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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機關都更評選申訴會之組織運作,並適時給予申訴人之爭議申訴管道,內政部2019年6月13日部務會報通過新訂辦法,律定申訴審議會運作原則,同時規範審議會相關資訊須於網頁公開,讓都更更公開透明,強化公信力。
 
內政部表示,自「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於2019年1月30日公布後,即積極進行12項相關子法研修或廢止,其中有5項是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相關子法,除於2019年5月30日通過3項子法外,13日再通過「各級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組織辦法」草案。
 
這次新訂之辦法,主要是要求透過各級主管機關之都更評選申訴會委員專業素養,以超然、公平、公正及客觀特性,進行申訴審議會運作,故明訂審議會置委員7至15人,且委員總數1/3以上,須聘請具法律或都更專門知識之人員,例如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或具5年以上都更職業之人員等,以確保公平、公正及專業審議申訴案件。
 
另為強化資訊公開透明,也同時規範各級主管機關須將相關申訴審議會委員名單、會議議程及會議紀錄等資訊公開於專門網頁,供民眾周知。
 
內政部指出,「各級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組織辦法」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以利實務銜接執行。都更相關子法,僅餘1項「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草案尚未發布,惟並不影響民辦及公辦都更之執行,該辦法預計於2019年6月24日完成法規預告作業後,續與財政部協調,以儘速完成該辦法發布施行作業。相關都更子法資訊,可至營建署網站(網址:https://is.gd/OkciZ8)瀏覽查閱。此外,內政部也呼籲地方政府儘速研修自治法規,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加速城市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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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3日電)台北市30年以上建物共9萬餘棟,建管處今天宣布,協助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開跑,採完全免費輔導,只要成立管委會,除可向政府爭取相關補助外,也能避免住戶間糾紛。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經統計,北市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共11萬4451棟,其中屋齡30年以上有9萬4893棟,佔8成多,顯示全市建築物較為老舊,且多數公寓大廈缺乏完善組織管理、維護及修繕建物,導致住戶間常引發眾多糾紛等狀況。

建管處長張明森指出,「台北市108年度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即日起正式起跑,採完全免費輔導,只要是民國93年1月2日前領得使用執照,而未成立管委會的7層以上公寓大廈,都可免費接受輔導。

建管處說,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並完成報備程序,可用管委會名義申請銀行帳戶,避免把公寓大廈經費存放個人戶頭,減少被私自挪用風險,儲存管理費利息還可免納所得稅。

此外,完成報備的合法管委會也可向政府部門申請包括老屋更新增設電梯及增設無障礙設施等相關補助,並參加優良公寓大廈社區評選等活動,藉此活化公寓大廈社區及提升建物附加價值的生活環境。

建管處說,今年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活動計畫,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報名,有意願且符合條件公寓大廈社區,儘快報名參加,為讓市民了解相關事宜,在7月至9月共辦5場次相關權益法令說明會,相關資訊可至網路搜尋「108年免費輔導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編輯:張銘坤)1080613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190613008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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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3 11:03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都市更新條例今年1月底修正發布施行,內政部營建署配合修正「都市更新同意書」及新訂「專業估價者共同指定意願書」格式,目前已經上網公告,並將持續修正都市更新作業手冊 ,預計今年10月底前完成。

營建署指出,配合都更條例第37條第4項規定,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前,如果認為權利價值比率或分配比率較簽同意書時有權益受損的情形,得撤銷同意書,以確保民眾權益,並維持計畫穩定。

營建署重新檢討同意書格式,增訂權利價值比率或分配比率等選項,並且配合實務需求,酌作注意事項文字提醒修正。

此外,都更條例第50條規定辦理專業估價者選任事宜,有別於過往產生模式,改由全體地主與實施者共同指定估價者,必須出具專業估價者指定意願書。

營建署說明,專業估價者是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所屬之事務所。

至於無法共同指定時,將透過各級政府建議名單,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估價者的新機制,確保都更公信力,例如新北市日前公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專業估價者建議名單」,在實務經驗上設有「執行五件權利變換估價案件」或「三件權利變換估價核定案件」門檻,希望提供品性優良且實務經驗豐富的估價者供民眾選任。

營建署表示,有關本次同意書、專業估價者選任等格式,攸關人民權益並影響實務執行,經過召開多次產、官、學研商會議討論後已予確認,為利實務執行,對外提供應用,未來也將納入完整都市更新作業手冊修正規範,該手冊預計今年10月底前完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86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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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14:31聯合晚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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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政策再釋利多,財政部近期修法,增加社會住宅使用土地面積達0.5公頃以上者,或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者,納入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重大公共建設,未來若民間機構投資社會住宅相關建設,可以享有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契稅,還有進口機具關稅、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等各項租稅優惠。

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正將社會住宅納編《促參法》後,期待相關租稅優惠,可以鼓勵民間資金投入,加速改善弱勢族群居住環境,實現國人安身需求,落實居住正義,並可活化公有土地,加速經濟發展。

官員表示,民間透過《促參法》投資符合條件的社會住宅,可以享有包括「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支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進口機具設備之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營利事業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之抵減」等五大租稅優惠。

官員說明,本次納入適用的社會住宅興建案,投資者最有感的一定是營所稅、地價稅與契稅方面的減免。除此之外,相關社會住宅建案的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也可以在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情況下,讓投資者發展電影院或商場等,能夠改善該案財務進而獲利的附屬事業。

雖然建案可以透過附屬事業改善財務狀況,但官員也指出,上述的五大租稅優惠只能適用於社會住宅本業,投資事業單位的其他業務以及附屬事業等,並不適用上述租稅優惠。

官員透露,目前已知台中市東區有一個社會住宅BOT案,未來有意循《促參法》管道招商,已報財政部列管,待該案實際規畫明確後,若符合本次修訂之樓地板面積要求,將可能成為適用《促參法》的社會住宅首案。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8670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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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案(下簡稱都更條例)業於2019年1月30日公布,其中都更條例第65條第3項規定,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就建築容積獎勵之項目、計算方式、額度、申請條件及其相關事項訂定辦法,及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得基於都市發展特性之需要,以自治法規另訂獎勵之項目、計算方式、額度、申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另內政部於2019年5月15日台內營字第1080807765號函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爰配合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並依本條例第65條第5項規定訂定地方之建築容積獎勵項目。
 
另評定標準前已於2018年1月及12月進行兩次修正,針對獎勵明確化及標準化,修訂△F5-1建築設計獎勵(2018年1月31日修正發布),以及為推動公劃更新地區新訂△F5-7公劃地區容積獎勵(2018年12月10日修正發布)。今將台北市現有容積獎勵項目扣除中央所訂之容獎項目後,現有獎勵有「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F5-1)」、「提供開放空間(△F5-2、△F5-3)」、「改善公劃地區之環境品質(△F5-7)」及「捐贈經費予都更基金(△F4-2)」等項目,針對建築容積獎勵之項目及計算方式等事項予以明確規定,並降低審議之不確定性,以及解決實務執行疑義,擬具評定標準修正草案。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補充說明,如對於修正草案公告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預告期間內以書面陳述意見送至都市更新處(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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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您曾找不到權狀擔心不動產被盜賣或設定貸款而擔憂嗎?坊間屢傳不動產糾紛事件,往往都要過了一段時間所有權人才會發現異常,一旦發生即為莫大損失,讓人勞心又傷神,為此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推出「我的新北不動產」產權管家服務,讓您隨時掌握產權資訊,管理好輕鬆。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為邁向智慧型政府,除了現有「地籍產權異動即時通」機制外,2019年更創新開發「我的新北不動產」服務,提供民眾透過新北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後,可查詢名下位於新北市之不動產產權現況及異動情形,更可進一步查詢是否有土地參考資訊註記、他項權利設定、書狀補發公告、徵收公告、三七五租約及申請第二類謄本住址隱匿紀錄、案件辦理進度及徵收案件未領金額等地政相關即時現況資料,透過此服務皆能一手掌握。
 
同時,新北市首創結合「新北卡」,透過虛擬卡在智慧型行動設備(如手機、平板)上確認身分無誤後,即可登入系統查詢,打破行動設備無法使用實體憑證之限制,讓民眾查詢不受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說明,新北卡不侷限於新北市民才能申請,任何人都可以透過網站或臨櫃申請註冊,再透過「我的新北市」APP,查詢更便利。
 
只要連上「我的新北不動產」,個人房產隨手查,除了主動檢查您是否有申請「地籍產權異動即時通」外,不論是靜態的地政資料或是空間定位以及動態的徵收、案件辦理情形資訊都可快速掌握,歡迎多加利用。相關網址:「我的新北不動產」(https://www2.land.ntpc.gov.tw/NTPC_P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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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12:32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出租由桃園市政府與內政部營建署攜手推動。 圖/桃園市住宅發...
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出租由桃園市政府與內政部營建署攜手推動。 圖/桃園市住宅發展處提供
 

儘管合宜住宅受限轉售禁令,但仍有人利用「法拍」漏洞,包括A7、浮洲二大合宜住宅迄今累計44筆法拍,而且最終拍定價格都高於當初承購價。外界質疑,一旦轉售期限解禁後,合宜住宅恐將淪為套利工具,違背當初的政策美意。

營建署說明,合宜住宅為免不當炒作,採預告登記限制一定期間(機場捷運A7站五年、板橋浮洲十年)除繼承或依法強制信託外,不得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但因採預告登記方式依土地法笫79條之1規定,無法排除強制執行的效力,故於預告登記限制期間,無法排除法院拍賣情形。

營建署指出,浮洲合宜住宅4,009戶、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4,238戶,合計總興建戶數為8,247戶,法拍件數44戶僅約總戶數0.5%,有鑒於合宜住宅有法院拍賣的可能,合宜住宅交屋後即嚴加控管貸款方式,並且嚴格限定承購人僅能透過金融機構貸款,藉此降低法拍及防杜人為的炒作行為。

營建署強調,目前已經不再辦理合宜住宅,為解決國內民眾住宅問題,政府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根據統計,目前全國社會住宅已完工與施工中戶數合計超過2.7萬戶,其中2,600戶可望於年底前完工。

營建署表示,預計今年底已完工與施工中戶數可達3.5萬戶,明年底將超過4萬戶,第一階段目標應可達標,未來推動進度將持續穩健成長,同時籲請地方政府,不要再推動出售式的住宅。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86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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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12:05:14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今年內北市府不會再提開徵空屋稅的事情,圖房仲業者賣屋廣告。 記者鄭超文/攝影
今年內北市府不會再提開徵空屋稅的事情,圖房仲業者賣屋廣告。 記者鄭超文/攝影
 

台北市政府原本積極推動的「空屋稅」,在財政部請北市府先研究是否可引用「地方稅法通則」,以開徵特別稅的方式處理,然而開徵特別稅有冗長的行政和法制作業程序,北市府認為空屋稅並非目前優先要推動的政策,決定到今年底只研究評估,暫時不會再推動此案了。換句話說,今年內北市府不會再提開徵空屋稅的事情。

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當時推空房稅是因為東區空店過多,後來考量全台北市尚有3.7萬戶,全台更有60餘萬戶空屋,應該一併考量以高稅率的方式,刺激屋主將房子釋出,所以回到較廣泛的角度來看待全台灣都存在的空屋問題,而調高房屋稅的作法,必須中央修法,因此,北市府於今年4月底前往拜訪財政部。

北市府在上(4)月19日與財政部舉行非正式的溝通會議,財政部官員認為,此舉「動一髮牽全身,要審慎處理」,請北市先研究是否可引用「地方稅法通則」,以開徵特別稅的方式處理,或是自行詢問其他縣市的想法再來研究。

游適銘說,開徵特別稅的方式案例很少,像是花蓮有開採砂石才開徵特別稅,其他很少見;而引用「地方稅法通則」的話,必須先開公聽會,然後經市議會討論通過,再提報給財政部,整個程序相當冗長,而且變數多,因為為了一個目的開徵特別稅,學者、專家、民眾等各方都會有不同的意見,結果不好掌握。

他指出,「空店稅」的想法,是產業發展局當時因應東區空店太多所構思出來的,現在產業局振興東區商圈的部分,將以協助輔導的方式,來達到提振商圈繁榮發展的效果,沒有規劃對東區空店課徵空店稅,在有解決空店問題的情況下,由空店稅擴大出來的「空屋稅」,也就變得不那麼急迫了。

游適銘表示,修法開徵空屋稅的事情已非優先事項,現在不急著做,所以會繼續進行評估,評估期會到今年底。言下之意就是,今年內應該不會再提開徵空屋稅的事了。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386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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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7 05:30

本報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國產署今年起陸續推出台北市土地活化案,其中,捷運松江南京站2、3號出口基地,將在第3季招標設定地上權,預計年底前開標;受市場關注的信義區世貿3館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則會在明年下半年招標。另外,國產署大樓更新案、財政部舊址興建案也將陸續招標,官員表示,土地活化可望增加國庫收益。

國產署表示,4月22日已公告招標第1批11宗土地,台北市2宗、高雄市4宗,台中市、新竹縣、彰化縣、台南市、屏東縣各1宗,面積2.96公頃,預計本月24日開標;第2批土地預計8月公告招標。此外,國產署也將釋出捷運松江南京站2、3號出口基地,以及世貿3館基地2精華地段土地。

國產署官員表示,松江南京站2、3號出口基地為國發基金的財產,除捷運共構部分,未來可開發為商辦或住宅,基地面積近1500坪,此案以招標設定地上權的方式活化,預計於今年第3季,約8、9月時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

另,位於信義計畫區松智路、松壽路口A21街廓的世貿3館,則預計在明年下半年公告招標。

官員也提到,鄰近捷運國父紀念館站的國產署大樓更新案,預計明年6、7月公開招標,此案包括2街廓及2塊國有土地,未來開發須先滿足國產署辦公需求後,再評估權利金多少,得標廠商才可依需求進行開發。

另,財政部舊址興建案將結合華光特區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開發,但因北市府規劃南門市場、東門市場一併改建,向財政部國產署承租華光特區的特二基地,北市府租期到2023年7月底,此案最快要等到租期結束才會公告招標。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29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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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20:19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持有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稅(新制)適用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之20%稅率,應以財政部公告情形為限。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由於財政部公告的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時間在2年以下房屋、土地者,依照稅率20%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依照財政部於2017年11月17日公告,前述規定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包含:

1、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地辦理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然而由於調職或有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之非自願離職情事,或符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該房屋、土地者。

2、個人依民法規定出售於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築房屋部分的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者。

3、個人由於無力清償債務,其持有房屋、土地依法遭強制執行而移轉所有權者。

4、個人由於本人、配偶、本人或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或無謀生能力之成年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遭受傷害,須出售房屋、土地負擔醫藥費者。

5、個人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為躲避相對人而出售自住房屋、土地者。

6、個人與他人共有房屋或土地,因他共有人依土地法規定未經其同意而交易該共有房屋或土地,致須交易其應有部分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欲適用「非自願性因素」之20%稅率,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財政部公告規定,以免申報錯誤後遭補稅,影響權益。

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住展雜誌,更多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85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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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20:14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日前呼籲,老舊建築物外牆如有剝落等情形,應盡速修繕,以維護居住及公共安全。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建物所有權人及管理委員會應定期自主檢查建築物外牆,如有危險之虞,應即時圍設警示標誌或防護措施,告知路過人車注意安全,並儘速僱工修復,以免因磁磚掉落砸傷人車。

而為了便利市民維護外牆安全,台北市政府訂有「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補助市民修繕建物外牆費用,全市屋齡10年以上非單一所有權人之私有合法建築物均得申請補助,以棟為單位申請,並以臨道路側修繕補助為限,補助額度以每棟上限為4萬元整。

另外營建署所修訂定之「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2條中,明訂公寓大廈外牆使用管理之責任應由管理委員會負責或由規約約定外牆使用管理方式;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經報備核准且使用最新「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外牆相關維護、修繕責任則依規約約定;如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管委會未經報備核准者,台北市目前仍依產權登記範圍認定修繕責任,因此建築物外牆剝落位置若屬私有產權範圍,建物所有權人仍應負有修繕之責任,市民仍應隨時注意自家外牆之維護及修繕。

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住展雜誌,更多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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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關媒體報導包租代管業者疑有欠租糾紛,遭雙北市停止再合作的情事,內政部營建署除贊同地方政府的處理方式,同時亦修正相關經費核撥規定,減少業者代墊導致資金周轉困難的可能性。
 
催繳業者繳清房租 祭出違約罰金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上路1年多,除了照顧到眾多無自有住宅的家戶,另一項重要的政策目的是健全租屋市場,引導房東、房客及業者朝向更健康透明的租屋環境。營建署表示,政策初始,有部分業者因不熟悉請領補助及代墊的程序引發拖欠租金的糾紛,中央及地方政府已積極催請業者繳還租金,並依契約規定祭出違約罰金。
 
改善經費核撥機制 督導業者如期付租
 
營建署強調,隨著「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於2018年6月施行,租賃市場逐步健全。另一方面,亦修正相關規定,使地方政府得分項核撥業者經費,並加入預先撥款機制,減少業者代墊壓力。營建署也補充,地方政府得將與業者解約或績效評估等配套措施納入招標契約,以杜絕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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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髮族最擔心年紀大無法爬樓梯,新北市政府今(4)日起推出公寓增設電梯全新特快車方案,只要已取得增設電梯相關建築執照者,以免審議、定額補助、限時獎勵的方式鼓勵增設電梯,最高可獲得獎補助金320萬元。

高齡化社會來臨,住在老舊公寓的長者或身障者,上下樓梯相當不便;新北市推動高齡者行動友善環境,協助有意在老舊公寓裝設電梯的民眾完成改造房屋的夢想,提供公寓增設電梯補助,但實務上申請人反應受理程序複雜且繁瑣,除了要先經過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補助計畫書外,之後還要因應實際施工回過頭來變更補助計畫書,經過層層關卡後才能領取補助款。

城鄉發展局黃一平局長表示,考量簡政便民,今日起推出全新「新北市政府辦理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補助及獎助方案」,針對已取得增設電梯相關建築執照者,提供總工程經費45%補助,且最高補助上限200萬元,若於110年6月4日前完工,額外再加碼提供示範獎勵金120萬元;期望透過簡便程序及提高實質補助經費,增加申請增設電梯的誘因。

都市更新處補充,增設電梯補助的相關法令及申請方式,將會透過都更推動辦公室辦理的「都更三箭-行動宣導說明會」廣為宣導,如果有申請補助意願的民眾,可以至都市更新處網站的宣導專區查詢詳細內容。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604/342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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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針對不動產業界建議,希望政府將危老條例時程獎勵,再延長3年,營建署表示,為鼓勵所有權人更積極整合,目前並未考量修法延長。
 
台北市不動產公會榮譽理事長陳春銅,30日參加仲量聯行召開的2019年度不動產高峰論壇時表示,目前全台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大約有400萬戶,估計都更潛在商機高達18至20兆,但危老條例公布後3年內的10%時程獎勵,即將在明年5月到期,因此建議政府再延3年,給整合中的個案多一點時間,整合到百分百同意。
 
針對不動產業界建議,希望政府將危老條例時程獎勵,再延長3年,營建署表示目前並未考量修法延長。好房網News資料照片
板橋文化路,將出現危老都更首例。(圖/新北市都更處)
 
對此營建署表示,依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6條規定,施行後3年內,也就是在2020年5月9日之前,所申請的危老重建計畫,會多給基準容積10%的額外獎勵,目的是為了鼓勵「加速」申請重建的民眾,應此如果延長期限,就失去了原本鼓勵的立法本意。
 
營建署強調,現在距離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截止還有11個月,而且依照危老條例的規定,民眾只要在期限前將重建計畫掛件申請,就可以享有額外的10%容積獎勵,就算2020年5月時程獎勵到期,危老重建最高還是有基準容積30%的獎勵。
 
營建署表示,危老條例是針對「危險」和「老舊瀕危」的建築物,來促進加速重建,也就是說大規模的土地合案件,應該要走都更,而不是危老重建,目前都更三法已到位,因此民眾可依基地規模和整合情形,來決定最適合的重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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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度流標、號稱柯市府上任至今最多舛的台北市信義區三興段公宅招標案,今第7次開標,共有6間廠商領標,僅1間投標且符合資格,本月26日將召開第二階段評選會;若順利通過評選,預計7月初進入議價程序並簽約,最快9月開工。

「三興段公宅基地」位在嘉興街,位置鄰近台北醫學大學、三興國小、通化夜市,還有捷運六張犁站,生活機能方便,前身是環保局清潔六張犁辦公室及垃圾轉運站,柯市府相中這區塊的基地完整性及交通便利性,遷離垃圾轉運站,在此規劃公宅,基地面積共3340坪。

市府原先規劃,三興段公宅地上21層,總戶數共710戶;但當地及居民認為引入人口過高,將導致嚴重塞車問題,也憂心居住品質下降,民代強烈反彈。2017年調整設計,改為地上19層、地下3層大樓,規劃1~3房型,總戶數下修為560戶;低樓層打造照護中心、托嬰中心、瑜珈教室、烹飪教室,及還有圖書館等,地下室則將釋出部分公有車位,頂樓則規劃菜園。

2017年4月7日首次上網公開招標,招標金額24.48億元,但因無人投標而流標。都發局住宅工程科長魏國忠表示,廠商認為招標金額太低、施工困難5度流標;今年5月第六次招標,好不容易有1家廠商投標,竟因銀行文件缺件,導致審查資格未通過,因此6度流標。

魏國忠說,三興段標案原本是依2017物價水準招標,近2年建材原料上漲劇烈,鋼筋每噸1.1萬元漲至2萬元,混凝土則每立方公尺1900元漲至2000多元,廠商覺得不划算,不願投標;歷經6次流標,這次依照2019年最新物價指數修正標案,預算增加約9千萬元,提高至26.32億元。

「三興段」5月23日公告第七次招標,今下午開標。台北市聯合發包中心主任李文芳表示,共有6間廠商領標,1間廠商投標。該廠商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本月26日進行評選。他說,因為還沒進行評選,廠商名稱還不能公布;但透露,這間廠商跟5月投標的廠商是同一間,這回備齊資料捲土重來。

魏國忠表示,若通過評選,預計6月底、7月初進入議價程序,並簽約,一切順利的話,最快9月開工,工期3年。(何世昌/台北報導)

「三興段公宅基地」位在嘉興街,基地面積3340坪。彭仁義攝
三興段公宅基地的周邊台北醫學大學。彭仁義攝
三興段公宅基地的三興國小。彭仁義攝
三興段公宅基地的鄰近吳興商圈,生活機能便利。彭仁義攝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90603/1577644/rtn/%E6%B5%81%E6%A8%996%E6%AC%A1%E7%B5%82%E6%96%BC%E6%88%90%E4%BA%86%EF%BC%81%E3%80%80%E4%B8%89%E8%88%88%E5%85%AC%E5%AE%85%E9%96%8B%E5%B7%A5%E6%9C%89%E6%9C%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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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前市長陳菊任內賣抵費地,在去年大選時被許多名嘴說是「賣祖產」引起軒然大波。然而韓國瑜上任後因顧及市民觀感,已先暫停財政局土地標售,並取消地政局首季標售,然而僅停止1季後,《蘋果新聞網》取得最新訊息,高雄市地政局將在本月19日進行第2季土地標售,並將在本周四舉行記者會。
 
《蘋果新聞網》過去委託富住通商用不動產統計,從民國2003年起至2018年,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總共標售出579億2388萬元土地;若僅統計縣市合併後8年土地標售,總標售額達395億6432.7萬元,土地標售面積為9.9萬坪,相當等於1.25個大安森林公園,或是將近780個籃球場。去年單一年度地政局標售土地高達105億元,創下單一年度歷史新高。
 
然而今年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停止土地標售,地政局也停止過去每3個月1次土地標售。富住通商用不動產統計今年至5月成交總價逾1億元土地已來到24筆,成交總額突破196.3億元,面積達2萬7687坪。其中今年5月4筆大型土地交易,每坪單價都破百萬元。今年包括泛陸、城揚、遠雄、京城、隆大、都山林、高雄客運、鑫龍騰等均有購地記錄,中大型開發商購地態勢明顯。

高市地政局土地處分科科長郭陽春指出,韓市長上任後對於土地政策十分重視,也多次對外說明「抵費地」並非祖產,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在首季時檢視相關作業流程,而且檢討修訂得標須知與貸款要點,以符合投資者需求,「第2季土地標售定在6月5日要公告標售資訊,6月6日會招開標售內容記者會,6月19日將辦理開標與決標作業,歡迎投資者踴躍投標。」

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炯輝指出,地政局重新開啟土地標售絕對是正確決定,土地供需正常才不會讓私地主拉高地價,導致建商取得成本提升,當地價高未來也會反應在房價上,變成不好的循環,建議市府應該以專業考量衡量是否土地標售,而非受到輿論或民意影響。
 
富住通商用不動產研展部主任許值瑋分析,地政局今年不賣地,建商轉往民間購地態勢積極,而私地主對成交價也比以往堅持,今年土地成交價較去年上揚約8~10%,「地政局以往標售土地其底價大概是市價9折,透過公開標售讓建商去競價,其成交價等同為區段定下合理地價行情,恢復標地提升供給量,有助於穩定地價。」(葉家銘/高雄報導)

市府不標售土地導致民間地價大漲,今年成交上億元土地已24筆,總額高達196.3億元。資料照片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公告內容。葉家銘攝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90603/1577720/rtn/%E6%92%90%E4%B8%8D%E4%B8%8B%E5%8E%BB%E4%BA%86%E3%80%80%E9%AB%98%E9%9B%84%E5%B8%82%E5%BA%9C6/19%E5%85%AC%E9%96%8B%E6%A8%99%E5%94%AE%E5%B8%82%E6%9C%89%E5%9C%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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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31)日表示,為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昨天赴台北市政府拜會副市長鄧家基,共商合作推動策略,雙方決議將定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盤點下階段社會住宅用地,並研擬策略,鼓勵更多房屋加入包租代管計畫。
花敬群指出,台北市社會住宅推動戶數為全國第一,目前已招標、興建中或完工的戶數合計達1萬3,214戶。對於外界有時誤解、批評其推動成效,花敬群表示,台北市推動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的進度和品質均應受高度肯定,並將與台北市繼續合作加速社會住宅的進度。
花敬群表示,內政部將與市府成立合作平台,盤點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所需土地,並研議各基地適宜的興辦方式,除了直接興建外,也可視基地條件,以都市更新分回或容積獎勵等多元方式創造社會住宅,善用每一筆土地。
此外,「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去年6月實施,雙方就包租代管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交換意見。而就「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部分,內政部也將針對會中討論的後續工作,儘速與市府再次開會協商,讓新一期計畫趕快開辦上路。
花敬群強調,內政部已於去年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其設置目的為協助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及執行公辦都更政策,台北市政府也高度認同國家住都中心的角色,因國家住都中心8大公辦都更案件中,有6案皆位於台北市精華地區,為避免因法人特性課稅造成都更案件推動成本增加,該中心已與市府初步達成減徵地價稅的方向,並將運用該中心的興辦量能,與台北市政府合作,加速推動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攜手為照顧台北市民的居住需求一起努力。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2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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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10:49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根據「國土計畫法」規定,政府若興辦重大公設或事業,可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不受通盤檢討時間限制,內政部通過重大公設的認定標準,以正面表列方式,明定包括運輸、水利及能源三大類,且須具有一定規模才符合標準,可適時檢討變更,確保國土計畫的穩定性。

內政部表示,依法規定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須分別於每10年、5年通盤檢討一次,但有政府興辦國防、重大的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等情事者,得適時檢討變更。為維持國土計畫穩定性,部務會報通過訂定「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做為相關項目審查的依循。

內政部指出,這次通過的認定標準,基於維持國土計畫的穩定性,且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應具備公益性、必要性及服務範圍跨區域的特性,故採正面列舉方式,明定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包括運輸、水利及能源等三類別,並分別定有不同的規模限制。

例如能源類別的能源設施,發電設備的規模必須是新設、擴大或變更計畫土地面積達30公頃以上才符合標準,可不受通盤檢討時間限制,辦理檢討變更國土計畫。

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規定應研訂21項配套子法規,目前已完成「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等七項子法,其中部分子法及這次通過的認定標準,將配合國土計畫執行需要,適時訂定施行日期。

資料來源:內政部
資料來源:內政部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84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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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21:41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義联集團「湖內工商綜合區」開發案受阻,集團創辦人林義守表示對政府失去信心,210億元投資案也暫時喊卡。內政部則回應,尊重義联的決定,但此案是依法辦理,義联仍可依提出申請變更都市計畫,中央政府歡迎投資。

內政部指出,義联集團去年接手本案土地,原開發案早已逾開發期限,因監察院糾正應變更恢復為農業區,高雄市政府依法辦理恢復為農業區,內政部尊重高市府決定予以通過。

內政部表示,大湖工商綜合區土地的原申請人是新瑞都公司所有,新瑞都公司於2003年破產廢止公司登記後,改由板信資產管理公司繼受開發權利,義联集團的隆元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義联子公司)在去年10月間向板信資產管理公司購買該工商綜合區土地。

內政部強調,大湖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為工商綜合區案於1997年公告發布實施,其開發期程規定應於2001年完成,原申請人新瑞都公司未依期限辦理,依法應回復原計畫農業區,但是原高雄縣政府遲遲未能辦理,經監察院於2003年糾正原縣府未依法辦理變更恢復原使用分區,因此,高雄市政府今年主動提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都委會尊重市府決定並依法審議恢復為原計畫農業區。

內政部指出,大湖工商綜合區土地恢復為農業區後,義联集團仍然可依照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的相關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提出申請都市計畫變更事宜,政府將協助後續用地變更事宜,歡迎義联集團繼續投資台灣,一起為台灣拚經濟努力。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384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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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10:34:27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為了保障租屋族不再遇上惡房東,租屋新制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行政院長蘇貞昌今(30)日一早更在Line群組宣傳,租屋新制三大變革,包括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以及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

租屋新制在押金、水電費和修繕義務上都有明確規定,像是押金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的總額,並且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返還。

此外,不得約定房客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遷入戶籍、稅費負擔的轉嫁等條款。

電費方面,計算基礎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電費金額」。

蘇貞昌今早表示,6月1日起租屋新制正式上路,為了保障租屋的民眾不再遇上惡房東,政府正式規定三點,包括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電費不得超收。

蘇貞昌也表示,家裡若有在租屋的子弟,請告訴他們這則好消息,讓大家出外打拚更安心。

行政院長蘇貞昌一早宣布租屋族「好消息」。圖/取自蘇貞昌Lline
行政院長蘇貞昌一早宣布租屋族「好消息」。圖/取自蘇貞昌Lline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384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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