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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3日通過「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未來以30戶為區段揭露的實價登錄價格將改為「逐戶登錄、門牌揭露」,每戶房屋的成交價都看得到,法案後續送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會後指出五大重點,並強調這可溯及過去204萬件登錄資料。

 

「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指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與實價登錄制度相關的規定,行政院會拍板後,內政部隨即發出新聞稿指出,修正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等,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賴清德會中裁示,本案三項修正法案係為精進實價登錄制度的法源基礎,將可提供社會各界更為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有助健全不動產市場發展,落實居住正義;並提醒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五重點。(圖/內政部提供)

▲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五重點。(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會後也解釋了修法五大重點,第一是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另外,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不動產交易即時性很重要」。

第三是門牌的完整揭露,花敬群說,過去做法是30號作為區段,例如內政部門牌是徐州路五號,過去就是登錄徐州路1到30號,未來就是用完整門牌揭露,並表示這可溯及過去204萬件登錄資料,「資訊揭露社會期待高。」

只不過也有人擔心個資外洩,花敬群則說,討論過程都有跟法規單位涉及個資法問題充分溝通,個資法只針對姓名身分證字號出身年月日,門牌、房價不是個資法限制範圍。

最後兩點則是「資訊正確」與罰則明確化,包括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確認,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外現行實價登錄只要違規,不論違規內容如何,都是罰款新台幣3萬到15萬元,修法後將依情節輕重區分罰則,且不改正將可加重處罰。



原文網址: 地政三法拍板!買屋每戶價錢都看得到 還溯及204萬件登錄資料 | ETtoday政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03/1162254.htm#ixzz5EVFg34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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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吳欣恬/台北報導〕行政院經召開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的跨部會會議,已審核通過內政部提報的全國國土計畫,據透露,行政院將交由內政部、最快今天就將正式公告實施;這項計畫攸關全國民眾優良水質的確保與優良農地劃定等問題,有關全國農地的劃定,基於糧食安全的考量,並考量各縣市政府處理上的彈性,決劃定全國農地的總量定為七十四萬到八十一萬公頃。

  • 農地問題爭議多,牽涉農用和開發問題。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農地問題爭議多,牽涉農用和開發問題。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國土計畫兼顧農耕和水保 最快今公告

全國國土計畫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多個民間社團及環保團體並提出不少建議,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即建議應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入「國土保育地區」,以維護民眾喝好水的權益。行政院最後則決定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入「國保二」,回應民團要求,但劃入「國保二」而非「國保一」,也要避免因劃入一類保育區限制耕作,影響農耕權益。

全國國土計畫將全國劃為四大功能分區,包括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這個計畫是全國國土規劃的最上位法定計畫,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召開多次專案小組討論,於三月十五日召開大會並確認通過後,呈報行政院審查,政務委員張景森於四月廿六日邀集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等相關官員列席審查通過。

劃為農地影響開發? 地方可彈性調整

由於不少農業縣市關切,一旦土地被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將影響土地的開發運用,據悉,原先農地預定編定九十三萬公頃,但農委會依確保糧食安全建議劃定總量上限為八十一萬公頃,低於原先規劃,但劃定的考量更為務實,政院最後通過農地總量上限為七十四萬到八十一萬公頃。

知情官員表示,若上限直接訂為八十一萬公頃,會因訂得太死,讓各縣市在農地問題的處理上沒有彈性,並且造成排擠作用。全國國土計畫是上位指導性的原則,未來縣市還是可就實際的發展需要做彈性調整。

對外傳農地上限八十一萬公頃,農委會官員昨則澄清強調,「全國國土計畫」是最起碼要保有七十四萬至八十一萬公頃的安全農地,是最低標,非上限,這是在國外農產品輸入受阻時,國內應維持供糧食生產的農地底線,且是以現在確實有從事農漁牧等農業生產的農地,遭違規工廠、商場、餐廳等非農使用的六萬七八○一公頃,並未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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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吳欣恬/台北報導〕行政院經召開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的跨部會會議,已審核通過內政部提報的全國國土計畫,據透露,行政院將交由內政部、最快今天就將正式公告實施;這項計畫攸關全國民眾優良水質的確保與優良農地劃定等問題,有關全國農地的劃定,基於糧食安全的考量,並考量各縣市政府處理上的彈性,決劃定全國農地的總量定為七十四萬到八十一萬公頃。

  • 農地問題爭議多,牽涉農用和開發問題。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農地問題爭議多,牽涉農用和開發問題。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國土計畫兼顧農耕和水保 最快今公告

全國國土計畫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多個民間社團及環保團體並提出不少建議,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即建議應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入「國土保育地區」,以維護民眾喝好水的權益。行政院最後則決定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入「國保二」,回應民團要求,但劃入「國保二」而非「國保一」,也要避免因劃入一類保育區限制耕作,影響農耕權益。

全國國土計畫將全國劃為四大功能分區,包括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這個計畫是全國國土規劃的最上位法定計畫,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召開多次專案小組討論,於三月十五日召開大會並確認通過後,呈報行政院審查,政務委員張景森於四月廿六日邀集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等相關官員列席審查通過。

劃為農地影響開發? 地方可彈性調整

由於不少農業縣市關切,一旦土地被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將影響土地的開發運用,據悉,原先農地預定編定九十三萬公頃,但農委會依確保糧食安全建議劃定總量上限為八十一萬公頃,低於原先規劃,但劃定的考量更為務實,政院最後通過農地總量上限為七十四萬到八十一萬公頃。

知情官員表示,若上限直接訂為八十一萬公頃,會因訂得太死,讓各縣市在農地問題的處理上沒有彈性,並且造成排擠作用。全國國土計畫是上位指導性的原則,未來縣市還是可就實際的發展需要做彈性調整。

對外傳農地上限八十一萬公頃,農委會官員昨則澄清強調,「全國國土計畫」是最起碼要保有七十四萬至八十一萬公頃的安全農地,是最低標,非上限,這是在國外農產品輸入受阻時,國內應維持供糧食生產的農地底線,且是以現在確實有從事農漁牧等農業生產的農地,遭違規工廠、商場、餐廳等非農使用的六萬七八○一公頃,並未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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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9 01:07經濟日報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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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提出實價登錄修正版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把住宅交易的價格與相關訊息,更快、更...
內政部提出實價登錄修正版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把住宅交易的價格與相關訊息,更快、更廣泛、更精準的揭露。 報系資料照
 

 

從2013年住宅實價登錄上路至今,已經五年多,內政部日前完成實價登錄辦法的修正,並送到行政院核定中,預計不久就可以推出新版的實價登錄辦法,讓住宅交易市場的資訊更透明、更及時,對健全房市是很重要的一步。

一般來說,住宅是國內絕大多數家庭中最重要的資產,而且由於價格昂貴,大多數國人一輩子買賣住宅的次數也不會有多少次,因此,住宅市場上消費者的市場資訊通常都是很有限的;另一方面,不動產的賣方,尤其是建商或代銷業者,對於市場的了解程度,遠比買方多很多。也就是說,不動產市場買賣雙方經常會有明顯訊息不對稱的問題;而且,由於買賣標的物件的價值很高,因此訊息較多的一方就會有誘因,利用訊息優勢去占另外一方的便宜。比方說,在消基會處理的買賣糾紛中,不動產交易糾紛所占的比例最高,因此,如何減少住宅交易雙方的訊息落差,避免造成交易上的不公平,就是健全住宅交易市場重要的一環。

內政部提出實價登錄修正版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把住宅交易的價格與相關訊息,更快、更廣泛、更精準的揭露。如此一來就可以讓買賣雙方對市場都有更清楚的了解,從而減少被剝削的機會,而增加不動產市場交易的效率。

這一次實價登錄修法中,有三個最重要的部分:第一,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後,必須立即申報登錄。以前是規定30日之內登錄,但在新法下的市場資訊是即時的,其透明性和及時性會更高。

第二,預售屋的交易也要登錄,而不是像以前在交屋之後才登錄。這是非常重要的修正,因為預售屋市場經常是住宅市場的領先指標,最能反映現況。而且,由於住宅大樓興建期間較長,從預售屋推出到交屋大約要二至三年,其中可能已經經過好幾手的交易,甚至人為炒作,價格可能失準。由於預售屋交易最能反映市場狀況,其訊息當然應該充分揭露。

第三,辦法修正後,登錄時將直接把完整地址也揭露出來,而不是如同以前只揭露一個區段(約30戶)的交易價格;也就是說,未來每一個地址的交易實價都會被精準的揭露,如此可以讓買賣雙方對價格的認定會更接近,有助於迅速完成交易,而不是像現在只有賣方或建商掌握每一棟住宅的精準價格,使買方在談價格時處於不利的地位。

不但如此,每棟住宅都可以依地址清楚的揭露價格,未來每一棟住宅交易的完整歷史都會被記錄下來,如此買賣雙方可以更精準的判斷與預測該棟房子的價值。這種同一棟住宅累積交易過程,其實在許多先進國家已經行之有年,對於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有很大的助益。

把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依地址詳細記錄出來,唯一可能產生的疑慮,就是有人擔心會造成洩露個資與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其實再仔細看一下就知道,揭露實際交易價格並不會違反個資的問題,因為揭露的是住宅,而不是個人或家戶資料,市場上並不會知道是誰住在哪一棟住宅裡面。

以美國住宅市場的交易習慣來看,每一棟房子的內部結構、格局、樓層及其他相關資訊,都會完整的被揭露出來,每一個人都可以上去查看。以美國這麼注重隱私的社會來說,都不認為這些訊息對個資有何影響,就是因為其揭露的是住宅資訊,而非個人資訊。

我們很樂見內政部願意把住宅市場資訊做得更精準、更透明與更及時,相信不但可以縮小買賣雙方在訊息上的差距,而且對於住宅市場的交易會更有利。因此,我們希望政府不但要盡快修法,而且務必將新修內容加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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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9 01:07經濟日報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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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提出實價登錄修正版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把住宅交易的價格與相關訊息,更快、更...
內政部提出實價登錄修正版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把住宅交易的價格與相關訊息,更快、更廣泛、更精準的揭露。 報系資料照
 

 

從2013年住宅實價登錄上路至今,已經五年多,內政部日前完成實價登錄辦法的修正,並送到行政院核定中,預計不久就可以推出新版的實價登錄辦法,讓住宅交易市場的資訊更透明、更及時,對健全房市是很重要的一步。

一般來說,住宅是國內絕大多數家庭中最重要的資產,而且由於價格昂貴,大多數國人一輩子買賣住宅的次數也不會有多少次,因此,住宅市場上消費者的市場資訊通常都是很有限的;另一方面,不動產的賣方,尤其是建商或代銷業者,對於市場的了解程度,遠比買方多很多。也就是說,不動產市場買賣雙方經常會有明顯訊息不對稱的問題;而且,由於買賣標的物件的價值很高,因此訊息較多的一方就會有誘因,利用訊息優勢去占另外一方的便宜。比方說,在消基會處理的買賣糾紛中,不動產交易糾紛所占的比例最高,因此,如何減少住宅交易雙方的訊息落差,避免造成交易上的不公平,就是健全住宅交易市場重要的一環。

內政部提出實價登錄修正版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把住宅交易的價格與相關訊息,更快、更廣泛、更精準的揭露。如此一來就可以讓買賣雙方對市場都有更清楚的了解,從而減少被剝削的機會,而增加不動產市場交易的效率。

這一次實價登錄修法中,有三個最重要的部分:第一,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後,必須立即申報登錄。以前是規定30日之內登錄,但在新法下的市場資訊是即時的,其透明性和及時性會更高。

第二,預售屋的交易也要登錄,而不是像以前在交屋之後才登錄。這是非常重要的修正,因為預售屋市場經常是住宅市場的領先指標,最能反映現況。而且,由於住宅大樓興建期間較長,從預售屋推出到交屋大約要二至三年,其中可能已經經過好幾手的交易,甚至人為炒作,價格可能失準。由於預售屋交易最能反映市場狀況,其訊息當然應該充分揭露。

第三,辦法修正後,登錄時將直接把完整地址也揭露出來,而不是如同以前只揭露一個區段(約30戶)的交易價格;也就是說,未來每一個地址的交易實價都會被精準的揭露,如此可以讓買賣雙方對價格的認定會更接近,有助於迅速完成交易,而不是像現在只有賣方或建商掌握每一棟住宅的精準價格,使買方在談價格時處於不利的地位。

不但如此,每棟住宅都可以依地址清楚的揭露價格,未來每一棟住宅交易的完整歷史都會被記錄下來,如此買賣雙方可以更精準的判斷與預測該棟房子的價值。這種同一棟住宅累積交易過程,其實在許多先進國家已經行之有年,對於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有很大的助益。

把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依地址詳細記錄出來,唯一可能產生的疑慮,就是有人擔心會造成洩露個資與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其實再仔細看一下就知道,揭露實際交易價格並不會違反個資的問題,因為揭露的是住宅,而不是個人或家戶資料,市場上並不會知道是誰住在哪一棟住宅裡面。

以美國住宅市場的交易習慣來看,每一棟房子的內部結構、格局、樓層及其他相關資訊,都會完整的被揭露出來,每一個人都可以上去查看。以美國這麼注重隱私的社會來說,都不認為這些訊息對個資有何影響,就是因為其揭露的是住宅資訊,而非個人資訊。

我們很樂見內政部願意把住宅市場資訊做得更精準、更透明與更及時,相信不但可以縮小買賣雙方在訊息上的差距,而且對於住宅市場的交易會更有利。因此,我們希望政府不但要盡快修法,而且務必將新修內容加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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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01:29經濟日報 陳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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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實價登錄2.0,內政部完成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包括《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及《地政士法》。修正架構分為資訊的提供與管理兩大部分。

資訊提供有兩大修正重點:一、即時。例如,申請買賣移轉登記同時辦理登錄,有別於目前辦竣移轉登記後的30日內登錄。二、透明。例如,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目前是以區段位置或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門牌顯示。而資訊管理有三大修正重點:一、買賣雙方皆須辦理登記,交互勾稽。二、調整行政處分罰鍰額度,更符合比例原則。三、提升主管機關查核權的法律位階。

遺憾的是,修正草案全然不見「實價課稅」。記憶猶新的是,實價登錄制度於2012年8月1日上路前,修法訴求界定在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透明,避免投機者操弄房地價格,衍生資訊不對稱問題,使市場機制得以正常運作。但擔心阻力過大,三法皆有文字明載:「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使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完全地切割。

唯2016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上路,又模糊了上述承諾的界線。適用新制的房地交易明定按實際價格課稅,卻又禁止稽徵機關以登錄實價作為計算交易所得的依據,豈不自相矛盾、自欺欺人?

即使不動產交易所得適用舊制,按房、地分開課稅,一旦須查察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對稅務稽核人員來說,實價登錄資訊如確實存在,怎能視而不見?

雖然現制係以區段位置或區段化門牌提供資料查詢,但經交叉比對交易年月、總面積、型態、屋齡以及樓別/樓高等其他資訊,十之八九可精準推定所調查之標的。往往請納稅義務人說明前,稽核人員已取得實際交易價格。因此,所謂「實價登錄價格資訊不得作為課稅依據」,不過在做成行政處分公文書時,迴避直接使用實價登錄系統所提供的價格資訊罷了。

以上討論僅侷限於房地交易利得稅,包括綜所稅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稅、土地增值稅以及房地合一稅。若進一步以土地實價取代公告地價、以房屋實價取代房屋標準價格,實價課稅可推展至財產持有稅,影響地價稅與房屋稅;也推展至財產移轉稅負,影響契稅、印花稅、遺產稅以及贈與稅。也就是說,若政府真要做,運用實價登錄2.0進行實價課稅,影響層面將廣及整體租稅體系。

即便影響層面大,但實價課稅終有必要。否則在扭曲與低估的完稅價格下,易使不同資本的稅後報酬出現差異,而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難保價格操弄與哄抬不會重現。

然就目前公布的內容,實價登錄2.0仍維持實價登入資料與實價課稅切割的做法。看來「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這段文字,雖為具文,恐依舊在三法中屹立不搖。

謹此建議行政院審查修正草案時,能將實價登錄2.0結合實價課稅;若為避免造成出售房地者額外的負擔、打擊市場,可以步步為營,不必一步到位,第一步可就適用房地合一課稅制的交易所得核定做起。

(作者是政治大學財政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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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01:29經濟日報 陳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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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實價登錄2.0,內政部完成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包括《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及《地政士法》。修正架構分為資訊的提供與管理兩大部分。

資訊提供有兩大修正重點:一、即時。例如,申請買賣移轉登記同時辦理登錄,有別於目前辦竣移轉登記後的30日內登錄。二、透明。例如,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目前是以區段位置或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門牌顯示。而資訊管理有三大修正重點:一、買賣雙方皆須辦理登記,交互勾稽。二、調整行政處分罰鍰額度,更符合比例原則。三、提升主管機關查核權的法律位階。

遺憾的是,修正草案全然不見「實價課稅」。記憶猶新的是,實價登錄制度於2012年8月1日上路前,修法訴求界定在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透明,避免投機者操弄房地價格,衍生資訊不對稱問題,使市場機制得以正常運作。但擔心阻力過大,三法皆有文字明載:「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使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完全地切割。

唯2016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上路,又模糊了上述承諾的界線。適用新制的房地交易明定按實際價格課稅,卻又禁止稽徵機關以登錄實價作為計算交易所得的依據,豈不自相矛盾、自欺欺人?

即使不動產交易所得適用舊制,按房、地分開課稅,一旦須查察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對稅務稽核人員來說,實價登錄資訊如確實存在,怎能視而不見?

雖然現制係以區段位置或區段化門牌提供資料查詢,但經交叉比對交易年月、總面積、型態、屋齡以及樓別/樓高等其他資訊,十之八九可精準推定所調查之標的。往往請納稅義務人說明前,稽核人員已取得實際交易價格。因此,所謂「實價登錄價格資訊不得作為課稅依據」,不過在做成行政處分公文書時,迴避直接使用實價登錄系統所提供的價格資訊罷了。

以上討論僅侷限於房地交易利得稅,包括綜所稅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稅、土地增值稅以及房地合一稅。若進一步以土地實價取代公告地價、以房屋實價取代房屋標準價格,實價課稅可推展至財產持有稅,影響地價稅與房屋稅;也推展至財產移轉稅負,影響契稅、印花稅、遺產稅以及贈與稅。也就是說,若政府真要做,運用實價登錄2.0進行實價課稅,影響層面將廣及整體租稅體系。

即便影響層面大,但實價課稅終有必要。否則在扭曲與低估的完稅價格下,易使不同資本的稅後報酬出現差異,而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難保價格操弄與哄抬不會重現。

然就目前公布的內容,實價登錄2.0仍維持實價登入資料與實價課稅切割的做法。看來「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這段文字,雖為具文,恐依舊在三法中屹立不搖。

謹此建議行政院審查修正草案時,能將實價登錄2.0結合實價課稅;若為避免造成出售房地者額外的負擔、打擊市場,可以步步為營,不必一步到位,第一步可就適用房地合一課稅制的交易所得核定做起。

(作者是政治大學財政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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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落實租賃條例健全租屋市場、保障當事人權益及發展租屋服務產業之目的,內政部2018年4月26日部務會報通過訂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明確規範提前終止租約要件、租稅優惠認定方式、租賃住宅服務業設立程序及業務規範等,以利2018年6月27日租賃條例施行後,實務之執行。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共32條,重點包括為避免出租人或承租人濫用租賃條例得提前終止租約之規定,明定出租人因重新建築而提前終止租約,應提出「拆除執照」或依建築法規定「免請領拆除執照證明」據以認定達法定終止租約要件;另承租人因有長期療養需要而提前終止租約,則應提出立案醫療機構開立「療養6個月以上診斷證明」作為認定依據。
 
另外,為鼓勵房東釋出閒置住宅提供租賃使用,條例定有房東委託專業經營管理1年以上享有租稅優惠之規定,而施行細則特別補充,所謂的1年是指包括租賃契約及委託服務業契約均應達1年以上;而每屋享租金所得稅優惠的認定基準,則以戶政機關編釘的每一個別門牌認定,無門牌則以房屋稅籍登載範圍認定。
 
又因租賃住宅服務業屬許可行業,為落實業者及從業人員的管理與輔導,施行細則也詳細規範租賃住宅服務業申請許可登記及變更之程序、辦理廣告、執行業務受監督輔導等規定;並明定獲准居留外籍配偶、外國留學生、依親或永久居留者、受延攬之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等外國人,得充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的資格。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為鼓勵不動產相關產業跨業經營租賃住宅服務業,已商請經濟部新增「H706011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21租賃住宅包租業」營業項目及「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團體業別,以利租賃條例於2018年6月27日施行後,業者得增列上開營業項目,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許可及登記,並由同一直轄市或縣(市)5家以上租賃住宅服務業籌組同業公會。
 
內政部指出,租賃條例經總統於2017年12月27日公布,應於6個月後施行,這次通過施行細則是第1個發布的子法,近期將陸續發布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以利租賃專業服務制度順利運行。民眾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專法」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hotnewsall.asp?cid=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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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落實租賃條例健全租屋市場、保障當事人權益及發展租屋服務產業之目的,內政部2018年4月26日部務會報通過訂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明確規範提前終止租約要件、租稅優惠認定方式、租賃住宅服務業設立程序及業務規範等,以利2018年6月27日租賃條例施行後,實務之執行。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共32條,重點包括為避免出租人或承租人濫用租賃條例得提前終止租約之規定,明定出租人因重新建築而提前終止租約,應提出「拆除執照」或依建築法規定「免請領拆除執照證明」據以認定達法定終止租約要件;另承租人因有長期療養需要而提前終止租約,則應提出立案醫療機構開立「療養6個月以上診斷證明」作為認定依據。
 
另外,為鼓勵房東釋出閒置住宅提供租賃使用,條例定有房東委託專業經營管理1年以上享有租稅優惠之規定,而施行細則特別補充,所謂的1年是指包括租賃契約及委託服務業契約均應達1年以上;而每屋享租金所得稅優惠的認定基準,則以戶政機關編釘的每一個別門牌認定,無門牌則以房屋稅籍登載範圍認定。
 
又因租賃住宅服務業屬許可行業,為落實業者及從業人員的管理與輔導,施行細則也詳細規範租賃住宅服務業申請許可登記及變更之程序、辦理廣告、執行業務受監督輔導等規定;並明定獲准居留外籍配偶、外國留學生、依親或永久居留者、受延攬之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等外國人,得充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的資格。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為鼓勵不動產相關產業跨業經營租賃住宅服務業,已商請經濟部新增「H706011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21租賃住宅包租業」營業項目及「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團體業別,以利租賃條例於2018年6月27日施行後,業者得增列上開營業項目,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許可及登記,並由同一直轄市或縣(市)5家以上租賃住宅服務業籌組同業公會。
 
內政部指出,租賃條例經總統於2017年12月27日公布,應於6個月後施行,這次通過施行細則是第1個發布的子法,近期將陸續發布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以利租賃專業服務制度順利運行。民眾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專法」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hotnewsall.asp?cid=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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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劃地區為公辦都更的首要程序,台北市早在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卻僅有少部分單元完成更新改建,時程獎勵早已失效,因此市府2018年起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25日舉辦公劃都市更新論壇,提出5類優先公劃更新案件,會中專家學者、建築業者建議,要儘速辦理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因應地區特性制定發展策略,才能透過公辦都更帶動民間都更。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目前時程獎勵已失效,缺乏都更誘因,且近19年未檢討,公劃地區零散分布,缺乏更新計劃指導;下一個10年,優先執行公劃更新的類型為「國際發展與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公共機能充實與調節」、「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強化韌性城市」,將廢止2000年、2002年劃定更新地區、保留都市計劃更新地區,重新劃定地區並定期檢討,且都更處提出8項評估指標重新劃定更新地區,進一步引導民間自辦更新。

台北市長柯文哲指出,現在社會上推動都市更新總是面臨公共利益與個人價值選擇的矛盾導致阻礙,市府3年前先訂定「台北2050」長期發展願景,因應各地區特色與發展潛力推出各大再生計劃,跨局處整合硬體建設及軟體資源。任期第2年推出公辦都更及公共住宅,因應地區未來20至25年的需求調整公共機能,目前已規劃35處公宅、12處公辦都更基地,其中23處公宅預計今年底前開工,2處公辦都更案也會動工。

「政府力量有限,民間力量無窮」,柯文哲說,市府持續與民間溝通吸納業界實務經驗,提出「30+N行動方案」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上「168專案」加速都更審議效能,公私協力並滾動式修正,讓民間辦理更新時有所依循,再依法給予時程獎勵引導個案完成。

不動產開發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表示,台北市目前共劃定281處、約535.6公頃都更地區,都已超越母法年限,不適用時程獎勵,建議市府儘速辦理各行政區的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恢復時程獎勵,解決現行的點狀式、跳躍式的都市發展,同時將資訊公開透明化,引導民間產業進駐及資金投入,免去疊床架屋的審議,如此才能加速推動都更。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公會常務理事張良吉建議,公劃地區要在1年內全面重新檢討實施公告,政府應銜接地區發展策略,因應地區特性處理,例如TOD機制、西區門戶計劃;且規範明確才能引導民間依循辦理,提升都更公益性,減少審議不確定性。

近期甫由公股銀行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董事長林旺根提到,政府應強化民眾參與由下而上的劃定機制,協助零星公有地參與都更或公私有地交換分合的整合,並制定明確的都設準則與容積獎勵標準,提高都更審議速度,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未來將協力強化民辦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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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劃地區為公辦都更的首要程序,台北市早在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卻僅有少部分單元完成更新改建,時程獎勵早已失效,因此市府2018年起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25日舉辦公劃都市更新論壇,提出5類優先公劃更新案件,會中專家學者、建築業者建議,要儘速辦理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因應地區特性制定發展策略,才能透過公辦都更帶動民間都更。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目前時程獎勵已失效,缺乏都更誘因,且近19年未檢討,公劃地區零散分布,缺乏更新計劃指導;下一個10年,優先執行公劃更新的類型為「國際發展與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公共機能充實與調節」、「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強化韌性城市」,將廢止2000年、2002年劃定更新地區、保留都市計劃更新地區,重新劃定地區並定期檢討,且都更處提出8項評估指標重新劃定更新地區,進一步引導民間自辦更新。

台北市長柯文哲指出,現在社會上推動都市更新總是面臨公共利益與個人價值選擇的矛盾導致阻礙,市府3年前先訂定「台北2050」長期發展願景,因應各地區特色與發展潛力推出各大再生計劃,跨局處整合硬體建設及軟體資源。任期第2年推出公辦都更及公共住宅,因應地區未來20至25年的需求調整公共機能,目前已規劃35處公宅、12處公辦都更基地,其中23處公宅預計今年底前開工,2處公辦都更案也會動工。

「政府力量有限,民間力量無窮」,柯文哲說,市府持續與民間溝通吸納業界實務經驗,提出「30+N行動方案」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上「168專案」加速都更審議效能,公私協力並滾動式修正,讓民間辦理更新時有所依循,再依法給予時程獎勵引導個案完成。

不動產開發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表示,台北市目前共劃定281處、約535.6公頃都更地區,都已超越母法年限,不適用時程獎勵,建議市府儘速辦理各行政區的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恢復時程獎勵,解決現行的點狀式、跳躍式的都市發展,同時將資訊公開透明化,引導民間產業進駐及資金投入,免去疊床架屋的審議,如此才能加速推動都更。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公會常務理事張良吉建議,公劃地區要在1年內全面重新檢討實施公告,政府應銜接地區發展策略,因應地區特性處理,例如TOD機制、西區門戶計劃;且規範明確才能引導民間依循辦理,提升都更公益性,減少審議不確定性。

近期甫由公股銀行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董事長林旺根提到,政府應強化民眾參與由下而上的劃定機制,協助零星公有地參與都更或公私有地交換分合的整合,並制定明確的都設準則與容積獎勵標準,提高都更審議速度,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未來將協力強化民辦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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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11:41聯合報 記者黃國樑╱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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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邁向2.0,內政部上午表示,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這次修法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

內政部說,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101年8月1日施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已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是市場透明健全最重要的基礎。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更即時的資訊揭露,例如縮短申報期間、更大範圍的資訊需求,例如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也要求資訊要能更正確。為了使制度更加精進,並回應各界的需求及建議,於是辦理這次修法。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在資訊透明方面,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勾稽,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預售屋銷售行為。

此外,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而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辦理相關事宜,期能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之不動產交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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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11:41聯合報 記者黃國樑╱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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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邁向2.0,內政部上午表示,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這次修法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

內政部說,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101年8月1日施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已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是市場透明健全最重要的基礎。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更即時的資訊揭露,例如縮短申報期間、更大範圍的資訊需求,例如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也要求資訊要能更正確。為了使制度更加精進,並回應各界的需求及建議,於是辦理這次修法。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在資訊透明方面,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勾稽,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預售屋銷售行為。

此外,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而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辦理相關事宜,期能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之不動產交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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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將升級邁向二點零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天表示,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推動平均地權條例等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修法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全面納入自售預售屋資訊、完整揭露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等重大變革。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一○一年八月一日施行以來,已經提供成交資訊二○三萬餘件,逾九千七百萬人次到網站查詢,成為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施行五年多來,各界對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要求更即時、正確的資訊揭露,這次修法是回應各界需求及建議。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完買賣移轉登記後卅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卅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卅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卅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此外,內政部說,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卅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國,完整顯示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改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相互勾稽提升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

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的炒作哄抬行為,將加重罰鍰,而對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以確保資訊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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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將升級邁向二點零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天表示,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推動平均地權條例等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修法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全面納入自售預售屋資訊、完整揭露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等重大變革。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一○一年八月一日施行以來,已經提供成交資訊二○三萬餘件,逾九千七百萬人次到網站查詢,成為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施行五年多來,各界對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要求更即時、正確的資訊揭露,這次修法是回應各界需求及建議。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完買賣移轉登記後卅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卅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卅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卅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此外,內政部說,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卅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國,完整顯示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改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相互勾稽提升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

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的炒作哄抬行為,將加重罰鍰,而對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以確保資訊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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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辦理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作業,這次修法重點包括(1)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2)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3)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4)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已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是市場透明健全最重要的基礎。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更即時的資訊揭露,例如縮短申報期間、更大範圍的資訊需求,例如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也要求資訊要能更正確。為了使制度更加精進,並回應各界的需求及建議,於是辦理這次修法作業。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在資訊透明方面,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勾稽,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預售屋銷售行為。
 
此外,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而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辦理相關事宜,期能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之不動產交易資訊。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此次實價登錄進化後,價格資訊的呈現可以更為「快速與容易辨識」,一方面揭露速度可以更快,也可以減少民間透過坪數屋齡等條件,去推斷是哪間與哪戶的時間與錯誤率。至於預售案揭露部分,過去香港曾傳出豪宅案有假買賣案件的價格揭露,若要推動到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對於買賣案件的真實性建議要有查核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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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使民眾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內政部辦理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作業,這次修法重點包括(1)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2)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3)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4)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修正草案已於日前報行政院審查,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已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是市場透明健全最重要的基礎。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更即時的資訊揭露,例如縮短申報期間、更大範圍的資訊需求,例如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也要求資訊要能更正確。為了使制度更加精進,並回應各界的需求及建議,於是辦理這次修法作業。
 
內政部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在資訊透明方面,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另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的案件,也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勾稽,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增訂自售預售屋者銷售前及代銷業者簽訂代銷契約後,應將預售屋銷售相關資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及查核預售屋銷售行為。
 
此外,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而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另透過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目前相關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未來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進度辦理相關事宜,期能儘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之不動產交易資訊。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此次實價登錄進化後,價格資訊的呈現可以更為「快速與容易辨識」,一方面揭露速度可以更快,也可以減少民間透過坪數屋齡等條件,去推斷是哪間與哪戶的時間與錯誤率。至於預售案揭露部分,過去香港曾傳出豪宅案有假買賣案件的價格揭露,若要推動到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對於買賣案件的真實性建議要有查核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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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租屋人口已經高達1/8,不過像是房客抱怨房東不退押金,或是房東不滿租客把房間物品毀損,諸如此類的糾紛很常見,對此立法院也通過租賃專法,將於今年6月下旬上路,明定房東、房客相關租屋規範。

圖/TVBS

看到租給別人的房間回來卻變這副模樣,房東溫小姐氣炸了,不只床墊整個發霉,浴室也全被汙垢侵襲,整個房間被雜物堆滿,變成垃圾場。

投訴人房東溫小姐:「連燈泡也是壞的。」

好好的設備,回來都壞光光!溫小姐說,這間套房前年租給一位女房客,2年期間對方常出現遲繳的狀況,後來受不了,溫小姐請她在這個月搬遷,想不到退租時才發現房間變成廢墟。

圖/TVBS

房東溫小姐說,如果房東要跟房客簽約的話,上面都必須要寫的很清楚,因為制式的租約裡面,並沒有規範到很多。

感嘆儘管有簽約,卻還是有模糊地帶,最糟情況只能認賠,據崔媽媽統計,押金、返還修繕問題和終止合約,就佔租屋糾紛案件5成。

為了減少糾紛,立院也通過租賃專法,新增法調包含房東不能把稅轉嫁給房客、或是限制入籍,押金也不能超過2個月;而房客,如果有毀損不修繕,或是連續2個月以上不繳房租,房東也能主張終止合約。

圖/TVBS

雖然立意良善,不過有專家說,這項專法只有1/3的篇幅是針對一般房東和房客,其餘都是在管理包租代管業者,但代管比例在台灣佔不到1成,因此這項租賃專法能否成為減少租屋糾紛的特效藥?恐怕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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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租屋人口已經高達1/8,不過像是房客抱怨房東不退押金,或是房東不滿租客把房間物品毀損,諸如此類的糾紛很常見,對此立法院也通過租賃專法,將於今年6月下旬上路,明定房東、房客相關租屋規範。

圖/TVBS

看到租給別人的房間回來卻變這副模樣,房東溫小姐氣炸了,不只床墊整個發霉,浴室也全被汙垢侵襲,整個房間被雜物堆滿,變成垃圾場。

投訴人房東溫小姐:「連燈泡也是壞的。」

好好的設備,回來都壞光光!溫小姐說,這間套房前年租給一位女房客,2年期間對方常出現遲繳的狀況,後來受不了,溫小姐請她在這個月搬遷,想不到退租時才發現房間變成廢墟。

圖/TVBS

房東溫小姐說,如果房東要跟房客簽約的話,上面都必須要寫的很清楚,因為制式的租約裡面,並沒有規範到很多。

感嘆儘管有簽約,卻還是有模糊地帶,最糟情況只能認賠,據崔媽媽統計,押金、返還修繕問題和終止合約,就佔租屋糾紛案件5成。

為了減少糾紛,立院也通過租賃專法,新增法調包含房東不能把稅轉嫁給房客、或是限制入籍,押金也不能超過2個月;而房客,如果有毀損不修繕,或是連續2個月以上不繳房租,房東也能主張終止合約。

圖/TVBS

雖然立意良善,不過有專家說,這項專法只有1/3的篇幅是針對一般房東和房客,其餘都是在管理包租代管業者,但代管比例在台灣佔不到1成,因此這項租賃專法能否成為減少租屋糾紛的特效藥?恐怕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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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豐原安康段社會住宅是新政府上任後,全國最早完工的社會住宅,有別一般國宅,結合社福服務與醫療站,推動「共好計畫」理念,吸引許多市民踴躍抽籤,將於2018年4月19日正式入住。基隆市長林右昌2018年4月13日率團參訪,肯定台中市府團隊的行政高效率,認為這棟社宅將成全國典範。
 
基隆市長林右昌率領局處首長及轄區區公所代表一行約40人,到豐原安康段第一期社宅參訪。台中市政府副市長林陵三及都發局長王俊傑等人熱情接待,並一同參觀一樓公共區域、四樓各基本房型及頂樓綠色花圃空間。
 
林陵三表示,豐原安康段社宅的興建理念,即是要脫離過去冷冰冰的國宅形式,構築具有溫度的家。因此市府團隊特別強調「共好」理念,由一開始的「三好一公道」升級至「共好」計畫住宅,結合保健中心、社福服務站等多元社區資源,讓住在這裡的市民有一個溫暖的家。
 
林右昌表示,很幸運有機會在安康段社宅入住前,成為外縣市考察的第一批市政團隊,看到如此高水準的住宅建築,對於林佳龍市長與市府團隊的高效率與高品質經營管理與設計規劃感到敬佩。
 
林右昌指出,基隆市正面臨老舊社區問題,思考如何透過社會住宅提供全新的社會公共服務,並提升居住品質,看到安康段社宅高品質興建管理,甚至結合社福單位及社會企業育成理念,且在短短不到3年內順利完工,認為這將成為全國典範。
 
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豐原安康段第一期已抽籤完畢,將於4月19日開放入住。另外,林市長上任後宣示的4年5000戶、8年1萬戶社宅目標,截至目前,包括整體規劃設計與正在興建中的戶數已達5233戶,順利達標。其它如大里光正段1期預計2018年底也將完工,將再提供201戶社會住宅,接下來還有正在興建中的太平育賢段,預計2年內可再提供超過500戶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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