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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最新統計顯示,近十年來,贈與財產件數以土地贈與為最大宗,已成為最多民眾選擇的節稅方式。會計師業者指出,要透過遺產或遺贈稅來節稅,納稅義務人得精打細算,尤其透過遺贈稅對於不動產「時價」與「市價」的認定差異,對節稅有相當的幫助。
財政部最新完成的統計顯示,2006~2016年間,土地占贈與件數比重約三成五,同時贈與土地與房屋的案件,平均而言也有二成八,換算成不動產贈與合計占比,近十年約在六成五至七成五之間,是占比最高的項目。至於現金存款的方式贈與,近年來占比僅5%上下。
財政部表示,由於在遺產及贈與稅相關法令的規定,贈與財產價值的認定,土地以公告現值計,通常公告現值往往僅市價一到四成左右;至於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占市價約兩到三成,因此,贈與土地或房屋有較大的節稅空間,也成為多數民眾的選擇。
舉例來說,甲君看上台北市內湖區一棟新成屋,市價約5,000萬元,評定標準價格約1,500萬元,想買來送給小孩。如果甲君選擇贈與資金5,000萬元讓孩子買房,其贈與稅為贈與金額5,000萬元扣除每人每年免稅額220萬元,再乘以該級距適用稅率15%後,扣除累進差額125萬元,即需課徵贈與稅592萬元。
如果甲君是購置房屋後,再贈與給小孩,依評定標準價格1,500萬元萬計算,扣除220萬元免稅額,並以該級距適用稅率10%計算,僅需課徵贈與稅1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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