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以來雙北購屋、尤其台北市動輒要15年不吃不喝。但內政部今天發布去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台北市房價所得比來到13.73,也就是說,13.73年不吃不喝就可以入住首善之區,顯示購屋壓力下降,新北市也只要11.66年,同樣壓力下降。
內政部表示,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是參考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2項指標,以衡量對房價可負擔的程度,數值越低表示負擔能力越高,並依據當季房價中位數與所得中位數的關係計算而得。本季因房價中位數較上季下跌,致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呈現下跌的趨勢。
其中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4.73%,較上季下降1.33%,較去年同季下降1.44%,房價負擔能力為「略低」等級;另全國房價所得比為8.47倍,較上季下降0.32倍,較去年同季下降0.35倍。本季貸款負擔率較上季下降,以長期趨勢觀察,房價負擔能力有逐漸提升的趨勢。
依據內政部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其中全國的房價所得比是8.47,比上季下降0.32;新北市為11.66,下降0.19;台北市13.73,下降0.72,桃園市7.24,下降0.12;台中市9.39,下降0.12;台南市6.93,下降0.19;高雄市7.09,下降0.59,包括全國及六都的購屋壓力都呈現下降,
內政部說明,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中的貸款負擔率,其比例越大者,表示其房價負擔能力越低,依照不同比例區分為「可合理負擔」、「略低」、「偏低」、「過低」四種不同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以六都而言,本季桃園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房價負擔能力微幅下降為「可合理負擔」等級。
內政部今天同時發布去年第3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03.57,較上季上漲1.95%,較去年同季上漲2.92%。六都部分,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分別較上季上漲0.45%、0.94%、0.70%、0.75%、2.29%及1.19%。整體而言,本季除台南市及高雄市住宅價格指數呈現較明顯的上升趨勢外,其餘四都則持續平穩。
內政部說明,住宅價格指數採「類重複交易法」編製,透過尋找類似成交案例的概念,搜尋當季2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公寓、華廈、住宅大樓、套房、透天厝)中交易區域相近條件相似的房屋,計算不同時間的房價變動情形,以作為衡量住宅市場價格變動的參考指標。
去年第3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除台南市及高雄市(季變動值為2.29%及1.19%)呈現較明顯變動外,其他直轄市住宅價格指數季漲幅皆於1%內微幅波動。
#內政部 #房價(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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