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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侯承旭/屏東報導〕根據內政部調查,屏東縣今年第二季的房價所得比為5.57倍,是全國購屋壓力第三低的縣市。
內政部最新統計,今年第二季全國的房價所得比為8.66倍,屏東縣則為5.57倍,僅高於嘉義市的4.88倍及嘉義縣的5.37倍。鄰近的高雄市則是7.27倍。
若與去年第二季相比,屏東的房價所得比上揚了0.15倍,顯示房價微幅上揚。
房價所得比是房價中位數與家庭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之比,亦即要用多少年的可支配所得才能購得一間住宅。
屏東縣的房貸負擔率為22.27%,換算家庭每月需支出22.27%的可支配所得,用於償還每月房貸的本金與利息。
儘管屏東縣購屋壓力不到台北市的一半,不少縣民對於房價仍有微詞,質疑「屏東房價持續上漲,薪水卻不漲」、「屏東人口越來越少,到底誰在買」、「高鐵未到,高房價先到了」。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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