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包租婆黃太太因高齡租客偶有欠繳房租,還開口預借押金還感到煩惱,代管專家建議,房東若發生房客欠租的衰事,根據《租賃專法》規定,房客欠租只要達2個月,經催告仍拒繳,便可終止租約。

房客若欠租未達2個月,房東在現行法律仍束手無策,但是若達2個月房東即可決定終止契約,但需於終止前30日以書面通知房客。房仲吳國榮指出,房客欠租達2個月後,房東可隨時主張終止租約,但多數房東仍希望以和為貴,會先採取溝通方式,溝通若不成,建議房東直接對欠租房客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到公所申請調解,甚至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遷讓房屋。

而若對方逾期未返還房屋,屋內物品也視為拋棄物。房仲業者吳國榮指出,房東可進入房屋處理,但最好能委請管理員、里長或警察等陪同,並將屬於房客物品整理妥善,免除違法的疑慮,處理費用可由押金扣除,若不足房東還可請求房客給付。(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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