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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65歲的吳女士從福建移民美國兩年,感到「沒有自己的房子不像在美國定居」,她和先生打算買房,不過在「賣方市場」的紐約,好的房子「手快有,手慢沒有」,稍一遲疑,房子就升價或被人買走。近日,她在已付了律師費請律師審核合同後,還眼睜睜看著經紀把房子又介紹給別人,房子最終被其他人出更高價買走,500美元的律師費也白出了,令她氣炸。

吳女士21日表示,她來美後蝸居在華埠的小單間,環境不好,很想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但傾盡大陸工作多年的積蓄,也只能買一套十多萬的房子,這樣的房子在紐約市很難找,終於,他們認識了一個同是福建老鄉的中介Alex黃。3月份黃先生向他們介紹了一套在布朗士東Tremont街兩房一廳、面積648呎的房子,開價15.5萬。

3月9日她去看房,沒想到有這麼多人去看,「一共三批、七個人看,都是福建人。」吳女士看後比較滿意,不過中介暗示,要想拿下這套房子,要「加多一點」。幾個小時後,中介的報價就加了1萬,報16.5萬。

吳女士有點洩氣,以為房子肯定會「飛」了,沒想到,3月23日中介對她說,這套房子還沒賣出,她喜出望外,覺得不能再錯失機會了,中介報15.7萬,她決定「簽了!」

吳女士便找律師看合同,律師表示,看合同要先付交易律師費的一半,500美元。交錢後,4月4日,律師把修改後的合同發給對方,吳女士一直催中介什麼時候簽合同,但卻沒有下文。到了12日,中介對她說,「這次算了吧,以後再為你找更好的。」

原來,房子已以16.5萬的價格賣出,吳女士知道後氣得寢食難安,認為中介不守信用,出爾反爾,不僅令她白花了500美元的律師費,還令她賠上這麼多時間、精力,讓本已身體不好的她身心憔悴,她要求中介補償。

記者23日致電黃先生,他表示如果吳女士繼續通過他找房子,他可以在中介費中「勻出」這500美元補償吳女士。他並且說,他在吳女士提出修改合同一週後,就回覆她賣方不同意修改條款,不過對於這點,吳女士說非事實。

對於此案,法拉盛天成律師事務所的吳綠綠律師表示,紐約市房市是「賣家市場」,房子供不應求,很多買家在拿到合同的時候,都會抓緊簽,怕夜長夢多。但一個有職業操守的經紀,在已經把一份購房合同給一家買方看時,不會同時給另一家買方看,雖然合同還沒有簽訂,那樣做並沒有違法,但以中介的職業操守來說,不應該這樣做。

吳綠綠表示,像吳女士身上發生的事情很常見,她曾有一個客戶,在買房時,付了300美元的驗屋費,但是最後房子卻被經紀賣給了別人,白損失了金錢。吳綠綠建議,雙方在洽商時,可以約定時間,比如約定多少天內不簽合同或不答覆(比如五天內),就視同棄權,房子就再放盤給別家。這樣做比較公平合理,不至於讓客戶有損失。有的比較好的中介,對於買家已經花費了金錢、時間,但並非主觀放棄購房意願而房子最終被其他人搶走的情況,會拿出自己的佣金來補償這類買家。◇#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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