間通常長達數年,需與合作方共同承擔風險,後續還有拆遷補償金、分配不動產等利潤的稅負問題。

他說,若合作案面臨糾紛,當地法律判決曠日廢時,台商不動產恐淪為爛尾樓或被拍賣,除非有不動產開發背景,且當地政商關係良好,否則不建議台商選擇此方式處理土地;以股權形式間接處分不動產,並搭配完整交易安全規劃,仍是台商處分土地的最佳方案。

段士良分析,台商參與中國土地開發有五大風險,第一,土地用途變更申請成本與時程不易掌握;第二,台商能否評估及控制土地開發成本,將影響後續開發利益;第三,合作方違約風險高,例如破產、無法達成建案立項審批、後續因營建成本增加而追加預算等;第四,中國賦稅法令不夠明確;最後,土地在過程中多需質押借款,若合作案中斷,公司土地恐遭拍賣。

他舉例,過去有深圳台商選擇合作夥伴時,因不具備房地產開發專業知識,無法掌握相關成本;此外,土地開發動輒數年、開發期間面臨政經變化及合作方違約風險不可測,台商不可不慎。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9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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