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劃地區為公辦都更的首要程序,台北市早在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卻僅有少部分單元完成更新改建,時程獎勵早已失效,因此市府2018年起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25日舉辦公劃都市更新論壇,提出5類優先公劃更新案件,會中專家學者、建築業者建議,要儘速辦理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因應地區特性制定發展策略,才能透過公辦都更帶動民間都更。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目前時程獎勵已失效,缺乏都更誘因,且近19年未檢討,公劃地區零散分布,缺乏更新計劃指導;下一個10年,優先執行公劃更新的類型為「國際發展與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公共機能充實與調節」、「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強化韌性城市」,將廢止2000年、2002年劃定更新地區、保留都市計劃更新地區,重新劃定地區並定期檢討,且都更處提出8項評估指標重新劃定更新地區,進一步引導民間自辦更新。
台北市長柯文哲指出,現在社會上推動都市更新總是面臨公共利益與個人價值選擇的矛盾導致阻礙,市府3年前先訂定「台北2050」長期發展願景,因應各地區特色與發展潛力推出各大再生計劃,跨局處整合硬體建設及軟體資源。任期第2年推出公辦都更及公共住宅,因應地區未來20至25年的需求調整公共機能,目前已規劃35處公宅、12處公辦都更基地,其中23處公宅預計今年底前開工,2處公辦都更案也會動工。
「政府力量有限,民間力量無窮」,柯文哲說,市府持續與民間溝通吸納業界實務經驗,提出「30+N行動方案」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上「168專案」加速都更審議效能,公私協力並滾動式修正,讓民間辦理更新時有所依循,再依法給予時程獎勵引導個案完成。
不動產開發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表示,台北市目前共劃定281處、約535.6公頃都更地區,都已超越母法年限,不適用時程獎勵,建議市府儘速辦理各行政區的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恢復時程獎勵,解決現行的點狀式、跳躍式的都市發展,同時將資訊公開透明化,引導民間產業進駐及資金投入,免去疊床架屋的審議,如此才能加速推動都更。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公會常務理事張良吉建議,公劃地區要在1年內全面重新檢討實施公告,政府應銜接地區發展策略,因應地區特性處理,例如TOD機制、西區門戶計劃;且規範明確才能引導民間依循辦理,提升都更公益性,減少審議不確定性。
近期甫由公股銀行成立的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董事長林旺根提到,政府應強化民眾參與由下而上的劃定機制,協助零星公有地參與都更或公私有地交換分合的整合,並制定明確的都設準則與容積獎勵標準,提高都更審議速度,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未來將協力強化民辦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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