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

內政部表示,現行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資訊,主要由受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登錄,售屋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新制將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後,即建商需與購屋者共同申報登錄,如果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另外,內政部也提醒,申報不實將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地方政府將衡酌個案違法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買賣雙方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

內政部強調,申報登錄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另將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申請登記時一併辦理,可簡化行政流程,提高資訊揭露的時效。(中時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不動產經紀人大樹 的頭像
    不動產經紀人大樹

    不動產大樹(樹哥)--資深不動產經紀人JERRY

    不動產經紀人大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