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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16:45中央社 記者蔡怡杼台北1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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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最新統計,以房養老開辦2年多來業務穩步增長,迄今核貸案件共2425件、撥貸金額約新台幣130億元,業務量前三大銀行為合庫、土銀以及華銀,均為公股行庫。

為滿足高齡化社會的金融需求,銀行於民國104年11月開辦俗稱「以房養老」的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協助年長者運用自有房產設定抵押權給銀行,銀行每月平均撥付本金,作為老年生活保障的補充性措施,以安定年長者生活。

目前已有12家銀行開辦以房養老業務,包含合作金庫銀行、土地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高雄銀行、台灣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兆豐銀行以及安泰銀行等12家銀行。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107年3月底,全體銀行以房養老核貸件數共2425件、核貸額度約130億元;截至去年底則為2227件、119億元。

金管會表示,以房養老業務集中北部區域,主因北部不動產價值較高;另外,承作以房養老業務的前三大銀行依序為合作金庫銀行的58億元、土地銀行的34億元以及華南銀行的22億元。(編輯:蘇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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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自由使用」是 520 農運訴求之一,2000 年農發條例修法開放非農民買賣農地,迄今桃園、宜蘭農地價格一飛沖天,許多縣市面臨農地違建問題;農委會坦言,「農地農有回不去了」,眼前的挑戰是確保「農地農用」。

畢生關心國土規劃的中央研究院退休研究員、前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楊重信指出,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資料,平均每公頃農地價格,在宜蘭縣約新台幣 3725 萬元、桃園市 9565 萬元、雲林縣 1443 萬元。

楊重信進一步比較,台灣耕地平均每公頃約 3000 萬元,是日本耕地價格約新台幣 244 萬元(以下單位皆為新台幣)的 12 倍,是南韓 155 萬元的 19 倍,是荷蘭 145 萬元的 21 倍,是德國 29 萬元的 103 倍,是法國11萬元的 272 倍,甚至已經是美國 9 萬元的 333 倍。

台灣農地平均價 高於先進國家

做完國際比較,楊重信說,可見這些不標榜以農立國的國家,工業發展遠早於台灣,諷刺的是,其農地管理迄今幾乎謹守農地農有農用,國民所得相對高於台灣下,農地價格卻遠低於台灣。

台灣地小人稠,土地是有限的天然資源,目前全台灣農地框列 74 萬到 81 萬公頃,農地管理已然是不能再漠視的國家大政,更與氣候變遷、食品安全、國家糧食安全等攸關國民生存及地球永續等議題緊密相連。

520 農運七大訴求之一的「農地自由使用」,如今農地上出現一棟棟的豪華農舍,取代了農作物;農地上的違章工廠、違建、墓地,正在侵襲著農地。

楊重信統計,合計農委會盤點農舍占地多達 3222 公頃、違章工廠 1 萬 3871 公頃、農地非農用的河川或水利設施 1 萬 5437 公頃,還有住宅 8632 公頃,商場與餐廳 3054 公頃,以及殯葬設施 1999 公頃,總計農地非農用達 6 萬 7801 公頃。

2000 年總統大選,是台灣農地開放買賣的關鍵年,在此之前,「農業發展條例」啟動修法,前總統李登輝、老農派立委交鋒、攻防,趕在總選大選前三讀修正通過,2000 年 1 月 26 日施行,放寬非農民可以買賣農地、0.25 公頃就可興建農舍。

參與過 520 農運的陳吉仲坦言,當初的修法,「當然跟選票有關!吸引的不只是農業選票,農業之外想用農地移作他用的工、商界的選票才是大…。」

520 農運的時代背景是台灣經濟起飛,政府用農業賺取的外匯扶植工業發展,產業轉型,犧牲了農民權益,當工商製造服務業勞工所得成長之際,農民的所得卻是直直落,逼得向來溫馴的農民起上街頭。

鬆綁農地買賣換選票 農地農有回不去了

30 年過去了,面對鋪天蓋地的農地問題,陳吉仲坦言,「農地農有不可能了。但是一定要農用、維持在一定水準,台灣的農業才能永續。」

就靠國土計畫法落實農地農用。陳吉仲堅定的說,行政院 5 月 1 日已公告國土計畫法,接下來的 4 年,農委會一定會提供地方政府資料、位置等資訊,並跟各縣市政府會談,務必要完成這件瑣碎、冗長的事,「把它做到位」。

他強調,預計 111 年 5 月 1 日,「全國國土計畫」地圖出爐時,將會框列全國農業發展地區總計 74 萬到 81 萬公頃座落的位置、面積,以確保農地農用。

「無米樂」崑濱伯的老農形象深植人心,演繹著台灣農地愈來寶貴,農民卻愈來愈老的窘況。除了擔心農民年齡斷層、農業缺工的問題,學者也憂心農地流失,確保農地農用的政策,恐怕不是用帳面數字能框列。

楊重信認為,74 萬到 81 萬公頃的面積,恐怕是「虛的」,因為把發展經濟林的「林產地」算進去,而且既有農田有 1/10 轉用於蓋農舍、違規經營露營地的農業休閒設施山坡地,也都被算進去了。

楊重信說,30 年前旱田與水田等耕地約的 89 萬 4974 公頃,國土計畫法裡真正能化為農業發展地區,在扣除違章工廠、休閒設施、航空城等開發用地,其實只有 60 來萬公頃。

他表示,真正有在耕作的平地農牧用地,包含種水稻的水田與種雜糧的旱田,共約 30 多萬公頃,還有必須要保護、作為備用的山坡地;這兩大類絕對不能再被挪用了,是最後底限、不能再退讓。

楊重信憂心忡忡,語重心長,認為接下來要由地方政府完成的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地區劃設,仍會繼續發生侵蝕著農地的情況。

而且「城鄉發展地區」下有 5 類用地的劃設,會繼續吃掉平地的農牧用地,包含「城 1」的實施都市計畫地區用地、「城 2-1」的原區域計畫中符合劃設為工業區與鄉村區的用地、「城 2-2」被核發開發許可的地區、「城 2-3」配合國家重大建設或城鄉發展需求的用地,以及「城 3」的原住民族保留地範圍內依據區域計畫法劃設的鄉村區。

百大青農盧紀燁說,他在東台灣,開發速度沒有像西部那樣快,不是開發工業區、就是蓋工廠,但是也是有農舍問題。

盧紀燁說:「為什麼露營地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就是因為有錢賺啊!」

代表農業未來的希望的青農盧紀燁、深諳台灣土地歷史與現況的專家楊重信,跨世代不約而同的說,「人性」真的是造成台灣農地問題大的根本原因,要確保農用,一定要搭配振興農業的政策,讓務農有前景,才能落實。

捍衛農地農用 農業永續發展底限

盧紀燁舉例,就他所知,政府想推動能成為現代化農業典範的 200、300 公頃規模農業專區,他很認同,也很肯定,希望快快進行,做出「農業的台積電」範例,農地就會農用。

楊重信肯定農委會三項新措施,包含:今年施行就地補貼政策「對地綠色給付」,可促進農民發展產銷整合能力;其次,持續推動中的輔導轉作措施,可讓生產過剩的水稻田,轉而生產雜糧;第三是剛在立法院完成初審的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等農業保險的推動,讓務農的社會安全制度健全。

楊重信直言,「政策失靈、政府失能、分配不公、人性貪婪」是農地保護失敗的癥結,政府必須建立法定機制,將農地進行開發的增值利益回饋給農業,以促進農業永續發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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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15:30中央社 記者劉冠廷台北1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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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放寬老農津貼排富標準,未來房屋、土地沒有增加的老農,將不受價值提升影響失去請領資格。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原本規定,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台幣500萬元以上,將不可領取老農津貼。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條文明定,自今年1月1日起,老年農民已領取福利津貼者,其納入計算價值的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在未新增情形下,因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可以不受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的限制。

三讀條文也明定,對於尚未徵收及補償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於老農津貼排富規定計算請領人的財產時,放寬扣除該土地價值。

因為老農津貼不是年金制度,而是津貼發放,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日前曾指出,102年起設定所得及不動產方面的門檻,在不動產部分,當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以上,將不可領取,這是排富條款。

他並說,但隨著經濟發展,有的請領人會因為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不動產價值因此超過500萬元而失去資格,所以修正此條文,讓房屋及土地「沒有增加」的人,不因以上價值調升失去請領資格,預計新制上路後,每年減少約200人因此失去請領資格。

中國國民黨立委王惠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許多老農辛勞一輩子,也沒有多餘房產,只因為公告價格調漲而被取消津貼,確實不太公平;今日的修法,雖然無法盡如人意,但總算是進步。(編輯:李信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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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行政院會2018年5月1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行政區劃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該法案建立公開合理的行政區劃程序,並賦予各級政府辦理行政區劃工作的法源依據,是行政院2018年施政三大主軸「均衡台灣」的重要配套。未來將配合其他相關法案推動及制度完備,解決當前地方治理困境,改善城鄉落差及資源分配失衡等問題。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該草案內容要點如下:
 
一、行政區劃之主管機關、定義、行政區劃原因及考量因素。(草案第2條至第6條)
 
二、行政區劃計畫審議及報核之程序。(草案第11條)
 
三、行政區劃計畫發布後,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機關辦理有關業務及財產之改隸,並律定移轉、交接事項及有關財產產權移轉歸屬之劃分原則。(草案第14條)
 

 

四、律定行政區劃計畫實施後,相關機關(構)、學校之預算執行及處理程序。(草案第17條)
 
內政部表示,行政區劃是指行政區域的新設、廢止或調整,其劃定的目的是為了確認各級政府權力行使、責任歸屬、管轄居民以及財政取得的範圍。目前台灣行政區域計有6直轄市、16縣(市)、368鄉(鎮、市、區),行政區域間規模差距甚大,且直轄市未能肩負起「領頭羊」角色,帶動整體區域發展,反而對於周邊地區的人口、資源、產業及建設造成強大磁吸效應,致使周邊縣市陸續產生留才不易、財政狀況欠佳及施政效能難以有效提升等問題。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行政區劃法」草案主要是明定行政區劃計畫之提出、審議、核定、發布及實施等程序,並就行政區域調整後的業務、財產之交接移轉作原則性規範,本質上,係規範各級政府推動行政區域調整作業的程序法規,並沒有外界關注行政區域調整藍圖的規劃方案。
 
依草案規定,行政區劃可採「由上而下」及「由下而上」等2種方式併行,由各級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提出計畫,送經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以及其議會或代表會同意或徵詢意見後,陳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另外,為了廣納社會各界意見,本草案也規定人民及團體得透過民意調查及參與公聽會等形式表述意見。
 

 

內政部最後強調,行政區域的劃分影響未來區域整體發展及行政資源分配,現階段將以推動行政區劃立法工作為優先,並持續蒐集社會各界對於行政區域調整之看法及建議,未來也將配合國土空間整體發展,在尊重民意的基礎之下,協助地方政府規劃且完成行政區劃相關工作,以落實賴院長提出「均衡台灣」的施政目標,提升地方治理能量及區域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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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7日電)台北市地政局今天說,推出地政創新服務,包含台北地政通全國、簡化數位印鑑比對系統等5項措施,服務更便民,其中,將持續優化智慧地所系統,並納入支付平台。

地政局召開記者會,局長李得全說,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要求改善地政便民措施,推出5大創新服務,包含台北地政通全國、主動協助民眾辦理不動產登記測量申請、簡化數位印鑑比對系統、設立社區不動產諮詢站和智慧地所,這些創新服務更是全國首創。

李得全指出,許多民眾要辦理土地過戶、繼承或土地測量案件時,必須返回戶籍地的地政事務所,為解決交通往返困擾,地政局主動與全國各地政所合作,提供跨縣市的代收代寄服務,目前已有22縣市響應。

他表示,各區地政事務也設置不動產登記測量申請案預約諮詢專案服務,並特別為65歲以上長輩提供到府專人服務措施。

李得全說,在簡化數位印鑑比對服務部分,推出簡化申請案件免附印鑑證明方案,民眾不必親自到戶政事務所就可申請紙本印鑑證明。

他指出,地政局也和里鄰中心結合,設置「台北市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目前全市已有28個服務據點,此外,今年3月29日上線的智慧地所系統網頁,許多地政士使用後,認為可節省辦理時間,將持續優化系統,規劃納入實價登錄並引入台北市智慧支付平台,讓民眾繳納地政規費或查詢案件更便利,相關服務可洽各區地政事務所。(編輯:方沛清)1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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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目前屋齡30年以上、未符合耐震標準的建築物,全國約34,000棟,為了加速老舊危險建築物重建腳步,內政部今年5月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並提出四大獎助誘因。另外,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危老條例增訂條文,對危老重建之金融協助再添利多。

內政部表示,危老條例於去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主要針對以下這3種合法建築物,鼓勵其重建:一、依建築法規或災害防救法規應限期補強拆除者(例如:海砂屋或經判定為紅、黃單建築物);二、耐震能力評估未達最低等級(即:危險度總評估分數>45分);三、屋齡30年以上、經耐震能力評估未達一定標準(即:30分<危險度總評估分數≦45分)且無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建築物補強所需經費超過建築物重建成本1/2)。

為鼓勵加速重建,並提出四大獎助誘因:一、對於3年內提出申請重建者,祭出最高1.4倍基準容積獎勵;二、簡明程序,縣市政府原則應於30天內完成審核,達到快速通關的效果;三、減輕重建後的稅賦負擔,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房屋稅免徵,重建後2年地價稅及最長12年房屋稅減半徵收;四、金融協助,中央提供耐震評估與重建計畫補助,以及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再配合公股行庫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以協助更多危險及瀕危老舊房屋重建需求。

內政部表示,去年11月起各地方政府陸續開始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迄今總共23件,有11件完成核定,民間投入的積極程度與信心持續增溫中。

另外,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立法委員提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10條之1條文草案」,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商業銀行放款比率限制,對危老重建之金融協助再添利多,有助於危老政策目的之推動。

關鍵字:房市老屋重建利多都更危老條例房產新聞



原文網址: 加速危老重建 內政部祭四大獎助誘因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170840#ixzz5FirpkD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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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台灣少子化等人力發展與需求問題,行政院昨公布《新經濟移民法》重點,未來受聘於產業或社福的外籍勞工累積工作年資達6年以上者,雇主除了可分別以平均薪資第70分位的月薪留用,符合條件者也可申請永居或歸化為國民,引起地產業界不同聲浪,有學者認為可帶動台灣GDP與房市,但亦有專家表示,對房市復甦無作用,看法兩極。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公開表示,移民政策對於經濟的刺激與提振是立即有效的,光是新來移民對於台灣經濟注入的大量消費,就可以提升不少國民生產毛額GDP,可望帶動居住需求,提升台灣房地產景氣,只要新移民達10萬戶,頭痛的餘屋問題就可以解決大半。觀察過去其他開放移民政策的國家,如新加坡、英國、澳洲等,短期副作用是通貨膨脹,並提高在地房價以及排擠工作機會,以GDP來看整體正成長的機會很高。

不過,房地產專家Sway則認為,不需要太看好移民帶來的效益,就如新南向政策一樣是打假球,比起其他先進國家台灣並沒有比較好,中國認為台灣是自己的毋須移民;香港人有錢才會移民,且通通早移往歐美;至於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未來來台工作機會大增,但100人通舖擠1戶的雇主剝削新聞恐層出不窮,並不認為對房市有正面助益。

業者:短期無反彈可能 移民效果無助房市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也指出,目前台灣外來人口有意願買房者,多以大陸人士為主,但法規限制相當嚴格,而最大宗來台工作者則為低薪的東南亞移工,不大可能在台置產,其餘中高階歐美人士,即便在台組成家庭而定居買房,都屬少數,不會對於房市振興有所幫助。至於是否有移民投資台灣地產,台灣經濟體過小,總經也不算走熱,投資市場獲利空間不大,短期內房市也無過多反彈可能性,要靠該法案振興不動產市場,顯然緣木求魚。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也說,移民政策對於房產的效果應是集中在大都會、交通便利的區塊,對房價的帶動也多集中在這些區域,形成強者恆強趨勢,但以台灣目前的五缺窘境,雖然解決人力問題,缺水缺電問題仍在,短時間移民效果可能不如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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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大巨蛋工程因於2015年5月14日勘查發現現場有79處未按核准圖說施作,都發局依照建築法必須要求停工並辦理性能、都審、建照變更設計,均係依法行政,更不可能預設以增設幾座樓梯作為復工依據,況且防火避難之樓梯設置,屬台灣建築中心性能審查職責,非屬都發局所能掌控。
 
都市發展局更進一步強調,有高達三分之二樓層的主要構造未按核准圖說施工且涉屬防火避難事項佔總缺失比例達89.9%(如附圖),其擅自變更部分涉及重大變更,涉及防火避難的性能審查,並非申請使用執照時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之項目,對此,報載某建築師受訪表示該等缺失均為可併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得辦理之項目如附表,缺失項目不在其中),從專業來看,恐屬該建築師對建管法令及實務執行之誤解。
 
大巨蛋案,經向台灣建築中心重新提送防火避難審查後,新增為五棟,在安全梯配置及防火區劃部分,以地下二層為例,其設置原則在審查後調整如下:
 
1.每3000平方公尺進行防火區劃,每一防火區劃均有一座安全梯可通達,並維持兩方向避難。
 
2.步行距離≦70m。
 
3.安全梯前設有前室、梯廳或排煙室確保逃生路徑安全。
 
調整後的停車空間除增加安全梯及大客車的上下車方式與管理外,大巨蛋ABCDE棟全區地下5層停車空間面積34,402平方公尺,原來只是一個防火區劃,現經台灣建築中心審查增加成為14個防火區劃,此變更不是該建築師所稱「可併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事項,故報載「卡蛋三年成效低」一節,非屬事實。都發局強調相關的修正均涉及建築物的防火避難,大巨蛋的公共安全絕對不容許打折,更無法以效率或成效來衡量。
 
發展局再次強調,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審查權屬台灣建築中心。在大巨蛋完成性能審查之後,仍須就都市防災層面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環境差異分析及建造執照變更設計,始得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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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15日表示,台灣2017年新生兒出生數已少於20萬人,是近年來新低,今年第一季出生的新生兒人數又比去年同期更低,若趨勢不變,人口數在2025年會轉為負成長,2035年的人口數可能跌破2千萬人。

賴揆15日親自召開「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記者會」,提到因此政府對於產業人才與人力需求問題,以及少子化衍伸的人口危機問題,提出兩項對策,首先是「新經濟移民法」,其次是16日要向社會公布的友善育兒環境政策,讓台灣的年輕人結婚後,能有比較良好的環境養兒育女。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台灣在2015年,15至64歲的工作人口達到最高峰,2016年開始下降,2017年65歲以上的長輩超過14歲以下的幼年人口。今年第一季1~4月新生兒出生數低於去年同期,下滑超過2,500人,占比逾14%,顯示台灣已步入世界衛生組織(WHO)界定的高齡社會,平均1人要養1.5個人,人口紅利即將消失。

因此在不影響國內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前提下,擬定「新經濟移民法」,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海外國人及其後代」等四類對象。國發會將進行影響評估,若順利可望在立法院下會期送審。

對於吸引投資移民方面,陳美伶說,適用對象擴大為投資營利事業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以上,並創造5人以上的本國人就業機會;或是投資中央政府公債及其他金融商品3千萬元以上者,只要符合投資條件滿3年,就能取得永久居留。

她談到,過去投資只能購買政府公債,吸引力較低,跟金管會商量後,建議放寬到可投資經政府核准的金融商品,且投資金額比例也應適度放寬,盼讓投資移民不是把錢拿來台灣炒作房地產,而是真正對國家建設有幫助。

此外,陳美伶提到,港、澳居民適用「新經濟移民法」,但中國大陸人民還是必須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

責任編輯: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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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三房216戶 租金15200起跳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浮洲合宜住宅在二○一五年交屋後就發生樑柱龜裂的安全爭議,廠商雖然施工補強,但已影響承購戶的權益,承租戶也受波及,雖然出租資格審查在三年前就完成,結果延宕至去年底才抽籤,許多承租戶早就另覓住處,導致四四六戶中僅二三○戶簽訂租約,出租率僅五十一.五%,即日起開放第二波招租,三房型的租金從一萬五千兩百元起跳。

  • 浮洲合宜住宅共有四四六戶出租單元,但出租率僅約五成,即日起開放第二波招租。 (記者賴筱桐攝)

    浮洲合宜住宅共有四四六戶出租單元,但出租率僅約五成,即日起開放第二波招租。 (記者賴筱桐攝)

浮洲合宜住宅由內政部營建署、日勝生公司共同興辦,市府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長鄭健志表示,營建署在二○一五年委託新北市府辦理浮洲合宜住宅出租申請及資格審查,共有二六五二件申請案,其中一九七一件合格,但後來因建築物樑柱等結構補強,抽籤作業被迫暫緩,直到合宜住宅陸續取得使用執照,去年十一月重新辦理抽籤及選屋作業。

申請至6月12日止

鄭健志說,浮洲合宜宅共有四四六戶需要招租,但最後只有二三○戶簽約,主因是部分承租戶沒選到喜歡的房型,還有不少人因為等待時間太久已另覓住處,而且最受歡迎的三房房型有人數限制,第二次招租有二一六戶,申請期限到六月十二日止,可洽日勝幸福站「浮洲合宜住宅租賃服務中心」辦理。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第二次招租的房型是三房及大三房,三房約四十二坪、有一九六戶,大三房約四十五坪、有二十戶,優先戶資格佔二十七戶,一般戶一八九戶,每月租金包含管理費約一萬五千兩百元至一萬六千七百元不等,屋內提供對講機、衛浴、廚具、烘碗機與瓦斯爐等設備,不含家具及家電。

申請條件是年滿二十歲,在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設籍,就學或就業均可,申請人及配偶和同一戶籍內的親屬,在北北基桃四個市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在一一八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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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11:39文/記者馮牧群

桃園市社會住宅將提供360度實景看屋,圖為蘆竹二號社會住宅展示館。(桃園市府提供)

桃園市中路二號社會住宅明年即將啟動申租及入住維護管理,市府開發社會住宅營運管理系統,全國首創結合BIM系統3D模型及360度實景看屋技術,並用APP開發,方便民眾了解社宅申請資格,提供民眾線上申請、實景看屋、查詢審查資格及住戶設備線上報修等服務。

   

住宅發展處代理處長莊敬權說明,桃園社會住宅的建築資訊模型BIM作業準則內容,參考內政部建研所委託學術單位的「我國BIM協同作業指南研訂」研究報告,以Green BIM分析等方式建構各種專業模型、進行整合,針對重大情節、可能致使工程窒礙難行或產生錯誤的項目,以「建築、結構、水電管線BIM衝突檢核」配合設計及施工檢核,建置完工BIM模型,反應建築、結構在施工時的修正及完成狀況,並在BIM模型中加入完工狀態及主要系統和設備資訊,提供未來社宅設施管理使用。

 

莊敬權表示,建築資訊模型BIM能更即時有效的提供主要系統和設備資訊,以手持裝置設備設計,運用APP,使桃園社會住宅營運管理系統連接BIM模型,目前已成功將蘆竹二號社宅BIM模型連接至手持裝置APP。未來桃園社宅管理營運模式將更智慧化及便民化,讓民眾在家使用手機,即可線上申請、線上看屋、線上報修,生活更便捷與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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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總統蔡英文要求內政部繼續努力,多宣導「簡單、快速、有獎勵」的危老重建條例,對此,內政部表示,將依總統指示加強宣導及在各縣市舉辦宣導說明會,直接到第一線向民眾說明。
 
內政部表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主要係針對以下這3種合法建築物,鼓勵其重建:一、依建築法規或災害防救法規應限期補強拆除者(例如:海砂屋或經判定為紅、黃單建築物);二、耐震能力評估未達最低等級(即:危險度總評估分數>45分);三、屋齡30年以上、經耐震能力評估未達一定標準(即:30分<危險度總評估分數≦45分)且無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建築物補強所需經費超過建築物重建成本1/2)。
 
內政部強調,為鼓勵加速重建,危老條例有四大獎助誘因,第一是對於3年內提出申請重建者,祭出最高1.4倍基準容積獎勵;第二是簡明程序,縣市政府原則應於30天內完成審核,達到快速通關效果;第三是減輕重建後的稅賦負擔,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房屋稅免徵,重建後2年地價稅及最長12年房屋稅減半徵收;第四是金融協助,中央提供耐震評估與重建計畫補助,以及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再配合公股行庫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公司」,可以協助更多危險及瀕危老舊房屋重建的需求。
 
另外,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委員提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10條之1條文草案」,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商業銀行放款比率限制,對危老重建之金融協助再添利多,有助於危老政策目的之推動。
 
內政部補充,2017年11月起各地方政府陸續開始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迄今總計由9個縣市受理23件,並已有11件完成核定,民間投入的積極程度與信心持續增溫中。
 
內政部呼籲,對自有建築結構安全有疑慮的民眾,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如符合重建的資格,請儘快提出重建申請。另2018年已編列預算補助各地方政府籌設危老重建輔導團,加強辦理民眾宣導,內政部近期亦將至各縣市舉辦說明會。民眾如有重建輔導需要,可洽各地方政府協助辦理或到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危老專區」查閱下載相關資料(網址:http://twur.cpami.gov.tw/urquery/urquery_about.aspx?MP=1&ABOUTID=12);也可電洽內政部1996全國服務熱線、或各地方政府1999服務熱線,我們將竭力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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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 19:45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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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洪宗熠今天說,台灣不動產交易缺乏成屋履約保證強制信託的管制,無法保障買賣雙方,龐大資金恐引發詐騙或財團挪用,政府應強化法規保障;內政部表示將納入研議。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洪宗熠今天與台灣前進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池國平、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成屋應比照預售屋,強制實施履約保證;履約保證專戶應強制辦理信託,不得以公司私有帳戶混充。

池國平說,「成屋價金履約保證」是指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當買賣雙方議價完成,即將進行交易前,買家購屋的金額應先存在銀行開立的「履約保證信託專戶」,確保賣家在完成產權移轉買家後,買家購屋金額能結清予賣方,不會有交屋卻收不到錢,或是付了錢卻拿不到房子的問題。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內政部之前有思考成屋比照預售屋實施履約保證,會再蒐集資料,納入研議。

池國平指出,以2017年來看,成屋買賣交易高達26萬6000餘戶,若單戶交易均價新台幣800萬元,其中頭期款30%存進成屋履約保證帳戶,總金額就高達6000多億元,這麼龐大的金額發生問題將對社會產生極大影響,「許多民眾辛苦一輩子的買房錢,恐怕會變成財團的私房錢」。

洪宗熠表示,成屋價金履約保證專戶的「強制信託」與「非信託」有明顯的風險差異,目前成屋交易並沒有強制履保的規定,詐騙集團發現漏洞後,開始進行有組織的房屋交易詐騙行為,近期發生幾個案例都是詐騙集團利用民眾不懂履保、法規也無強制規範的情況,以詐術騙取民眾的畢生積蓄。

洪宗熠說,這麼龐大的金流,如果只仰賴業者自律的內控機制,恐變相成為企業挪用轉投資或牟利的資金,「萬一企業發生問題,是不是能確保這些錢不會被動用?」買賣價金若能納入強制信託的範疇,業者就無法隨意挪用資金,也能降低風險。

林旺根說,台灣現行制度漏洞,在於專戶並非「強制信託」,也沒有法令規範,存入的金額恐遭業者挪用轉投資,後續衍伸的問題都只能仰賴業者自律,缺乏強制規範,呼籲政府應盡快完善相關制度,讓房地產交易多一層保障。

第一建經總經理謝萬雄表示,目前大部分的履保業者都是以銀行信託專戶方式,保管客戶的買賣價金,再由履保業者聘請具備法律及地政領域的專業人員,為消費者把關不動產產權移轉流程的安全控管。

謝萬雄建議,消費者可以由履保匯款帳戶的戶名,是否有揭示「信託財產專戶」等字樣,可辨別履保業者使用的匯款帳戶型態,作為選擇履保業者的參考依據。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履約保證最主要在於保證交易完成,避免買方給付賣方價款,賣方房屋未過戶就捲款潛逃;就賣方而言,一般而言,會有特定代書監管交易流程,確定買方帳款全數匯入後才會過戶。

郎美囡說,如果履保專戶非信託專戶,履保公司萬一被強制執行,連履保專戶價金也會遭到凍結,但信託專戶就沒這方面的問題。(編輯:張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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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3 18:13 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立法院在本月11日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10條之1,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對商業銀行放款限制。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將再注入危老重建過程中之資金挹注及專業協助,達到政策推動目的,內政部全力支持。

台灣的人口高齡化、建築物快速老化及潛在地震風險,是政府與人民的共同挑戰,也是內政部持續關注與努力的嚴峻課題。內政部乃制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為鼓勵加速重建,並提出四大獎助誘因。

第一是對於3年內提出申請重建者,祭出最高1.4倍基準容積獎勵;

第二是簡明程序,縣市政府原則應於30天內完成審核,達到快速通關的效果;

第三是減輕重建後的稅賦負擔,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房屋稅免徵,重建後2年地價稅及最長12年房屋稅減半徵收;

第四是金融協助,中央提供耐震評估與重建計畫補助,以及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再配合公股行庫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以協助更多危險及瀕危老舊房屋重建需求。

去(106)年11月起各地方政府陸續開始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至今總共23件,有11件完成核定,民間投入的積極程度與信心持續增溫中。

內政部強調,危老重建與都更都需要金融體系積極參與,才能提供更完善的推動體系。除了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商業銀行放款比率限制之外,內政部已規劃今年8月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配合公股銀行已經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再搭配金融機構的深度參與,就是為了建構具公信力、專業性與強大能量的支援系統,讓民眾與業者能夠更放心的投入都更及危老重建。

內政部補充,《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是都更三法的最後一塊拼圖,修正草案已經通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也在本月10日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完竣,可望在本會期完成三讀。修正內容重點包括:將容積獎勵標準明確化並簡化程序,避免審議過程的不確定性,讓都市更新看得到吃得到;此外,增強都市更新的信任,透過「3+1」道程序—連結都市計畫、有爭議辦聽證、強化都更審議及建立協商機制,使所有的過程公開透明。 在公辦都更方面,除了建立完備的民間參與實施機制外,也明確規範政府應負有主導大規模公地更新的責任,中央更率先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將增強政府推動都市更新的量能。最後,則是擴大金融協助,都市更新基金將能提供信用保證機制,並鬆綁金融機構對都市更新所需資金的放款額度限制。 內政部強調,都市更新要成功,「全台總動員」至為必要,中央將透過與地方合作,同時動員建築師、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深入社區與民眾互動。在都市更新條例審議通過後,也將與縣市政府一起直接向民眾面對面說明。(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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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3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為促進新創、活化園區資源的「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差點讓台積電陷入徵地危機?原來是政院版草案擬刪除從未使用過的配售條款,加上竹科安置戶爭議未解,將導致台積電研發基地的徵收案寸步難行。所幸竹科管理局緊急聯繫朝野立委補漏,復活配售條款。

配售條款復活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現有的配售條款規定,園區內得劃定社區用地,可配售給被徵收人興建住宅。政院版草案認為現有「土地徵收條例」足以保障被徵收人權益,且園區內難有多餘土地可劃設,遂予刪除。

不過,竹科管理局在二○○七年徵收園區三、五路擴建用地時,曾同意協助找地,配售給被徵收戶,卻遲未落實,近來引發被徵收戶抗爭。台積電則有意再投入四千億元,設置三奈米研發中心;竹科管理局為此徵收新竹縣寶山鄉約三十公頃土地。由於前案跳票的殷鑑不遠,加上配售條款遭刪除,讓再徵地案陷入困境。

因行政院會已於三月二十九日通過政院版草案。竹科管理局緊急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協調相關部會,是否能放回配售條款?幾經討論後,決定在五月一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政院版草案時,由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提出修正動議,插入配售條款;曾居中協調的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因非教委會成員,則予連署支持,草案預定本週二完成二、三讀。柯建銘表示,草案也新增強制拍賣條款。只要全區內廠房有使用不當情形,經管理局公告兩年未能改善,可先罰公告現值十%;若仍未能提出改善計畫,也未與管理局完成協商,管理局可在查估市價、審定合理價格後,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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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13:06中央社 記者潘姿羽台北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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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年輕人成家,營建署今年租金補貼大加碼,不只107年度租金補貼計劃戶數增至6萬5963戶,申請人若是新婚夫婦或是準備迎接新生兒,均會提高評點、增加申請通過機率。

內政部營建署每年均會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涵蓋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中以租金補貼申請最為踴躍,中央核定的計劃戶數也最多。

不願具名的營建署主管補貼業務官員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中央政府考量生育率低迷,部分原因是居住負擔較重,影響年輕人的生育計畫,因而放寬家庭成員懷孕的胎兒可計入家庭成員、增加新婚家庭的評點等規定,且增加計劃戶數,希望達到鼓勵生育的目標。

107年度租金補貼戶數合計達6萬5963戶,比106年度多了近5000戶,而且中央負擔的經費較去年度增加逾1億元,展現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的態度。

營建署官員補充說明,中央負擔預算約75%,其餘由地方政府負擔,若地方政府財政上有餘裕,也可自行加碼,因此民眾可留意地方政府公告的訊息,掌握最新動態。

雖然各縣市租金補貼金額尚未做最後拍板,原則上多在每戶3000元至5000元間;以106年度為例,台北市每戶每月租金補貼金額最高5000元,新北、桃園、台中、新竹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台南及高雄每戶每月最高3200元。

除了每年實施的住宅補貼方案,營建署官員表示,政府推動的社會住宅是中長期的住宅政策,希望以租金低於市價的方式提供租處給弱勢、青年等族群,減輕居住負擔,由於社會住宅與租金補貼的族群略有重疊,待社會住宅逐漸完工後,租金補貼的計劃戶數會視社會住宅的成效檢討修正。

另外兩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107年度計畫辦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

營建署官員表示,今年度方案已經核定,接下來會跟地方政府討論時程、執行細節,預計6月底前對外公告,有意申請的民眾可開始留意相關訊息。(編輯:林興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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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17:27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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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危老建築」翻新,立法院院會今(11)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部分修正草案,放寬危老建物所有權人資金融通,得不受「銀行法」的30%放款融資比率限制,營建署對此樂觀其成。

內政部預定在明年度推動500案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但依現行《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的30%限制。

為協助危老建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資金融通,提升財務可行性,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參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立法例提出修法,以利銀行協助提供危老建築重建計劃相關融資。

營建署官員指出,目前國內銀行建築放款總額水位已達26%至29%,若不放寬建築放款限制,銀行在危老建築重建計畫上的融資恐「心有餘而力不足」。

營建署官員表示,公辦都更多能運用自己的基金,銀行放款則與民辦都更較有關係,但站在危老翻新、居住安全的立場,對於危老條例部分修正草案三讀通過,營建署樂觀其成,「只有一句話,就是全力支持!」

此次三讀條文增訂,商業銀行為提供參與重建計劃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籌措資金而辦理放款,不受《銀行法》第72條之2限制。

但為兼顧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金融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規定商業銀行放款的最高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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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2018年5月10日部務會報由營建署報告「全國國土計畫實施相關配套作為」,會議主席次長林慈玲表示,全國國土計畫依法如期於4月30日公告實施,彰顯出對於法律尊重的態度,也請營建署秉持相同態度及精神,持續輔導地方推動相關重要工作,及研訂相關配套,讓國土計畫如期落實,促進國土永續發展。
 
輔導地方擬定國土計畫 促進國土永續發展
 
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法」於2016年5月1日施行,依規定「國土計畫法」施行後2年內,內政部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施行後4年內,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施行後6年內,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告「國土功能分區」,亦即民國111年5月1日前,「國土計畫法」將全面上路。
 
內政部指出,全國國土計畫已如期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研擬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的上位指導計畫。為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相關規劃作業,內政部已於2017年3月補助地方,協助研擬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此外,內政部也將訂定規劃手冊及成立專業規劃輔導團,展開至各地輔導,協助地方政府擬定包括:配合重大建設計畫或城鄉發展需求研擬成長管理計畫、載明農地總量、面積及分布區位、研訂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及清理)計畫及部門空間發展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等。
 
另為順利完成相關法定作業,內政部也將分批辦理審議作業,以使「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如期於2020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
 
落實國土計畫法 持續訂定相關子法
 
內政部說明,依國土計畫法規定應研擬21項子法,目前已訂定發布5項子法,包含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等,至於其他相關子法,將按預定期程於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法制程序,以使國土計畫法早日落實執行。
 
資訊公開透明 增加民眾參與
 
內政部強調,國土計畫法相關工作之辦理過程,都採取公開透明方式進行,營建署已於網站建置國土計畫法專區、全國國土計畫專區、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包括全國國土計畫公開展覽、審議過程及公告實施等相關資料,均已上網公開(網址https://www.cpami.gov.tw/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分類列表/36-綜合計畫組.html),歡迎有興趣的民眾上網瀏覽查詢。
 
為強化民眾參與機制,內政部也已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土計畫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機制原則」,明定地方政府於規劃、公開展覽、審議及核定等各階段,應適時辦理公聽會、邀請民間團體列席相關會議、有關資訊應以網路等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以落實民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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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減輕農友地價稅負擔,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只要是符合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可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符合規定即可改課田賦(目前停徵)。
 
在實施平均地權條例後,農地也需規定地價。政府為了考量照顧農友,減輕生產負擔,特別訂定在1986年6月29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原本課徵田賦的土地,經申請通過後,該筆土地可以從課地價稅改為田賦(目前停徵),稱為「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民眾如果有接獲稅捐稽徵處通知,曾經核准徵收田賦,屬於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等「設施」及其他農用使用的土地,就可以提出申請。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適用土地的範圍包含:1.都市計畫內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未完竣地區、依法限制建築或不能建 築地區。2.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如甲種、乙種、丙種建築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遊憩用地、殯葬用地等)。申請人同時農業經營規模必須符合農林漁牧普查認定標準,例如實際農作面積達0.05公頃以上農地或林作面積達0.1公頃以上林地、自營農產品出售憑證或單據全年2萬元以上等。
 
農業局表示,符合上述條件的農友,可以檢附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反 面影本、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都市計畫內土地)、設施合法證明文件等資料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如果是共有持分的話,還需要檢附全體共有人簽署之分管契約書圖或共有人同意文件。經審查小組勘查審核符合規定,送由稅捐稽徵機關改課徵田賦。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如有申請疑問,可向各區公所或農業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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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14:13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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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朝野協商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新法新增權利變換計劃需要簽署同意書,實質上是讓同意戶多一層保護,而撤簽的條件是「同意戶分配比例受損前提下,才可以撤簽」。

花敬群說,朝野立委關切「都更後權力分配若產生爭議,同意戶是否能撤簽」的條文,因為過去有些個案不好的經驗,所以委員會希望撤簽的空間要多留一些給原來簽同意書的人,而這次條文修正是整版、整個系統,對於過去造成變動的因素,例如容積獎勵的額度,因為容積獎勵明確化,所以容積獎勵的「餅」有多大會預先知道,不是只有實施者知道,權利人也會知道,餅有多大大家清楚,後續的爭議就能變少。

花敬群說,過去要求權利變換計畫不用簽同意書,若權利變換被改,都沒有反抗空間,因此這次修法就就加了要簽同意書,等於是多了一層保護,他理解立委會提出這樣的想法是基於過去的機制下,還是要充分給原來簽同意書的人撤簽的要求,但現在已經保護的非常徹底,所以反而應該讓同意書的嚴肅性、被保護性要更加鞏固。

之前草案初審時保留的政府代拆條款這次也達成共識,花敬群說拆除有其順序,「若實施者可以代拆,就由實施者處理,若實施者無法拆除,就會進入主管機關協調,訂定期限辦理拆除。」

另外,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案,預防實施者透過灌人頭拉高都更同意門檻,主導都更計劃;花敬群說,這次有適度新增條文,若發現有人不當增加同意人數的情況,確實影響跨過同意都更門檻與否的話,有人檢舉審議委員會就要處理,若發現是惡意,委員會要做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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