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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簡姓男子花2900萬元買下台北仁愛路二段的「正文仁愛」建案當孝親房,怎知一年內卻遭法拍,原來當初建案負責人未塗銷抵押權,導致房屋被法拍。對此專家提醒,買賣雙方最好簽訂履約保證,或者是買方可在快要達成合意時,要求賣方出示銀行開立的餘額證明,確實掌握尚欠的貸款金額,避免後續衍生後續損失。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該案負責人黃男當時已將3戶房屋及15個機械式停車位向安泰銀貸款3億500萬元,仍隱瞞事實與簡男簽約,直到收到2990萬元清價金、規費、稅捐後,仍未塗銷抵押權,還將費用全數花完,直到安泰銀行向北院聲請拍賣,才接獲法院通知後,名下房屋已成為法拍屋。

實際上,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最好多簽訂履約保證保障雙方權益,買賣房屋過戶時,最好採取雙代書制,並且仔細確認相關合約內容,以免再有類似狀況發生。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陳宇瑩曾在部落格發文,房屋的買受人,如果以1000萬元購買22坪房屋一間,但是上面尚有250萬的抵押權時,買方等於實際上花費1250萬元購買系爭房屋,因為抵押權的效力不會因為房屋所有權移轉受到影響。

所以房屋買賣交易時,必須要確認房屋是否已經塗銷抵押權登記,雖然通常在還沒談妥之前,當事人間難以調查賣方之資訊,但是在快要達成合意時,可以要求賣方出示銀行開立的餘額證明,確實掌握尚欠的貸款金額,避免後續衍生更多的法律問題。



原文網址: 2900萬買房孝親遭法拍 漏做一步欲哭無淚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381471#ixzz5fxzYj5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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