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上路至今已經過了7年多,但其真實性卻備受爭議,造假事件時有所聞。近期嘉義出現了一起案例,一名地主以1,600萬賣掉土地後,和買方協議以3,200萬元登錄,在今年5月被法院判決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有改以往僅以罰款的方式懲處,買賣雙方均遭判處拘役。
許多投資客都認為,此類案件多數會以偽造文書進行罰則並停止撥款貸款為主,但事實上,這可能還牽涉到刑法241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日前新北市便曾出現過年輕投資客簽屬了兩份合約,分別是400萬與700萬,最後被銀行查出造假,並面臨房貸無法順利撥款及面臨偽造文書與15萬罰則。
▼日前新北市便曾出現過年輕投資客簽屬了兩份合約,分別是400萬與700萬,最後被銀行查出造假。(圖/東森財經資料畫面)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高雄地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三民聯合事務所表示,個案買方、賣方因初犯,且自白犯罪,法官判處拘役數十日不等,得易科罰金,負責登錄的地政士則另涉及偽造文書罪,由檢察官另案處理。
而根據法院判決,此起交易案是江姓地主載2017年委託施姓的地政士所執行,以出售其名下嘉義是土地,而蔡姓投資客等三人最終決定以1,600萬的價格買下,可是其要求地政士進行實價登錄申報時,必須將成交價格申報為3,200萬元,以便其未來再轉售時能夠減少增值稅並向銀行取得較高額的貸款。
在施姓地主告知地主之後,雙方取得共識,並由施姓地政士在2017年4月和蔡姓投資客簽訂買賣總價為3,200萬元的不實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不動產買賣價金安全信託契約書,並由銀行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
▼最常見的造假方法便是把一些附屬建物列入計算,並藉此拉高房價。(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針對此起案件,法院判決並未說明不實成交價格曝光原因,但是按照以往案例來看,有可能是銀行在稽查的時候發現交易行情遠高於市價,所以提出檢舉。有專家指出,許多的建商都會將價差控制在10~15%之內,這樣對於銀行或政府來說才難以追查。而對說但在一判決中,法官有特別解釋道,實價登錄僅形式上審核申報人之身分無誤後,即應予受理,地政機關並無實質審查權,賣方配合買方、地政士登錄不實價格,均為共同正犯。(封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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