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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花蓮縣議會今辦理專案說明會,由縣府建設處等相關單位及規畫單位簡報針對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專案說明。(張祈翻攝)

 

 

 

 

 

 

 

 

 

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花蓮縣議會今辦理專案說明會,由縣府建設處等相關單位及規畫單位簡報針對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專案說明,數10名縣議員及數名花蓮地區不動產業者出席,會議主持人議員黃馨指出,至今農業區劃設的細節和內容皆不明確,一般民眾更是霧煞煞,呼籲政府應該儘速提出具體方案及標準。

即將上路的國土計畫法預計將國土分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農業發展區、城鄉發展區等4大區塊,其中農業發展區再分為5類,若歸類在第一類農地,只能從事農業生產、產銷,讓不少農業大縣憂心連蓋農舍、農業加工場都不行。

據花蓮縣政府統計,花蓮土地面積約46萬公頃,其中農業用地面積43萬6413萬公頃,占了超過八成,黃馨指出,目前花蓮縣可再調整發展的土地低於10%,若依據國土計畫法進行的農業區土地劃設,對花蓮發展影響非常深遠,縣府在規畫時,應考慮到各鄉鎮的地形地貌、發展條件差異等因素,並在兼顧觀光產業發展的情形下,審慎進行農地劃設。

黃馨強調,農地分類後,不同類別的農地在價值上也會暴漲或暴跌的現象,人民的財產權該如何保障;議員黃振富質疑,東海岸屬於海洋資源地區,當地資源的開發、使用、限制及管理該是哪些單位的權責;  議員林源富則指出,現有農業區內的石材場、砂石場、資源回收廠等又該如何應變,民眾也該知道解決辦法。

花蓮縣不動產服務業職業工會理事長黃進發指出,國土計畫法歷時20年完成立法,但立法卻無前瞻性,光是土地使用管制辦法還需2年後才知道如何分類管制,攸關人民權益卻沒有任何具體內容、細節可參考,難怪民眾會感到不知所措和憂慮。

花蓮縣政府回應,目前正委託顧問公司依據需求跟地理環境,進行整體性規畫,預計明年4月30日完成初步計畫,中央公布時間則是2021年6月底,規畫期間也會廣納地方意見,提出最合適的規畫。(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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