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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今發布2017年度Q4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結果。房價所得比為9.16倍,意即平均仍要9.16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台北市仍為全國最高,為14.99倍,但全國和台北市的房價所得和前年同期比都小幅減少。專家認為,與房價修正,以及新推案的帶動有關。
台北市雖然仍為最高,為14.99倍,意即近15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房子,但較前年減少0.20倍。桃園市要8.14年,較前年同期減少0.43倍;高雄市要8.22年,較前年同期減少0.22倍。
雙北市不僅是六都中唯2必須超過10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房子,房貸佔可支配所得比,也是六都唯2超過5成。台北市的房貸佔可支配所得比為61.52%,意即所得超過6成都拿去繳房貸;新北市的房貸佔比為52.19%。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四都的房貸佔比,則都在3成左右。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指出,房價所得比主要是房價和所得之間的關係,台北、桃園和高雄在房價表現上出現修正,在所得收入變動不大的情況下,房價佔比自然下降;反觀新北、台中和台南,在新推案不斷的情況下,因買方轉進新案,總價比中古屋相對較高,房價所得比也受到帶動。(崔雅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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