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有眼!一名地主沒有賣土地,卻收到一張用地增值稅單,意外揭發「假地主真洗錢」詐欺集團,警方調查,以輪椅代步的46歲吳姓主嫌夥同成員21人,以偽造被害地主證件及債權協議書,冒名過戶被害地主名下土地及建物至集團成員名下,再將所詐得不動產以質押或出售手法變現,不法侵害計15億6000餘萬元,其中包括一中商圈一棟價值上億的透天厝,也有知名建商買土地被騙四億多元,有如「神鬼交鋒」翻版,仍難逃法網。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隊長許忠彥表示,今年2月查獲吳姓主嫌等9人涉嫌以偽造被害地主證件及債權協議書方式,冒名過戶被害地主名下土地及建物至集團成員名下,再將所詐得之不動產以質押或出售手法變現,案經基隆地檢署偵查中。
從另案中發現,吳姓主嫌等人為著手完成「假地主真洗錢」犯罪手法及隱匿不法所得,涉嫌《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由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許忠彥指出,經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後,發現該集團成員自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間犯案5件,不法侵害金額共計15億6000餘萬元,詐欺取財得手金額約5億餘元,假造的健保卡相同度達7、8成,連公務機關都被騙。
警方發現該集團為能順利過戶土地,以需繳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為由,透過土地代書、仲介業者尋找金主出資支付過戶土地所需的稅金,並由金主依出資金額的2倍以上設定土地抵押權,事後再給予金主土地成交總金額1.5至6%佣金。
此外,該集團為隱匿犯罪所得,由陳姓嫌犯將土地出售或質押所得款項分流至名下各銀行帳戶內,再夥同集團成員以臨櫃領取現金或轉換成銀行支票的方式將帳戶內款項領取一空,提領現金經集團成員轉交予吳姓主嫌。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陳姓嫌犯名下銀行支票則交給地下金融業者分別拿給人頭帳戶匯兌,再提領現金交回吳姓主嫌,全案涉嫌洗錢金額共計3億餘元。
案經基隆地檢署今年7月6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與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等單位,在宜蘭縣等地查獲吳姓主嫌等21人到案,並起獲贓證物,全案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偽造文書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表示,「假地主真洗錢」的詐騙土地洗錢手法罕見,尤其有1家國內知名建設公司遭該集團詐騙4億元,顯見該集團犯罪手法細膩,呼籲民眾如有從事不動產交易或投資,應找尋聲譽良好、正派經營之仲介業者及土地代書,並對不動產賣方之身分背景應多加瞭解,以免受騙,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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