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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 10:00經濟日報 記者郭及天╱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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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 圖/李同榮提供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 圖/李同榮提供
 

為使實價登錄更即時、更透明、更正確,內政部研擬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作業,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直言政府後知後覺且半夢半醒,政府針對實價登錄修法,有三項肯定丶二大缺失。

 

李同榮表示,政府雖然針對實價登錄研擬修法,端看內容,其中有三項值得肯定。

第一,買賣案件登錄權責歸買賣雙方,並於過戶同時登録。鑑於往後房地合一交易稅課徴考量,歸責買賣雙方登録,就自會相互勾稽制衡,雙方誠實登録,而於過戶同時登録也可縮短登録時程,省時又省力。

第二,成交物件登錄採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這其實在前二年就可進行修正,實價登錄執行幾年,民眾早已習慣資訊的揭露與被揭露,詳細門牌揭露,不但較透明,也較易判斷資訊的正確性,同時更易揭發資訊的造假與炒作。

第三,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輕重。這可區分資訊揭露不實是疏忽或刻意炒作的輕重,依程度做出不同的處罰。

李同榮指出,然而,這次修法政府仍然有兩項嚴重缺失未能改善。

第一,租賃市場屋主自租卻不必實價登録,這不但是縱容屋主逃漏稅與敗壞市場的惡法,且是縱容非法打擊合法仲介的失敗政策。政府一直無法合理解釋惡法不修的道理,最近,內政部花次長曾經解釋,因租賃市場尚不健全所以不宜修正此惡法,這完全是導果為因的說法,令人不解,難到是為選票考量?

第二,預售市場的登録制度,再怎麼修都漏洞百出。過去做法是預售結案一個月登録,政府早就應該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弄得結案遙遙無期,不但不即時,更是不正確。

現在針對預售屋登錄修法內容是「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可預見的結果也是會不即時又不正確,因為預售屋在推出的幾個月內,有其分階段不同的銷售手法,要業者逐筆簽約即時登録,實務上就很難銷售,反而適得其反,更容易有造假作價行為,政府也很難稽核其簽約時程與價格的真實性。

李同榮認為,其實預售屋的實價登錄所造成對市場資訊的透明丶即時丶正確性之影響,可以說是弊多於利,建議政府在新屋第一次登記時,特別要求逐戶註明交易簽約的時間點與價格,由成屋登録建立詳實資料庫,會比較具有市場的參考價值。

李同榮表示,務實可行的政策也許不能得滿分,但理想而窒礙難行的政策等於零分,不但耗費資源,且浪費時間,期盼政府修法能對症下藥,真正解決政策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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