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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有人竟能撿到一棟免費的房子。澳洲有一名房地產開發商,1998年至郊區拜訪各戶,期間發現一間獨立式住宅,疑似已荒廢無人居住,之後才得知,該屋的前屋主已過世,如今房子並沒有所有人,因此便替房子換新鎖,儘管原屋主提告要回房子仍敗訴。

綜合外媒報導,房地產開發商格托斯(Canny Bill Gertos)於1998年,至雪梨豪宅郊區Ashbury拜訪客戶,在附近發現了一棟三間房獨立式住宅,稱當時他看到後門鉸鏈已脫落,並放於門的側面,認為該房已無人居住,進一步調查發現,該房女主人已過世,因此房子並不屬於任何人。

 

格托斯於是找來建築商換門鎖,並在往後的20年,花費近10萬英鎊翻修房屋並將其出租,直到2017年,房子原註冊屋主唐尼(Henry Thompson Downie)的親屬得知後,感到非常氣憤,唐尼於1927年買下該房,但之後因有白蟻問題而搬家,往後40年都租給他人使用,也沒對其進行修繕,隨著唐尼過世後,親屬也不知有這棟房子的存在。

唐尼95歲的女兒喬伊斯(Joyce)表示,這是家族留下的房子,直到2017年11月,格托斯因試圖將這棟房屋註冊至自己名下,他們在警察的告知後,才得知這一棟房子,並根據《不動產法》(Real Property Act)向格托斯要回房子所有權,但格托斯卻據另一項法律,指擅自佔地者若在該地居住超過12年,就可被視為房屋所有人,而唐尼一家則表示,格托斯並非在「公開」的情況下購買,認為並不符合法律中的標準。

但法官達克(Rowan Darke)表示,格托斯有足夠證據顯示,他投入大量資金修繕房屋,且還有繳稅並租房的事實,「從本質上來說,他對土地房屋進行保管,並擔任起房東的職務」,格托斯更透露,假若他沒有進入翻修,這一棟房子會變成老鼠亂竄的舊屋,在2018年格托斯也贏得房屋所有權,近日他以170萬澳元(約新台幣3560萬元)將房屋掛牌出售。

文章來源:The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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