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豐厚,無論是日本潮流,或是動漫文化,都吸引大批港人前往度假。因此,過往港人移居日本,都會考慮以東京、大阪、京都、沖繩、北海道等城市落戶。然而,日本並不能單靠買樓就能獲取永久居留權(簡稱永居)。若想獲得永居,則可申請「經營管理簽證」,亦即是坊間普遍所指的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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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金易負擔
2015年4月,日本放鬆外國人在日本創業的限制,以吸引海外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簽證」。日本政府希望外國人不僅只是投資資金,還會有合法的經營管理行為,促進日本經濟。
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申請人必須在日本註冊公司,公司經營範圍不限,可以從事房地產等項目經營、諮詢、餐飲、旅遊、貿易等。申請資金500萬日圓,(約38萬港元)。申請人需有實際的經營事業,以及清晰的辦公地點。
「經營管理簽證」要求申請人營運狀況平穩,收益講求保障。對於不擅於經營公司的港人,部分會選擇較可行的事業,就是投資日本房地產,然後經營管理生意。經營管理類型的不動產方向多數為Airbnb民宿、旅館、酒店、分租式事務所。投資日本不動產是不能夠移民的,而投資可經營管理類型的不動產則是移民日本的明確方向。
住滿10年可申請永居
公司成立後,可向入國管理局申請「經營管理簽證」在留資格,第一次獲簽期限為1年,達到要求可續簽1年、3年或5年簽證,住滿10年可以申請永居。值得留意的是,取得日本永居,並不等同享受國民待遇,如沒有投票權。
取得「經營管理簽證」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就可以申請「家族滯在簽證」的形式享受日本的各項福利待遇,如公立教育、子女讀書、全民醫療等福利。至於申請者入籍條件門檻則較高,需連續居住滿5年,有維持生計的經濟能力,家庭所有成員無犯罪紀錄,需放棄原國國籍,具基本日文能力,並需入籍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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