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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02:00經濟日報 蔡漢霖

都更條例在2018年底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並於2019年正式上路,當時號稱是都更條例施行20年以來,幅度最大的一次修法,透過容積獎勵明確化、擴大賦稅優惠、完善不同意戶處理機制等,希望解決都更牛步的問題,加速都更審議效率。

新版都更條例施行一年多以來,中央與地方合作,陸續完成相關子法修訂,也促使近年來都更核定案件持續增加,實際開工情形也確實有在成長,容獎明確化、提供租稅優惠等措施,某種程度上確實加速了都更。

不過現行制度上,都更仍有不少系統性問題,大規模都市更新、整體都市重生,下一步怎麼走?政府未來通盤思考都更政策時,可進一步審慎思考。

首先,開發型不動產信託的機制必須完備。目前國內只有收益型的不動產信託,缺乏開發型,而這樣的機制在國外已行之有年,透過土地、房屋或投入金錢進入信託,共享未來的開發利益,這是未來必須完備的政策工具。

當初在討論都更條例修法時,也曾討論過開發型不動產信託,但後來認為應該另立專法,未來與都更條例整體思考。

其次也建議政府應思考成立都更或不動產專業法庭的必要性。台灣的法律系沒有分科,然而都更牽涉到行政法、民法、地政、房地產等,其實是相當專業的領域,許多年輕法官並不熟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面對相關爭訟案,要從頭學起,其實並不容易。

再加上現在相關判例不足,法官面對實務上的都更爭議須有高度專業的法律見解,都更走到對簿公堂,兩造已是高度對立的情況,若法律見解不夠清楚、效率不夠快,後續引發社會效應及成本難以評估。因此,都更法庭或不動產專業法庭的成立,確實有其必要。

第三,都更的估價機制有沒有符合市場行情,也是未來必須正視的問題,現行估價辦法受限於技術規則,很常無法正確反映市價,當市價與估價落差太大,被低估的一方會不滿,造成都更推動困難,未來如何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估價機制,也是政府面臨的考驗之一。

現行的都更條例仍有許多缺陷,都更機制如何帶動都市再生,促使大面積都更,讓城市市容、居民安全都能夠兼顧,是未來的重點。

對於危老與都更產生競合的問題,政府也應該時時刻刻保持關切,危老不限最低面積的作法,不利於都市整體規劃再生,雖然近期危老條例修法嘗試納入規模獎勵,但面積門檻不高,實務上是否有效仍待觀察;此外營建署打算針對周邊無法整合的小基地危老案件,額外給予2%的容獎,加速重建的政策目標可以理解,但是否符合公益性就有待商榷,建議主管機關應審慎思考。都更應該要開創新的道路,容積獎勵不應該是唯一的誘因。而危老條例的施行,為都市帶來了不少「紙片屋」,對於都市整體再生並無幫助,未來當新房變老屋,政府如何提出一套可行的解決方案,同時解決現行都更條例推動效率不彰的問題,是政府與民間必須共同面對的挑戰。

(本文由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長蔡漢霖口述,記者翁至威採訪整理)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69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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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協助民眾防範日新月異的各式詐騙手法,並能及早因應,維護自身不動產權益,內政部自2016年10月底起,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並陸續擴增功能,民眾經申辦此項服務後,其名下登記之不動產權利如經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書狀補給、抵押權設定、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和解移轉等12種登記案件時,系統將於登記程序中之「收件」及「異動完成」當下,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以通知本服務之申請人。
 
淡水地政事務所主任許才仁表示,目前「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提供多元管道進行申辦,民眾可攜帶具有照片的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健保卡等證件,就近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表臨櫃親辦外,也可以利用網路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於內政部地政司設置的地政線上申辦系統進行線上申請,或於申請土地登記案件時一併申請。
 
許才仁主任另表示,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毋須繳納任何費用,現今詐騙手法多變,各種智慧型犯罪令人防不勝防,建議不妨讓「地籍異動即時通」成為您的財產守門員,為自己的不動產多加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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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趨緩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23聯合拍賣」恢復舉辦;本月聯合拍賣全台13分署拍賣所得共達7253萬元,不動產拍定7049萬元,另汽車、重機等動產拍得203萬元。

 

行政執行署說,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日後各分署每月的拍賣活動,行政執行署授權各分署自行決定是否舉行動產拍賣及變賣,不動產拍賣採非現場投標的通訊招標公告,或採通訊並現場投標方式,由各分署自行規劃。

 

今天全國不動產的拍賣活動,以彰化分署拍賣彰化縣員林市明倫段299地號土地的2020萬元價格最高,台北分署的台北市中正區城中段2小段1212建號建物以483萬拍定,不過,總價2650萬元的新北市新店區湯泉美地社區含車位大樓沒有拍出。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8507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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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2日聯席審查通過《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後續四年經費》,將舉債編列前瞻後期款項4200億,使蔡政府自2016年上台後,特別預算舉債規模突破「兆」元,令人咋舌;如疫情或經濟局勢再有變化,自謂「有史以來最遵守財政紀律的政府」,可能成為「有史以來舉債最多的政府」。同時間,賦稅署傳出營所稅自繳稅額較去年同期減少858億的統計;舉債破兆、稅收驟減,財政惡化的徵兆令人憂心。

據統計,109年度總預算連同各項特別預算之舉債合計3038億,為100年度以來最高;債務流量比率13%,為104年度「財政健全方案」實施以來新高,距離《公共債務法》所規定之15%上限,僅有2%的差距。從這些數據看來,財政確實有惡化的情形,財政紀律的維持著實不易。

經濟學家基德蘭德(Finn E. Kydland)與普雷史考特(Edward C. Prescott)以在政府政策「時間不一致」(time inconsistency)問題的研究貢獻,連袂獲得2004年諾貝爾獎的殊榮。按「時間不一致」理論,政府此一時將財政紀律奉若圭臬、彼一時卻棄若敝屣,看似矛盾,其實再「理性」不過。眼下抗疫的政策思維就是很好的例證。

我國財政紀律,過往主要由《公債法》與《預算法》所約束,並有散見於其他律法之規定。2019年4月制定公布《財政紀律法》,以專法規範財政紀律,希冀「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被認為具有畫時代的意義。然面對新冠病毒肆虐,2020年2月制定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明訂有關預算財源等,可不受《財紀法》、《公債法》或《預算法》有關條文約束;從「畫時代意義」到「不受約束」,約莫10個月而已。

有鑑於政府政策的「時間不一致」問題,財政紀律的維持,我們建議往:「財政紀律入憲」與成立超然獨立的「財政委員會」,兩大方向努力。

早於1215年,英格蘭「無地國王」約翰(John Lackland),與貴族簽訂《大憲章》(Magna Carta),約定國王徵收租稅須獲得人民代表之同意,其本質即是以立憲約束統治者權力之使用。憲法為國家基本法,可以限制政府行為。由於法律(包括特別條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財政紀律的規範入憲,將可有效遏抑政府一再以特別條例舉債、規避財政紀律規範的情形。蔡總統日前於第二任就職演說揭示將成立修憲委員會,有意在任期內推動修憲;財政紀律入憲是應該認真考慮的修憲提案。

此外,為確保一國貨幣政策不受政治壓力影響,超然獨立的中央銀行早已是普世認知;為確保財政紀律的維持,需要有比照央行超然獨立地位的「財政委員會」,才能有效避免選舉一到就撒幣、政策為選票服務的財政亂象,確保各級政府恪守財政紀律。在立法院儼然為橡皮圖章的情形下,獨立運作的財政委員會更是必要。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足為財政紀律楷模的德國,於2009年將「減債機制」列入《德國基本法》,並於2010年成立「穩定委員會」,這兩項經驗,非常值得台灣借鏡。

(作者陳聽安為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陳國樑為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舉債 #財政 #入憲 #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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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19:06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日前接獲民眾去電詢問:重劃區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應有減徵優惠,但為何該民眾繼承土地第一次移轉時卻不能減徵呢?對此稅捐處提出說明。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重劃後土地第一次移轉時,除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減除外,土增稅額還可再減徵40﹪。但該位民眾是因繼承取得重劃土地,於辦理繼承移轉登記時,已免徵土地增值稅;且其繼承之土地再行移轉時,是以繼承開始時的公告現值做為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的基礎,土增稅稅負已經減輕許多。

故稅捐處提醒,繼承重劃後之土地,繼承人於辦理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已非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之計算,不得扣除被繼承人名義之重劃費用,亦不是用首度移轉的土地增值稅減徵40﹪優惠。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67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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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七期房市,豪宅,房地產。(圖/記者葉佳華攝)

▲台中七期。(圖/ETtoday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大陸民眾來台買房的案件數逐年增加,台中市政府地政局今年稽查發現,有陸人在台中買房後,將房子出租,未依申請目的使用,此舉已違反法令,因此中市府依法報請廢止許可。台中地政局長吳存金直言,陸人取得不動產後應依規定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將每半年定期稽查,如查獲違規依法處理。

中市地政局指出,內政部於91年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不論陸人或陸資法人取得不動產,均須依規定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經內政部許可。截至109年第1季,內政部列管已許可的案件數為597件,台中市佔89件,佔陸人來台買房比例約15%。

地政局表示,陸人在台置產有「貸款不得超過5成、來台居留不得超過4個月、登記完畢後滿3年才可移轉過戶」的規定,使用上 只能自用,不得出租或供非住宅之用,且每人限單獨取得一戶。

台中市指出,陸人或陸資法人在台取得不動產後,內政部地政司每年督導稽查,中市府地政局每半年稽查轄區內所有的列管案件數,對於有疑義案件不定期加強查核。

地政局長吳存金強調,一旦稽查發現有與核准用途使用情形不符情形,將立刻制止並廢止其許可,同時通知當事人限期於1年內移轉,如屆期仍未移轉,市府將對不動產逕為標售,呼籲在台中置產的大陸人民及陸資法人,遵守相關規定。

關鍵字:來台買房房產雲

原文網址: 大陸人來台買房「台中佔89件」 中市府抓偷出租陸人:違規秒標售!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233305#ixzz6R2luXr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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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20年度租金補貼即將於8月4日開始申請,配合內政部擴大補助計畫,2020年度租金補貼將分2階段申請,苗栗縣名額也從420戶增加至994戶,相關規定也更符合租屋族的需求,以往租金補貼受理期間只限每年7到8月,來不及申請的人要到隔年7到8月才能申請。因此,2020年租金補貼提供2次受理機會,期間分別為2020年8月4日到8月31日,以及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
 
擴大補貼對象 減少設籍限制
 
往年的租金補貼規定申請人必須在所在直轄市、縣(市)設戶籍,導致外地青年與部分租屋家庭無法申請。2019年起開放部分名額給外地來的就業人口,2020年將更進一步放寬設籍限制只要有「租屋事實」,不論是否設籍在租屋地均可受政府幫助。
 
2020年的租金補貼將所得上限從最低生活費1.5倍提升至2.5倍
 
以苗栗縣為例,將從每人每月18,582元放寬到30,970元,讓一般上班族,不論是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同時也不至補貼到收入較高的族群。
 
此外,過去列入查調財稅資料的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自2020年度起,不再列計,以往限制未滿40歲申請人須已結婚或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的限制,2020年也刪除規定。
 
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右側「重要政策」項下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洽內政部諮詢專線(02)7729-8003;接聽時間: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至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並可於受理期間至該專區線上申辦(連結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或下載書面申請書,如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或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原住民經建課、各鄉鎮市公所索取書面申請書。本年度苗栗縣增加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原住民經建課團隊,協助服務原住民鄉親們受理申請案件,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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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案件數逐年增加,台中市政府地政局今年稽查時,發現有陸人於取得不動產後將房子出租,未依申請目的使用,已違反法令,因此市府依法報請廢止許可。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陸人取得不動產後應依規定自住使用,不得出租,每半年並會定期稽查,如查獲違規依法處理,請勿心存僥倖。

 

地政局指出,內政部於91年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不論陸人或陸資法人取得不動產,均須依規定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經內政部許可。

 

截至2020年第1季,內政部列管已許可的案件數為597件,台中市佔89件,佔陸人來台買房比例約15%。

 

地政局表示,陸人在台置產有貸款不得超過5成、來台居留不得超過4個月、登記完畢後滿3年才可移轉過戶的規定,使用上僅能自用,不得出租或供非住宅之用,且每人限單獨取得一戶。

 

陸人或陸資法人在台取得不動產後,為有效管理實際使用情形,內政部地政司每年督導各縣市政府進行稽查,地政局每半年也定期稽查轄區內所有的列管案件數,對有疑義案件不定期加強查核頻率,並將訪查結果報送內政部。

 

地政局長吳存金強調,一旦稽查發現有與核准用途使用情形不符情形,市府將制止並廢止其許可,同時通知當事人限期於1年內移轉,如屆期仍未移轉,市府將對不動產逕為標售,呼籲在台中置產的大陸地區人民及陸資法人,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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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宣布,陸人取得不動產後應依規定自住使用,不得出租,市府每半年並會定期稽查。(資料照,圖/台中地政局提供)

有鑑於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案件數逐年增加,台中市政府地政局今年稽查時,發現有中國人士取得不動產後將房子出租,未依申請目的使用,已違反法令,因此市府依法報請廢止許可,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陸人取得不動產後應依規定自住使用,不得出租,市府每半年並會定期稽查。

地政局指出,內政部於2002年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不論陸人或陸資法人取得不動產,均須依規定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經內政部許可,而根據統計,截至今年第1季,內政部列管已許可的案件數為597件,台中市佔89件,佔陸人來台買房比例約15%。

地政局表示,陸人在台置產有貸款不得超過5成、來台居留不得超過4個月、登記完畢後滿3年才可移轉過戶的規定,使用上僅能自用,不得出租或供非住宅使用,且每人限單獨取得1戶。

地政局長吳存金強調,一旦稽查發現有與核准用途使用情形不符情形,市府將制止並廢止其許可,同時通知當事人限期於1年內移轉,如屆期仍未移轉,市府將對不動產逕為標售,呼籲在台中置產的大陸地區人民及陸資法人,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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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03:35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今年所得稅申報期延長,延繳及緩繳措施亦放寬認定,南區國稅局指出,若是因應疫情衝擊,導致綜所稅、營所稅繳納困難,記得要在6月30日前提出申請,以免喪失緩繳權益,還會額外遭受滯報金、滯納金等罰則。

對多數人而言,所得稅是每年最重的國稅負擔,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雖全面放寬至6月30日截止;另外對於因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的納稅義務人,還可以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其中延繳最長可延一年,分期則最長可以分三年繳納。

官員指出,民眾要留意《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必須要在「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換句話說,如果納稅義務人對於去年度綜所稅或營所稅繳納有困難,希望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晚就要在6月30日前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如果是郵寄申請書,則以交寄郵戳日期為申請日,或也可以在網路結算申報時一併申請。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65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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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03:35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已上路四年半。本報資料照片
房地合一稅已上路四年半。本報資料照片
 
房地合一稅已上路四年半,高雄國稅局表示,夫妻之間如果曾經贈與過戶房地,可以留意持有時間,以及交易成本二項認定方式,比起一般贈與形態更寬鬆,可為小家庭賣房省下不少納稅負擔。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官員表示,個人將自身的房屋、土地轉贈給配偶,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這筆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在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時,也可以適用較寬鬆的認定方式。

首先,在持有時間的認定上,房地合一稅依據持有時間來計算稅率,屋主持有不到一年出售,甚至會課徵最高45%所得稅率。官員指出,但如果是配偶間互相移轉不動產,持有時間是合併計算的。

官員表示,配偶所贈與的不動產,出售時是以配偶間第一次相互贈與前,配偶其中一方最初取得該房地的日期為基準,據以計算持有期間,並認定是否適用房地合一稅。舉例而言,譬如妻子半年前才從丈夫手中取得房地產權,但該筆房地其實是丈夫三年前取得的,那麼持有時間就是以丈夫三年前購置日為基準。

此外,交易成本的認定也與一般情況有別,官員表示,譬如張小姐原本是在2016年中購入房產,2019年末將房產過戶丈夫,最近夫妻決定賣房,出售成本的認定,就是以張小姐當初買房時的原始價格認定。

以另一位林先生為例,假設林先生是在2017年中收到家族長輩贈與房產,隔年又把產權過戶給太太,今年林先生夫妻決定出售房屋時,出售成本的認定,就是以林先生2017年受贈當下的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再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認定為該筆不動產的取得成本。官員表示,不論是受贈自第三人,或是依法繼承到房產,都是如此計算。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65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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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若要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應注意符合法定扶養義務及確實有扶養事實要件等相關規定。(記者李嘉祥攝)

▲南區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若要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應注意符合法定扶養義務及確實有扶養事實要件等相關規定。(記者李嘉祥攝)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與受扶養親屬應符合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的家長家屬關係,並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且實際有扶養事實存在,才能列報。

南區國稅局長盧貞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外甥2人免稅額,但甲君與外甥2人間未同居一家,乃否准認列免稅額。甲君不服,檢附匯款證明申請復查,主張外甥2人父親雖有所得,但每月須償還銀行貸款,生活已透支,由其給予實質經濟資助,請准予追認免稅額,經再次查證後認為甲君外甥2人的父親當年度有薪資、其他及營利等所得,並非無扶養子女的能力,且當年度外甥2人為小學生,正處生活起居及身心照顧需仰賴父母養育階段,甲君也無法舉證與外甥2人間有同居一家具體事證,又其對外甥2人並無法定扶養義務,經復查決定駁回在案。

盧貞秀進一步說明,所謂「法定扶養義務」,依民法規定負有扶養義務者有先後順位之分,若由扶養義務順位在後者列報扶養,應須證明先順序者因履行法定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事實存在。至於納稅義務人因能力所及,給與其他親屬或家屬生活上資助,乃本於雙方感情而生,與履行扶養義務終究有別,該種生活上的資助,難謂為扶養,依規定不能列報免稅額。

南區國稅局也提醒,納稅義務人欲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須注意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扶養義務及有確實扶養之事實要件,並不是提示支付生活費證明或扶養切結書等形式文件,就可以作為列報扣除免稅額的依據。民眾如有稅務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將有專人詳細解說。

https://tw.news.yahoo.com/%E5%8D%97%E5%8D%80%E7%A8%85%E5%B1%80%E6%8F%90%E9%86%92%E7%B4%8D%E7%A8%85%E5%88%97%E5%A0%B1%E6%89%B6%E9%A4%8A%E5%85%B6%E4%BB%96%E8%A6%AA%E5%B1%AC-%E6%B3%A8%E6%84%8F%E7%9B%B8%E9%97%9C%E8%A6%8F%E5%AE%9A-091748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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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1 02:00:00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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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房屋稅條例》2014年上路,囤房稅正式開徵,六都的非自用住宅仍然從2015年61.8萬戶成長至2019年的68.6萬戶,成長幅度超過一成。其中台北市、台中市戶數,五年皆成長1.5萬戶以上,兩城市各成長了19.4%及18.8%。

財政部統計處指出,新版《房屋稅條例》上路後,2015年才取得房屋稅新制資料,包含閒置及出租用途的非自用住宅戶數,不受稅率調升影響,每年都出現成長。財政部統計處表示,從非自住房屋的稅籍資料,也可以一窺這幾年住宅出租市場、投資客置產的熱度。

細究六都表現來看,台北市及台中市在這五年當中,非自用住宅戶數都成長將近二成,台中市非自用住宅五年間增加1.59萬戶為六都之冠,台北市五年增加1.53萬戶居次。

統計處分析,台中市的住宅戶數成長,應該與中科、台中工業區、水湳經貿園區等區域持續發展有關,帶動鄰近不動產開發,也增加當地租屋需求。

台北市的住宅市場表現更加有趣,非自用住宅大幅成長,自然是投資客持續置產的表現,但是同時在這五年間,台北市的自用住宅戶數是減少的,推測應該是在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等政策引導下,許多住宅投入開發,註銷稅籍影響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修法後,其實除了非自用住宅的稅率為1.5%,也授權各地方政府,得視轄內房屋所有權人的持有房屋戶數,訂定更高的差別稅率,其中台北市持有三戶以上的非自用住宅,就被課到3.6%,不過目前只有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等地區實施差別稅率。而台北市在稅負增加的情況下,住宅房市熱度依然不減。

就區域分布而言,新北市的非自用住宅戶數在這幾年間雖然成長僅約5%,但2019年總戶數已經將近14萬戶,相當於全台超過五分之一的非自用住宅,都集中在新北市轄下,也顯見新北市住宅投資及出租市場的熱度不凡。

如果將區域別再往下細分到鄉鎮市區,統計處表示,全台非自用住宅占比最高的五大行政區,依序分別是高雄市新興區、台中市中區、台中市北區、台中市西區以及新北市淡水區,皆位於六都轄內,可能原因有二,像是高雄市新興區,可能是因為商圈發展較早,目前較多屋齡偏高的閒置老屋;另一個原因,則是受到不動產業者器重,新建房屋較多,屋齡也較低,像新北市淡水區就符合這個特色。

統計處指出,雖然非自住房屋資料,會包含閒置及出租二類住宅,但諸如包租代管、領有租屋補貼等出租形式,在稅法上屬於公益出租人,不僅房東會有租稅優惠,房屋稅稅率也比照自用住宅1.2%,不會算在非自住房屋統計範圍。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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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1137/4649304?list_ch2_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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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貼新舊規定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今年度的租金補貼即將於七月份公告申請辦法,內政部昨指出,今年租金補貼將首度開放兩個申請時段,且補貼戶數將從原先六萬戶翻倍增加至十二萬戶,並將放寬戶籍及所得限制,讓廣大租屋族「看得到也吃得到」,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

戶籍限制鬆綁 所得門檻降低

內政部表示,今年起只要民眾有租屋事實,不論是否設籍在租屋處所在縣市,均可申請租金補貼;另以往租金補貼主要照顧到中低收入弱勢家庭,在都會區租屋且薪水不高的上班族卻無法獲得補助,今年政府將所得門檻從各縣市最低生活費一.五倍放寬至二.五倍,讓更多民眾可以受惠。

以新北市為例,按照往年規定,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必須低於兩萬三二五○元才能申請租金補貼;今年放寬後只要低於三萬八七五○元就可申請,將有更多單身、雙薪或育兒家庭有機會申請到補貼。

補貼戶數翻倍 首度兩個申請時段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長歐正興說,過去未滿四十歲者,僅限已結婚或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才能申請,今年起刪除此一規定。此外,今年也放寬動產限額,從比照低收入戶標準,放寬為低收入戶的兩倍;以台北市為例,過去若每人每年的存款、投資等動產超過十五萬元,就不符合申請資格,放寬後為每人每年三十萬元。

至於申請的時間及途徑,歐正興說,往年均集中於當年度七、八月間申請,錯過就要再等一年,本次首度開放兩個時段,包括今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及明年一月十八日至二月五日,民眾可就近向租屋處所在縣市政府申請。

補貼金額則與去年相同,若是四十歲以上或非單身者申請,在台北市可補助五千元,在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及新竹市可補助四千元,在台南市與高雄市可補助三二○○元,其餘縣市補助三千元;若是單身且未滿四十歲者,在台北市補助四千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及新竹市補助三二○○元,台南市、高雄市及其他縣市補助二六○○元。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8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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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疫情房市是否有機會U型反彈?光是5月最新的契稅實徵,就大減3成,還沒出現回溫。不過,營建股的績優生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今(11)天表示,量價有回溫趨勢。而面對即將上路的實價登錄新制,表示對居住正義有幫助。

打開實價登錄網站,看區域房價,為了讓市場更透明,內政部規定從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改為買賣雙方,在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不再是地政士的責任,未來建商賣屋也有登錄責任。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認為這對小型建商應該衝擊比較大。

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表示:「好像對上市公司沒有這個感覺,因為我們上市公司一直都是,以前我們沒有實價登錄,我們還是實價登錄啊,實價登錄對整個居住正義,是有幫助的,整個對市場剛開始有影響,久了之後,它就大家都習慣這樣,把它視為一種正常的發展,對國家的稅收很好啦。」

長虹去年稅後純益31.65億元,EPS來到10.93元,11號股東會,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6.3元。大家關注的後疫情房市,根據契稅的實徵淨額,5月單月就大減三成,房市明顯還沒回溫,不過李文造認為,相比104年房市盤整落底後,價格跟銷售量都是成長狀態。

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表示:「我們房市從104年以後走下坡,那就我個人或一般統計,大概價格下降了差不多一成半,那最近就是說有慢慢回溫。」

後疫情房市到底會不會U型反彈,國揚實業10號表示,預售市場價格沒看到往上趨勢,李文造也認為,台商回流挹注房市,是心理大於實質幫助,未來房價走勢跟地價有正相關。

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表示:「(房價)最會回溫就是回溫到,以前104年最高峰的那個時候,至於以後要上漲到上一波的高點,比較難啦,但是也不是沒有,因為現在建材還有土地,還一直上漲,那這樣是壓縮建商獲利的空間。」

李文造點出土地搶手,主要還是因為利息太低,到台中、彰化獵地,常常搶不過在地建商,未來五年長虹雖然仍有900億案量,但購地將維持正常「量入為出」,保守看待,因為李文造認為,三、五年後的市場實在很難說得準。(記者高昱晴、尤彩礽/台北報導)

https://www.ustv.com.tw/UstvMedia/news/112/20200611A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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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00:00:04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5月房市尚未明顯回溫,連帶拖累相關稅收,5月單月契稅實徵淨額大減三成;此外車市買氣不佳,則反映在貨物稅,5月車輛類貨物稅年減近四成。

第2季向來為房地產旺季,不過今年受到疫情影響,增添不確定因素,財政部表示,若從契稅觀察,房市確實有受到影響。

契稅是以因買賣、承典等原因取得所有權的不動產為課稅對象,可觀察出房市熱絡程度。

據財政部統計,今年5月契稅實徵淨額為10億元,年減30.8%;前五月契稅54億元,年減9.4%。從件數來看,單5月契稅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4,400件,減幅13%,房市明顯受到影響。

不過根據內政部日前公布的首季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共5,900件、年增4.17%,而開工、核發使用執照也都較去年同期成長,其中今年首季住宅類開工宅數年增逾二成,代表建商看好「後疫情房市」,推案具信心,未來房市是否能回溫、挹注稅收,備受期待。

車市方面,5月車輛類貨物稅40億元,年減39.3%,財政部分析主因為新車買氣走緩,加上去年同月基期較高所致。而5月新車掛牌數較去年同月減少一成以上,其中國產車衰退15%,進口車衰退7.4%。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1137/462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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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

內政部表示,現行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資訊,主要由受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登錄,售屋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新制將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後,即建商需與購屋者共同申報登錄,如果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另外,內政部也提醒,申報不實將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地方政府將衡酌個案違法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買賣雙方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

內政部強調,申報登錄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另將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申請登記時一併辦理,可簡化行政流程,提高資訊揭露的時效。(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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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14:3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即時報導

內政部今(10)日表示,自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不再歸責於地政士。內政部提醒,未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責任,須與買屋者共同申報登錄,若價格資訊申報不實,最高可罰15萬元,甚至將涉及刑責。不過若是買賣預售屋,就不在實價登錄範圍內。

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自今年7月起新制上路,買賣雙方將共同負起房地交易資訊申報登錄責任。不過當時修法時,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門牌揭露、政府查核權等三大方向仍待凝聚共識,並未入法,因此不在此次新制範圍內。

內政部表示,新制上路後,買賣雙方若申報不實,將依據程度輕重給予不同裁罰,以符合比例原則。

例如登錄不實部分若未涉價格,例如三房一廳登錄為兩房一廳,可有一次限期改正機會,若未改正可罰6,000元至3萬元;若「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三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則不給予限期改正機會,可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此外,內政部也提醒,申報不實將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地方政府將衡酌個案違法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買賣雙方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

內政部強調,申報登錄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另將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申請登記時一併辦理,可簡化行政流程,提高資訊揭露的時效。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62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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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2020年5月13日華總一經字第10900049831號令公布,增加上櫃有價證券及易於變價、無產權糾紛且能足額清償的土地或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的房屋可作為納稅擔保品之規定,本次修法將現有以行政命令規定作法提升至法律位階,於法律規定明確,有助於減少爭議。
 
該局說明,提供納稅擔保之目的在確保稅款的徵起,並期擔保品能在短期內處分變現。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修正後可提供稅款擔保之擔保品如下:
一、黃金,按九折計算,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上市或上櫃之有價證券,按八折計算。
二、政府發行經規定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按面額計值。
三、銀行存款單摺,按存款本金額計值。
四、易於變價、無產權糾紛且能足額清償之土地或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
五、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之財產。
 
該局提醒,以上揭土地或房屋提供擔保,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加2成、房屋按稅捐稽徵機關核計的房屋現值加2成估價。惟納稅義務人如認為該估算價值較市場行情偏低時,可主動提示足供認定該土地、房屋的時價資料,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屬實,則可核實認定,有利納稅義務人選擇運用,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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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8:57聯合報 記者戴瑞瑤/台北即時報導

政府為刺激經濟、振興經濟,將於7月15日正式推出「振興三倍券」刺激消費。財政部今表示,依照所得稅法,三倍券屬於政府贈與,民眾領取三倍券免納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民眾以現金1000元換取票面價值3000元的振興三倍券,或以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方式累積消費滿3000元,領取2000元。因為是由民眾自付1000元,再由政府贈與2000元,這2000元屬於政府的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因贈與而取得的財產,免納所得稅。

財政部也表示,若民眾將價值3000元的振興三倍券捐贈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可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的規定,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金額3000元,並於綜合所得總額20%額度內扣除。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61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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