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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幫1984年以前就存在的原鄉部落老屋拿到建、使照合法新生,進而展現部落新貌增加觀光競爭力,新竹縣從今年起一方面將年編600萬,在境內挑選具潛力的原鄉部落執行前述計畫,藉此吸引原民青年返鄉定居發展,另也透過擬定「新竹縣原住民族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草案,讓重回部落的原民在新建房舍時,可獲因地制宜地簡化一些建管流程或放寬某些標準的便利,讓原鄉居住正義也獲得落實。

縣府原民處長雲天寶說,部落老屋就地合法在2017年初新竹縣就開全國先河,配合行政院原民會試辦的「原住民族地區建築物合法化計畫」在尖石煤源地區的鳥嘴部落上路。經修訂自治法規、放寬建管法令後,幫8戶屋主取得房子的合法使用證明,其中2人更因此取得民宿登記證。而年編600萬的政策在今年啟動後將轉戰五峰執行。

政府工務處長林鶴斯說,前述簡化原民回鄉新建房舍的建管辦法草案已經縣務會議通過,現由內政部營建署核備中,依據的是建築法中有關都計區外或偏遠地區建管辦法可以簡化的規定,縣府主要同意放寬原鄉畸零地使用限制,也對原民所申請建造且構造上較單純的新建屋舍省去建築師簽證的程序等。

原民處強調,年編600萬政策主要是針對具有一定街廓、或部落特色等條件的原鄉區域執行,內容包含周邊環境的綠美化等,有點類似平地的社區總體營造,不僅要協助被選定部落內的老屋取得合法「身分」,也希望藉此帶動原民青年回鄉定居發展。預計陸續推動後,可望加惠全縣原鄉上千戶前述老宅。

雲天寶說,原鄉部落內的建物不合法問題緣於1984年間,新竹縣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時,沒有發給當時就已存在於原住民地區房屋合法證明文件,地目也沒編為建地仍然是林地和農牧用地,以致原鄉境內有上千戶不合法房舍,全台743個部落也有7成以上建築物都不合法。原民不解何以在自己土地上蓋房子會被認為不合法,也受限房子沒有產權登記,導致子孫無法繼承,更不能在鄉做生意營生。

縣長楊文科重視前述問題,除了把輔導這些部落老房取得合法「身分」列為政見,今年起將年編600萬,仿效鳥嘴部落持續推動。主要就是讓1984年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日「以前」就存在的老房子,可以省掉補照程序,直接認定為合法房屋,如果土地被編為農牧用地,還可續辦更正為丙種建築。

新竹縣政府原民處3年前就在尖石煤源鳥嘴部落成功推動當地老房子取得合法「身分」,今年起將以每年600萬的預算擴大實施。(圖由縣府原民處提供)

新竹縣政府原民處3年前就在尖石煤源鳥嘴部落成功推動當地老房子取得合法「身分」,今年起將以每年600萬的預算擴大實施。(圖由縣府原民處提供)

 

新竹縣府原民處表示,全國原鄉部落有7成以上的建物都不合法,縣府從今年起要從輔導具有一定特色的部落開始,幫這些部落老宅就地合法。(記者黃美珠攝)

https://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6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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