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0 08:35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遭周刊爆料買7200萬元豪宅「預售屋」,且賠價2百萬售出,引發外界高度質疑。其實,預售屋可拉長付款期限,常吸引投資客或資金不足買家出手,不過,專家提醒,預售屋沒有實體成屋可觀察,容易造成糾紛,建議買家要好好把關,避免當上冤大頭!
「對消費者來說,預售屋初期的資金壓力比較輕」,銀行房貸部門主管表示,相較於中古屋必須一次付清自備款,預售屋可以拉長時間、分期繳納,包括:先付給建商訂金、簽約金、開工款,之後,再陸續繳交工程期款及交屋款。
不過,預售屋潛藏風險在於房屋建物尚未動工,容易與買家想像有落差並引起消費爭端;「金融比較平台」Money101列出四大注意事項,呼籲買家要睜大眼睛、緊盯細節及嚴格把關。
Money101經理呂芝穎表示,第一是保留原本預售屋建案的廣告宣傳DM、合約書,當預售屋完工時,買家需逐一核對,包含:住家地板使用的磁磚、建材、應附贈家電設備等;並要注意房屋所有人姓名、身份證字號等是否無誤,若有任何失誤,一定要馬上更正,過程切記不厭其煩,才是保障自己權益最好的方法。
第二,確認屋況、交屋尾款別急付:購買預售屋時,通常只有設計圖與樣品屋供參考,交屋時,一定要注意實際坪數是否正確,建議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留意登記坪數是否於誤差範圍 1% 以內;最好再向地政事務所調閱土地與建物謄本,以核對產權是否登記無誤。
對此,呂芝穎說,除非交屋過程讓你非常滿意,否則不要輕易買單;若建商違約情節重大,可用存證信函,通知銀行「撤銷付款委託」,不過,這個自救最佳時機,只有「產權過戶」後,到「貸款核撥」前短短的兩到三天時間,一定要把握。
第三,查驗社區公設是否按圖施工:近年的預售建案公設佔比,大多佔三成以上,住戶花大錢買公設,卻經常忘點交,有的建商甚至不按圖施工,形成違建,讓住戶自行處理買單、大家只能自認倒楣;若遇到這類狀況,必須請建商限期改善,也可委請律師寄存證信函給建商,避免一拖好幾年。
第四,確認「使用執照」:根據法令規範,必須拿到使用執照的建案,才算法律定義的「成屋」;換言之,預售屋完工要點交,買家即使看到建物完工、卻不能完全算數,必須請銷售人員出具使用執照。最好能自行調閱土地謄本及建物謄本等相關文件,清楚核對產權登記及房屋面積,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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