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台灣西部城市的高密集開發,東部的宜蘭、花蓮、台東受到中央山脈及雪山山脈天然屏障保護,留下了得天獨厚的良好環境,每年吸引成千上萬遊客造訪,卻也面臨尖峰日遊客超載、居民生活品質受影響、鄉村地區公共建設不足等問題。
內政部昨(21日)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大會,宜花東三縣國土計畫順利通過,原則上尊重地方政府規劃,並無太多修正。因會議時間過長,原排定審查的澎湖縣,擇期再審。
宜蘭縣於五年內發展地區新增37.86公頃「清水地區自然養生及觀光遊憩園區BOT案」,另52甲濕地劃設爭議成為環團關注焦點;花蓮的未來發展地區高達10處、共3270公頃,委員會因此要求規劃把關機制,適當利用;台東未來發展地區則是0公頃,委員會憂心會「遍地開發」,因此要求適時檢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引導土地有秩序發展。
宜蘭:37公頃清水遊憩區劃城鄉發展區 永侒爭議方歇 五十二甲濕地受矚
宜蘭縣國土計畫,大會版本新增「清水地區自然養生及觀光遊憩園區
喧騰一時的永侒礦區,確定劃為國保1,爭議暫時落幕。
縣府則回應,宜蘭縣境內目前有五個國家級濕地,
另針對原區域計畫中「都市計畫農業區」
花蓮:10處中長期未來發展地區逾3200公頃 提升觀光、住商機能
相較於宜蘭增加5萬人,花蓮則預估人口略減,維持在32萬餘人,尖峰日觀光旅客7萬人,也比台東估計的18萬來得保守。《花蓮縣國土計畫(草案)》原劃設的332公頃觀光用地歸零,後續將依各主管機關視觀光發展實際需求辦理;原規劃新增191公頃的住商用地也減去鄉村地區,剩下67公頃,主要集中在花蓮市、吉安鄉等都市計畫區。
不過,草案中劃設了10處中長期未來發展地區,面積達3270公頃,較宜蘭台東更高,花蓮縣府表示,因花蓮部分地區仍缺乏公共設施,10處中有四處為改善生活機能的住商用地;而林田山、七星潭、花蓮溪出海口、瑞穗溫泉、吉安干城等5處則因應觀光發展需求,預留發展彈性。剩餘一處則位於吉安工業區周邊,預留為輔導未登工廠的空間。
對此,內政部國土計畫委員會尊重花蓮縣府規劃,但要求應有明確配套,未來這10處土地若要改為城鄉2-3,需符合城鄉發展總量規範,也要符合整體空間發展計畫及部門空間發展計畫,才能在五年通盤檢討時提出申請,經中央及縣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
台東:增富岡漁港都市計畫39公頃 無中長期未來發展地區
《台東縣國土計畫(草案)》所推估2036年的計畫人口降低萬餘人,是宜花東降低最多人口的縣市,但每日觀光人口為高達18萬人次,交通部代表及部分國土計畫審議委員就認為,這個數字可能有所高估,要求再核實估算。
台東縣政府的城鄉2-3,除原本計畫中知本溪出海口的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園區、知本濕地的光電場、大武漁港旁城鎮之心南迴驛共265公頃外,此次再新增擴大「小野柳風景特定區」39公頃,納入整理富岡漁港周邊土地,獲國土計畫審議大會同意。
不過,在中長期未來發展地區上,仍維持0公頃,台東縣政府表示,台東的聚落型態與西部城市不同,目前都市計畫土地規劃充足,且台東縣府經費有限,重大建設多屬政策引導及東部永續發展計畫,將依據地方需求及政策另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長林秉勳則提醒,國土計畫的規劃希望發揮上位計劃的指導原則,為未來土地利用、空間整體發展規劃方向,若沒有中長期的未來發展地區,將來相關建設計畫會有區位無法承接的問題,等於是整個台東縣都可能是發展地區,這就沒有達到國土計畫目的,建議台東縣政府仍須思考,並適時提出中長期的未來發展地區。
此外,花蓮與台東各分別有183個原住民部落,且海邊、山上、縱谷平原都有分布,依照國土計畫審議通案性處理原則[1],需視各部落實際狀況及使用需求,於下一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再做討論,目前台東縣政府及花蓮縣政府都有計劃進入各部落調查。
(1)以部落內「建築用地或建物集中分佈範圍」進行劃設
(2)部落範圍土地非農使用比例高者,按部落範圍劃設
(3)根據部落範圍劃設為農四,並應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或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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