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1:01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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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條例10%時程容積獎勵將於明年「落日」,根據媒體報導,內政部擬對「危險建築物」放寬都市更新最小劃定面積門檻,甚至取消限制,讓危老建築在時程容獎到期後能夠接軌都更。營建署今(22)日澄清,目前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是由地方政府訂定,危老轉軌都更案件,仍應採分級分類方式給予不同的條件規範,並應保有執行彈性空間。

營建署指出,目前研擬危老轉接都更措施,是因應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於施行三年(2020年5月9日)落日,容積奬勵上限額度由法定容積40%降低為30%,與都更容獎差距擴大,導致危老案可能考慮轉軌都更重建。

另外,危老條例施行期間為10年,長期而言,危老建築物也須採都更方式重建。

營建署表示,日前邀請地方政府針對危老轉軌都更的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討論,會將危老轉軌都更需求納入檢討因應,目前傾向危險建築物(如海砂屋)不受規模限制外,其餘建議採分級分類方式給予不同的條件規範,並應保有執行彈性空間,而非取消面積限制。

營建署表示,近期將針對如何協助加速劃定更新地區、訂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加速都更行政效率及審議等議題,與較有執行經驗的地方政府成立工作小組,研議建立具體的操作模式、範例,由直轄市先行示範,提升都更審議效率及鼓勵轉軌。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9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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