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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因為市府暫停賣地,建商紛紛找私人地主買地,近期就有2家建商買了汽車旅館土地,未來將開發為住宅。在市區除了像汽車旅館這種土地,還有些土地一看就知道是在「養地」,專家指出,例如夜市、停車場、低矮店面等土地,多半都是地主或建商養的土地,就待時機成熟出售撈一筆。不過很多人以為養地出租是為了規避空地稅,但地政士指出,台灣根本沒有縣市在徵空地稅。
市區寸土寸金,但很多地方看起來明明是可以蓋房子的建地,卻拿來作停車場使用?事實上這些土地確實可以拿來蓋房子,也會拿來蓋房子,就等時機成熟而已。高雄市房屋市場調查協會理事長蔡紹豪表示,蓋停車場是地主或建商最常用來「養地」的方式,不僅開發成本低、有部分收入,也能避免閒置未使用被課徵「空地稅」。
此外,市區也常見低矮的鐵皮店面,而且往往是整排出現,蔡紹豪指出,像這樣的土地很多也是在養地,出租有租金收入,也可以免徵空地稅,未來要開發使用要拆也簡單。
根據《土地法》第173條,私有空地經限期強制使用,而逾期未使用者,應於依法使用前,加徵空地稅。前項空地稅,不得少於應繳地價稅之三倍,不得超過應繳地價稅之十倍。不過1位不願具名的地政士表示,課徵空地稅雖然是各縣市政府的權責,但基本上沒有縣市在課徵空地稅,地主或建商將空地出租使用除了養地之外,多一點收入也可以多少回填每年支付的大筆地價稅。(陳建宇/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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