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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為了加速危險老舊房屋重建,「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簡稱防災自治條例)在去年三月實施,若取得全數所有權人同意,最高給予五十%的容積獎勵,優於中央版本的四十%,但法案被內政部打回票,恐影響目前受理的五件申請案。市府城鄉發展局表示,已向內政部溝通,若中央仍不同意,將循都市計畫變更解套。

原訂施行2年 議員建議延長

市議員廖宜琨質詢說,市長侯友宜推動「都更三箭」政策到各地舉辦都更說明會,但內容深奧,多數民眾聽不懂,無法達到預期效益,中央版本的危老條例與新北市防災自治條例,因為容積獎勵的誘因不同而相互扞格,新北自治條例已被中央「打槍」且時效到明年三月截止,他建議延長施行時間。

內政部認為 市府缺審議程序

城鄉局長黃一平表示,內政部認為市府未經審議程序,直接給予最高五十%的容積獎勵過於寬鬆,將造成環境容受力下降,五件可能受影響的申請案,分別是蘆洲區水湳路、三重區長元街、淡水區自強路、淡水區平遠街與淡水區學府路。

時代力量抨擊 調降囤房稅

另,時力新北市黨部主委陳志明抨擊說,當初為了抑制財團、投資客炒房牟利,市議會將「囤房稅」調高至二.四%,未料開徵不到一年,去年十月藍、綠議員就上演「聯手調降囤房稅」的荒唐戲碼,再度修法調降至一.五%,吃相難看。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育民強調,囤房稅調降是議會提案修正,市府只能尊重,調降後每年減少六.六億元稅收, 未來若財政無法負荷,市府將研擬提案修正回來。

圖為海砂屋新店大溪地社區。(都更處提供)

圖為海砂屋新店大溪地社區。(都更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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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經紀人大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