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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寸土寸金,捷運局日前將港墘站6戶28至40坪大坪數聯開宅標售案,送議會交通委員會審議,6戶粗估市價1.63億元,有議員認為市府財產不應輕易處分,也不該在缺公宅時賣聯開宅,暫擱此案未通過。
捷運局指出,處分捷運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可回饋土地開發基金、增加自償性經費償還率,目前已通車捷運路網自償性經費約522億,依北市擬定的償還計畫,土開效益須負擔近半左右,除非出租很容易,否則原則上盼以標售為主。
除港墘站6戶住宅,還有內湖站的154戶辦公室,前年送議會審議,因議員任期屆滿不續審,去年12月遭退回。市府今年3月重新送審,仍在程序委員會未付委,6戶住宅日前在交委會先審。
捷運局表示,經委外所做的租售策略建議分析報告,港墘站租金行情每坪1117元,毛收益率1.81%至1.86%,據壽險業投資出租型不動產,目前最低要求報酬率門檻須超過2.345%,就市場投資角度,適合銷售處分,港墘站6戶約值1.63億元,內湖站不動產約值38.29億元,有處分的必要,且可用來償還捷運自償性經費。
不過,議員戴錫欽說,聯開宅標售案與公宅計畫矛盾,市府不能說沒土地蓋公宅,又說公宅租金有上限,高租金聯開宅不能做公宅,這項規定像是把自己綁死。
至於捷運局認為聯開宅出租不易管理,還須繳納房屋稅、地價稅及火災、地震保險費,議員潘懷宗反批,應成立資產管理公司來管理,難道只因不好管理,就全都要賣?
捷運局表示,累積的捷運路網自償性經費達522億元,若靠租金無法償還,還是得靠出售。但戴錫欽仍認為,這6戶僅1.6億元,連500分之一都不到,不應以此理由就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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