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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贊成政府擬推的「Airbnb封網條款」?】共享經濟蔚為風潮之際,在合法旅宿業者壓力下,政府研擬增訂「Airbnb條款」,刊登非法房源的訂房平台不但提高罰則,且若不改善還要阻斷網站平台IP;引發新創業者與網路平台強烈反彈,究竟正反雙方誰有道理?如何尋求平衡點?值得深思。

戴季全/流線傳媒社長

事實是,Airbnb至今尚未落地。因為沒有落地,所以台灣政府沒有辦法用實體手段來「規管」一個不落地的平台服務。整個爭議事件就在政府這樣的思維前提下展開。

Airbnb的爭議至少有三個面向:

第一,安全。Airbnb上面有沒有潛在的安全問題?我認為有。但問題的本質是,這些安全上有問題的房子,可以讓人住嗎?這些房子都在台灣境內,如果真的有問題,我們的內政部、營建署與都發局,應該直接查緝這些房子。如果這些原本就可以提供月租型的房屋沒有安全性上的問題,為什麼日租就會有安全問題?

第二,民生。第二個角度,是認為日租型會吸引大量觀光客和商務旅客進住,排擠當地一般民生的住房需求。我們可以根據營業的規模或天數,設計不同的層級,譬如說超過一定營業額、一定營業天數,就適用現行法規,另外在一定營業額或天數之下,設計較輕、較彈性的稅法與合理的規範。

第三,新舊商業模式的競爭問題。不只旅館或計程車,各行各業都因為網路帶來的新局面面臨挑戰,用舊的法律來禁止是解決不了的。我們應該做的是設置短中長期的計劃,調適傳統的牌照數、對新的模式設定合理的發展與課稅架構、以及滾動式累積修法的方向與期程。同步在投資面創造新的工作機會、高附加價值、以人為核心的工作技能與轉職,計劃性地吸收因為這些衝擊產生的失業和準失業人口。

若要更進一步探討Airbnb,我們得回溯UBER在台灣落地後的遭遇。UBER在2013年進入台灣,以非常快的速度席捲市場。如果賴清德院長早點上任,早點宣示「只要法律沒有說不行的,都可以做。」或許UBER和台灣運輸系統,以及和台灣社會產生的化學變化,會非常不同。

但一開始,UBER並沒有違法,而是非法。違法的意思是明顯違背現行法令,非法的意思是沒有法律規定相關事務。當時小英政府還沒有明確地開始著手扭轉我們的法律認知習慣,社會上普遍還是認為「只要法律沒有說可以,就是不行」。於是UBER在台灣飛速發展了3年多的情況下,在2017年初戛然而止。原本和台灣可能的數據、共享經濟、都市運輸、無人車甚至空中計程車等合作幼苗,也跟著被摘除。他們看著UBER類似計程車的部分,說他們不是創新,卻忽略了數位經濟和網路治理的各種創新可能性。

UBER當然有他們的公關與策略爭議,但我想更聚焦的地方,是我們希望台灣在面對新的可能與挑戰時,要塑造一個什麼樣的環境?不妨從世界上最近發生的幾個重大爭議事件來思考:

一、美國政府下令要求臉書協助解密Messenger的通訊內容,以便竊聽國內黑幫首領的通訊。

美國政府最近正在偵辦「MS-13」組織,川普政府一直認為這個黑幫之所以會形成,是因為移民政策過於鬆散,致使大量非法移民進入美國後逐步形成,因此要求加州政府執行逮捕命令。但加州法官基於加州法令,拒絕配合聯邦移民局逮捕加州的MS-13成員。這讓川普政府相當不滿,並開始找尋其他的定罪管道。聯邦政府發現MS-13成員大多使用Facebook Messenger作為通訊軟體,因此找上Facebook,要求提供組織首腦的語音通話內容作為政府的調查資料。臉書斷然拒絕。

二、WhatsApp綁架幼童謠言引發社會高度不安,爆出多起私刑造成印度超過20起死亡案例。

印度WhatsApp用戶龐大,最近廣為流傳多則假新聞,內容多關於孩童綁架、綁匪及相關罪嫌的不實訊息,導致過去幾個月來,整個印度有高達20多名尚未被法院定罪的罪嫌甚至無關的人,被暴民施以私刑喪命。為此,WhatsApp甚至購買印度全版報紙廣告,教導讀者如何辨識不實訊息。印度有個電子及資訊科技部亦為此發布強烈聲明,指WhatsApp採取的措施仍不足以遏止不實訊息。該部門認為WhatsApp若繼續保持沉默(不作為),將「被視為教唆方而面臨相應的法律訴訟。」

大家可以思考看看,這兩件事如果發生在台灣,政府應該怎麼做?我們又應該支持什麼樣的做法?

UBER重新回到台灣市場後,把合作範圍「限定」在「合法」的計程車與租賃車上。但白牌車消失了嗎?還是移到LINE上面媒合?LINE或台灣政府有權監控我們私人通訊的內容嗎?我們願意授權政府到什麼樣的程度?查緝黑幫?遏止致人於死的恐怖謠言?

Airbnb的問題,不只是正面質問台灣創新與數位經濟的未來該如何抉擇,更是網路時代,人權與民主政體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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